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30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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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公告
2024-04-24 12:5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变更情况 (一)辞职董事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顾群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顾群先 生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本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 任何职务。 顾群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的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其本次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 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03,2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6%, 本次辞职后,其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
和晶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2:5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曾会明先生、刘江涛先生、刘渊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其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含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曾会明先生、刘江涛先生、刘渊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 曾会明先生、刘江涛先生、刘渊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12:5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立信经审计收入50.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3] - 2023年度立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1家,收费总额8.32亿元[3]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693名[2] 风险保障 - 2023年末立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3] 法律诉讼 - 金亚科技等案立信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保险足以覆盖赔偿[4] - 保千里案一审立信承担15%补充赔偿责任,保险足以覆盖赔偿[4] 监管情况 - 立信近三年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等,涉及75名从业人员[4] 公司决策 - 2023年公司审议通过变更立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5] - 2023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多次与注册会计师等沟通审计事项[8] - 2024年4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多项2023年度及2024年议案[9][10]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2:5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 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出席了历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 责召集,均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 | 审议议案 | | --- | --- | --- | --- | --- | --- | | | | | | | 议案一、《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 | 议案二、《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 | | | | | | 其摘要的议案》; | | | | | | | 议案三、《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 | 议案四、《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 | | | 议案五、《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 | | | | | | 议案》; | | | | | | | 议案六、《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 | | | | | | 议案 ...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4-12 10:3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 公司之间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预计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 间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目前担保余额,下担保口径 相同)。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 80,000 万元(在有效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进行调剂), 具体如下:公司为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智能")提供不 超过 70,000 万元担保,为安徽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担 保,为江苏中科新瑞科技股份有限 ...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4-02-01 08:51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志同智合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志同智合")、李双喜于2022年4月28日签署 了《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双喜关于深圳市和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之股 权转让协议》、《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志同智合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与李双喜关于深圳市和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 资协议》"),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和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市 和晶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智慧科技")36%股权转让给李双喜 (即转让该部分股权的认缴出资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和晶智慧科技的 持股比例由60%变更为24%,和晶智慧科技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 至本次交易的前述协议签署日,公司与和晶智慧科技不存在担保、委托理财情形, 和晶智慧 ...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1-26 07:42
1 / 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 公司之间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预计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 间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目前担保余额,下担保口径 相同)。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 80,000 万元(在有效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进行调剂), 具体如下:公司为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智能")提供不 超过 70,000 万元担保,为安徽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担 保,为江苏中科新瑞 ...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4-01-25 09:21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86 号),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向 5 名获得配售的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699,633 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5.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7,499,996.18 元(币 种:人民币,下同),扣除承销费以及相关税费 5,300,000.00 元后的剩余款项 42,199,996.18 元已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转至公司指定的存储账户,中喜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中喜验资 2023Y00057 号) ...
和晶科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9 10:17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二四年一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和晶科技、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列席和晶科技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和 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提供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 件,听取了公司对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公司已承诺其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