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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3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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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300310.SZ):目前未涉及6G领域,亦无6G相关产品应用
格隆汇· 2025-12-05 08:13
行业技术发展阶段 - 行业6G通信技术目前尚处于从实验室走向现实应用的研究和探索阶段 [1] - 行业6G技术距离商用和规模化部署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1] 公司业务现状 - 公司目前未涉及6G领域 [1] - 公司目前无6G相关产品应用 [1]
通信服务板块11月27日跌0.91%,宜通世纪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9.27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1-27 09:13
板块整体表现 - 通信服务板块在交易日整体下跌0.91%,表现弱于上证指数(上涨0.29%)和深证成指(下跌0.25%)[1] - 板块内部分化明显,领涨股中富通上涨4.20%,领跌股宜通世纪下跌3.78%[1][2] 个股价格与成交 - 涨幅居前的个股包括中富通(收盘价18.10元,涨4.20%)、超讯通信(收盘价48.50元,涨1.83%)和纵横通信(收盘价14.85元,涨1.02%)[1] - 跌幅居前的个股包括宜通世纪(收盘价6.36元,跌3.78%)、线上线下(收盘价124.80元,跌3.32%)和奥飞数据(收盘价19.14元,跌3.19%)[2] - 成交额较高的个股包括数据港(成交额26.19亿元)、蜂助手(成交额10.54亿元)和中国移动(游资净流入8563.37万元)[2][3] 资金流向 - 通信服务板块整体呈现主力资金净流出9.27亿元,而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入2.99亿元和6.29亿元[2] - 个股层面,恒信东方主力净流入4523.13万元,国安股份主力净流入1721.05万元,中国移动游资净流入8563.37万元[3] - 部分个股如纵横通信、吉大通信出现主力净流入但游资净流出的情况,显示资金态度分化[3]
宜通世纪:截至2025年9月30日股东人数为57315户
证券日报· 2025-11-26 08:38
股东信息 -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9月30日)公司股东总数为57315户 [2]
遭“并购诈骗”维权7年,宜通世纪的13.9亿何时能讨回?
36氪· 2025-11-25 03:39
并购诈骗案刑事追责进展 - 案件从犯许冠群一审被判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000万元发还公司 [3] - 案件主犯方炎林此前已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及赔款总额以7.7亿元为限 [4] - 两起刑事案件的退赔款总额纸面价值约13.9亿元,但主犯方炎林名下资产已被质押、查封、冻结,退赔款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6] 民事索赔案最新动态 - 公司起诉倍泰健康原17名股东的民事索赔案(诉讼金额5.8亿元)被广东省高院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目前已获广州中院受理 [6] - 此前广州中院曾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公司选择上诉后迎来案件重审的程序性进展 [6] - 专家认为发回重审仅是程序性利好,重审结果及后续退赔执行仍面临重大挑战 [7] 公司股权结构变更 - 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文伟、史亚洲、钟飞鹏三人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公司进入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8] - 此变更发生于案件新进展公告前数日,公司尚处于并购诈骗案的余波之中 [1][8] 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 2024年公司营收25.02亿元同比下降5.93%,归母净利润亏损3034.99万元同比下降162.98% [10] - 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16.9亿元同比下降5%,归母净利润339万元同比下降86.1% [10]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25亿元,虽为负值但同比改善65.9% [10] - 2019年公司以1.7亿元转让倍泰健康100%股权后,业绩有所缓和,2019-2023年归母净利润保持在1900万元-5400万元区间 [8] 投资者索赔案影响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收到356名投资者的起诉材料,诉讼金额合计超过2700万元 [10] - 已结案191件,公司已支付赔偿款1176万余元,持续的赔付对现金流和利润构成压力 [10] 并购诈骗案历史回顾 - 2016年公司以10亿元对价收购倍泰健康100%股权,交易形成7.56亿元商誉,交易对手承诺2016-2019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11亿元 [11] - 2018年案件东窗事发,公司对倍泰健康计提7.56亿元商誉减值,导致当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9.69亿元 [14] - 倍泰健康2016-2018年未完成业绩承诺,需补偿金额高达9.71亿元,且隐瞒婚前债务7000万元 [14] - 倍泰健康2017年通过财务舞弊虚增收入9734.39万元,虚增利润4083.86万元,导致公司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15]
