联创股份(30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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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26 11:39
理财决策 - 2024年4月26日会议通过用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议案[1] - 投资理财资金额度不超5亿且可滚动使用[3] -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3] 产品与资金 - 投资低风险、高流动性理财产品[2] - 理财资金源于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4] - 与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7] 风险与措施 - 投资面临收益波动、流动性等风险[8] - 相关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控失控风险[9] - 采取筛选发行主体等措施控制风险[10] 理财意义 - 适度买理财产品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13]
联创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6 11:39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 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 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明 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 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四条 公司必须按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进度使用 募集资金,非经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或授权,不得改变公司公告的募集资 ...
联创股份:关于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11:39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1年10月1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9] - 2021年10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议案[9] - 2021年11月1日激励对象调整为154人,授予股票总量调整为2860万股[10] - 2021年11月1日以9.40元/每股授予2860万股限制性股票[12] - 2022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议案[12] - 2024年4月25 - 26日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2] 业绩考核与归属情况 - 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比例40%[14] - 聚氨酯板块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880万元[17] - 联创聚氨酯2022年净利润为4240371.20元,低于880万元[18] - 14名在职激励对象16.8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18] - 6名考核等级为B、2名考核等级为C,对应140.8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19,20] - 114名激励对象承诺放弃认购550.8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作废[21] 作废情况统计 - 11名离职、3名退休激励对象595.2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16] - 本次合计作废1303.60万股限制性股票[22]
联创股份:公司章程
2024-04-26 11:3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6月27日核准首次发行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1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3946759亿元人民币[9] -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1.13946759亿股[18] 股权结构 - 公司改制设立时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折合3000万股,李洪国持股1375.44万股,占比45.85%[17] - 邵秀英持股534.72万股,占比17.82%[17] - 魏中传持股266.40万股,占比8.88%[17] - 张玉国持股223.44万股,占比7.45%[17] - 山东创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10.00万股,占比7.00%[18] - 上海雍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23.00万股,占比4.10%[18] - 杭州厚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11.00万股,占比3.70%[18]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3]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2]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直接向法院诉讼[3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6]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4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特殊考虑[4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有相关规定[42]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有相关规定[42]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有相关规定[42]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 - 董事会需在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相关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47][49][5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4]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54]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15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8] 会议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1名董事主持[63]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1名监事主持[63]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64]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1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6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2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28]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的15%[132] 人员任职 - 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82]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7]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116]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6]
联创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1:39
会议信息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发出,4月26日上午11:00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审议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表决3同意0反对0弃权[3][4] -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3同意0反对0弃权[5][6] - 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表决3同意0反对0弃权[7][9]
联创股份: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6 11:39
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山东华安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新材"),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详情如下: 法定代表人:王宪东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 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 4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融资主体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期限 担保方式 资金用途 利息 山东华安新材料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淄博周村支行 4,000.00 1 年 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
联创股份: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2024-04-26 11:35
业绩总结 - 2023年财报需更正补记追偿款、冲回应收股利等内容[2] 数据调整 - 2023年度合并财报资产负债表多项期初数据调整,如其他应收款、流动资产合计等[4] - 资本公积调整前30.74亿美元,调整 -3.38亿美元,后为27.35亿美元[10] - 未分配利润调整前 -25.78亿美元,调整4.99亿美元,后为 -20.79亿美元[10] - 所有者权益合计调整前16.52亿美元,调整1.61亿美元,后为18.13亿美元[1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调整前18.56亿美元,调整1.61亿美元,后为20.17亿美元[10] 未来展望 - 公司将加强内控管理,规范财务核算,提升财务信息质量[11] 审核情况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更正符合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董事会认为更正后报表能更准确反映状况和成果[10] - 监事会认为更正符合规定,能客观反映状况和成果[12] - 会计差错更正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规定[12]
联创股份: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6 11:35
激励计划实施 - 2021年10 - 11月相关会议通过激励计划及授予议案[1][2][4][5] - 2022年11 - 12月通过第一个归属期相关议案并公告归属结果[5][6] 业绩考核与股票归属 - 2022年联创聚氨酯净利润424.04万元,低于880万元考核目标[8] - 2023年上市公司实际净利润3623.90万元,低于4.58亿元考核目标[10][11] - 2023年华安新材实际净利润26.11万元,低于4.5亿元考核目标[11][13] - 2023年聚氨酯板块实际净利润 - 1442.50万元,低于968万元考核目标[11][13] 股票作废 - 2024年4月26日决定作废20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1] - 14名激励对象因业绩不达标16.80万股不得归属[8] - 8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等级140.80万股不得归属[9] - 114名激励对象放弃归属550.80万股[9] - 11名激励对象因业绩不达标288.80万股不得归属[10][11] - 119名激励对象因业绩不达标419.60万股不得归属[13] 其他 - 本次作废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无实质性影响[1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同意作废[15][16] - 公告含多项决议和法律意见书[18]
联创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1:35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2] 股东大会召集规则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4][6][9]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6][7]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股东大会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0]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股东大会延期取消 - 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自行召集主持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连续90日以上可自行召集和主持[7]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上市公司,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累积表决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选举监事时同理[19] 投票规则 - 投向董事或监事人选人数不得超过候选人人数,否则全部选票作废视为弃权[20] 选举规则 - 等额选举中,候选人选票超有效表决票数二分之一以上当选,不足则进行后续选举[20] - 差额选举中,候选人选票超有效表决票数二分之一且人数符合要求当选,否则按规则处理[20] 表决规则 - 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2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2] 决议公告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内容[23]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23] 决议通过要求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4]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重大事项决议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26] 提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2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27] 监管措施 - 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证券交易所有权停牌[29] - 召集等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29] - 董事等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改正,严重者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联创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4-26 11:35
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在淄博市张店区东部化工区昌国东路 219 号办 公楼三楼第一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