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3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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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08 11: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 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 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现有合伙人 238 人,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 ...
戴维医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08 11:18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3]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4] - 募投项目开户数量原则上不超项目个数,增加需深交所同意[9] - 超募资金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10] 资金用途变更与审批 - 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须经股东大会决议[12] - 募投项目资金支出按流程审批,超董事会授权范围报董事会[13]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22][23] - 改变募投项目或单个项目使用资金超5%,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26] 项目进展与调整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14]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5] - 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5] 资金置换与补充 - 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会计师鉴证,6个月内置换[17]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18][19]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借款累计不超30%,需股东大会批准[22][23] -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视同闲置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22] 资金使用与管理 - 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3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40] - 董事会收到审计报告两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40] 资产收购与披露 - 发行证券购资产或募资收购,在资产权属变更后三期年报披露运行及承诺情况[41] - 公司应披露资产运行情况,包括账面价值等[42] - 承诺期限长于披露期,后续年报持续披露承诺履行情况[42] 监督与核查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会计师专项审核鉴证[42] - 监事会有权监督资金使用,制止违法使用[4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存放使用[43] - 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43]
戴维医疗: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08 11:18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股东大会审议时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除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其他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反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 被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一般不低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数额[21] - 签订互保协议应实行等额原则,超出部分要求对方提供相应反担保[21] 部门职责 -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担保职能管理部门,证券事务部为监管部门[23] 信息披露 - 担保合同订立后,财务部应及时通报监事会[23]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需及时披露[25] 债务处理 - 所担保债务到期,财务部应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履行偿债义务[26]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由公司担保,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6] -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需经证券事务部审核并报董事会批准[26]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债务人财产未依法强制执行前,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7]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责任人应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27] 子公司管理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本制度执行,公司定期审查[28] 违规处理 - 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或接受处理[30]
戴维医疗: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08 11:1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为切实维护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利益, 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行为,提高财务审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含选 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 职责。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 ...
戴维医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04月)
2024-04-08 11:18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3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 则 4 |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根据董事会制 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管理政策及架构,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与绩效,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正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戴维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04月)
2024-04-08 11: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保证董事会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条 董事会以会议的方式行使职权。除《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的交易事项外,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如下交易事项: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
戴维医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08 11:18
关联方定义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无法以上述价格确定则双方协商[15] 关联交易审批 - 单笔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协议,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再由股东大会批准生效[21] -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或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1] - 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低于1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协议,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21] -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委托理财”事项时,均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1] 审议流程 - 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与关联法人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30]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披露规定[30]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披露规定[30]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按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32] - 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金额提交审议[32] - 每年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金额,超预计重新提交审议[33] - 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33] 其他规定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比照执行[36]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十年[36]
戴维医疗: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08 11: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 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 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制 度第三条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 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 ...
戴维医疗: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4-08 11: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 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李则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 告。李则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 务,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5年11月02日止。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则东先生的辞职自辞 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则东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 营。李则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公司董事、 财务总监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则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2,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34%。李则东先生承诺会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变动的要求。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则东先生担任 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 ...
戴维医疗: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08 11:18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3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曾于2023年0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 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 月。该事项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公告之日,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 已使用19,000万元。 由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较为充沛,为了提高资金收益 率,公司于2024年04月0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包括下属 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