宜通世纪:不存在逾期担保
证券日报· 2025-11-21 12:51
公司担保状况 -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2]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2] -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2]
宜通世纪(300310)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11-21 07:56
法律案件进展 - 2022年6月24日广州中院受理公司起诉[4] - 2023年7月7日广州中院驳回诉讼及反诉请求[4] - 2024年11月28日广东高院受理上诉请求[5] - 2025年11月3日广东高院裁定发回重审[5] - 2025年11月20日广州中院受理重审[6] 其他信息 - 重审未开庭无法估计对利润的影响[8]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8] - 备查文件为广州中院《民事裁定书》《受理案件通知书》[9]
宜通世纪(30031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11-21 07:56
担保情况 - 为众益鼎及其下属项目公司提供不超8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2个月[2] - 为海枢新能源、众益鼎水资源融资提供担保[3][4] - 对众益鼎担保余额770万元,剩余可用额度7230万元[5] 担保比例 - 担保额度总金额8000万元,占净资产比例4.29%[8] - 已发生担保余额770万元,占净资产比例0.41%[8] 其他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8]
司法对并购造假亮剑
证券日报· 2025-11-20 23:18
案件核心判决与影响 - 宜通世纪收到广州中院刑事判决书,被告人许某群因在并购重组中提供资金并帮助财务造假,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000万元发还公司[1] - 该判决体现了打击财务造假“追首恶”与“打帮凶”并重的司法导向,有助于震慑潜在造假者并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权益[1] 宜通世纪并购倍泰健康案详情 - 2016年宜通世纪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亿元方式收购倍泰健康100%股份,交易总对价10亿元,交易对手方承诺2016至2019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11亿元[2] - 2017年倍泰健康在方某林组织下虚构订单财务造假,导致宜通世纪2017年年报财务造假,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后被证监会行政处罚[2] - 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某林因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退赔总额以7.7亿元为限,二审维持原判[2] 许某群在案件中的角色与行为 - 许某群在并购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积极提供资金给倍泰健康填补非经营性占用缺口,并帮助同案人财务造假,致宜通世纪支付明显不合理高价购买标的[3] - 许某群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被认定为从犯,但因审理期间脱逃且归案后拒不认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3] 监管趋势与行业案例 - 证监会强调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全面惩处财务造假各方[4] - *ST天山跨界并购大象广告案中,交易对手方陈某宏因合同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取得的公司股份已被划转至回购账户[5] 财务造假立体追责机制现状 - 对并购重组财务造假相关方的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已形成,监管部门对交易对手方处罚往往比上市公司更重[6] - 近期出现判处交易对手甚至协助造假的供应商、客户承担连带责任的民事案件,但对资金提供方追究刑责的案件仍较为罕见[6] 资本市场造假惩防机制强化 - 自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来,财务造假刑事责任追究案例明显增多,如起步股份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罚金1000万元,金通灵科技被判罚金800万元及相关责任人获刑[7] - 需在不同维度实现立体化追责,包括明确协助造假者的“明知”“故意”等标准,确立造假者共同担责要件,以瓦解造假生态链[8]
“追首恶”“打帮凶”并重 司法对并购造假亮剑
证券日报· 2025-11-20 16:05
宜通世纪并购造假案司法判决 - 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被告人许某群因在并购过程中提供资金并帮助财务造假,构成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1] - 法院同时判决追缴许某群的违法所得4000万元发还公司,追缴不足则责令其退赔 [1] - 该判决体现了打击财务造假"追首恶"与"打帮凶"并重的司法导向,有助于震慑潜在造假者并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1] 倍泰健康并购案背景与过程 - 2016年,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亿元的方式收购倍泰健康100%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 [2] - 交易对手方原实际控制人方某林等人承诺,倍泰健康2016年至2019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11亿元 [2] - 2017年,在方某林等人组织下,倍泰健康虚构订单进行财务造假,导致公司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后续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2] - 方某林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8年被立案侦查,2020年底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退赔总额以7.7亿元为限,二审维持原判 [2] 许某群在造假案中的角色 - 许某群在并购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积极提供资金给倍泰健康填补非经营性占用缺口,并帮助同案人财务造假,致使公司支付了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买标的 [3] - 在共同犯罪中,许某群被认定为起辅助作用的从犯,但因在审理期间脱逃且归案后拒不认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3] - 法律专业人士认为,判处许某群5年有期徒刑是较为严厉的 [3] 监管趋势与行业案例 - 证监会强调对配合造假方进行处罚,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 [4] - 在*ST天山并购大象广告案中,交易对手方法定代表人陈某宏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5] - 起步股份因犯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1000万元,金通灵科技集团因同样罪名被判处罚金800万元,相关责任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8] 立体化追责格局的形成与影响 - 对于并购重组财务造假相关方的"行民刑"立体追责格局已经形成,行政责任方面监管部门会同时处罚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手方,且对后者处罚往往更重 [6] - 民事责任方面,近期司法实践开始出现判处交易对手甚至协助造假的供应商、客户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例 [6] - 强化财务造假的刑事责任旨在提高违法成本,使市场主体不敢造假、不想造假,构建多层次、无死角的追责体系以净化市场生态 [8] 财务造假惩防机制的完善方向 - 需在不同维度实现立体化追责,例如在资本市场以外,与会计、信用、税务、反洗钱等方面形成联机联网和联查 [9] - 在资本市场范围内,可进一步明确协助造假者的"明知"、"故意"等标准,确立造假者共同担责的具体要件,以瓦解造假生态链的支持系统 [9]
通信服务板块11月20日涨0.57%,宜通世纪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入5501.34万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1-20 09:16
板块整体表现 - 11月20日通信服务板块整体上涨0.57%,表现优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下跌0.4%,深证成指下跌0.76% [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领涨股为宜通世纪,涨幅为5.99%,领跌股为中富通,跌幅为-13.79% [1][2] 领涨个股表现 - 宜通世纪收盘价为6.37元,涨幅5.99%,成交量为88.09万手,成交额为5.56亿元 [1] - ST通脉涨幅5.06%,收盘价为60.8元,成交量为3.39万手,成交额为2653.93万元 [1] - 超讯通信涨幅3.15%,收盘价为48.45元,成交量为11.89万手,成交额为5.69亿元 [1] - 吴通控股涨幅3.02%,收盘价为4.78元,成交量为60.23万手,成交额为2.86亿元 [1] - 会畅通讯涨幅2.92%,收盘价为18.68元,成交量为10.04万手,成交额为1.88亿元 [1] 领跌个股表现 - 中富通收盘价为19.75元,跌幅-13.79%,成交量为62.07万手,成交额为12.74亿元 [2] - 挖金客跌幅-3.17%,收盘价为34.52元,成交量为2.59万手,成交额为8978.10万元 [2] - 三维通信跌幅-2.28%,收盘价为10.72元,成交量为59.91万手,成交额为6.48亿元 [2] - 中嘉博创跌幅-2.18%,收盘价为4.03元,成交量为24.77万手,成交额为1.00亿元 [2] 板块资金流向 - 通信服务板块整体主力资金净流入5501.3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12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57亿元 [2] - 中国联通信主力资金净流入2.17亿元,主力净占比11.97%,但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出1.07亿元和1.10亿元 [3] - 宜通世纪主力资金净流入1.08亿元,主力净占比19.36%,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出988.67万元和9778.69万元 [3] - 奥飞数据主力资金净流入1.02亿元,主力净占比14.05%,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出3682.41万元和6530.65万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