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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3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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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公司章程》(2024年7月)
2024-07-01 10:56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七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董事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三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1 | | 第四节 | 独立董事 32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5 | | 第一节 | 监事 35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6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二节 | 内部审 ...
华昌达: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2024-07-01 10:56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4—0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 要求,切实重视投资人回报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 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便利未分配利润转正后续实施分红。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公 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上海德梅柯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77,270,012.64 元,盈 余公积金 34,545,008.18 ...
华昌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07-01 10:56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4—027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下午2:30。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由于原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与新《公司法》相悖,根据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条第 (一)款之规定"《公司法》或有关法 ...
华昌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4-06-19 11:15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4—021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塔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拟减持股份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2、股票来源:2021 年,依据《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 议》,深圳塔桥作为重整投资人受让的公司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8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5.70%)的股东深圳塔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03%)。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昌达")于近日 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塔桥投资合伙 ...
华昌达(300278) - 华昌达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20 08:53
营收目标和发展策略 - 公司未来5年营收目标为100亿元,通过内生式创新和外延式并购等方式实现[1] - 公司聚焦核心竞争力,在前瞻性技术和市场领域进行并购拓展,提高全球行业地位[1] - 公司持续加大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增加具有强大核心竞争力的成长性和战略性产品[1] 国内外业务布局 - 公司在国外市场占据优势地位,同时积极拓展国内新能源汽车、仓储物流、光伏等高速发展行业[2] - 公司为特斯拉、比亚迪等国内外知名新能源车企提供自动化生产线建设服务,获得客户高度认可[2] 成本管理和股价表现 - 公司员工薪酬较高受工龄、海外收入水平及汇率等因素影响,公司持续采取有效成本控制措施[2][3] -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沟通互动,通过多种方式传递公司价值,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资本市场形象[3] 子公司发展情况 - 公司在深圳和上海设有子公司,拓展海外业务[3][4] - 子公司深圳华富达正在有序开展经营活动[4]
华昌达: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3 12:41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4—020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李德富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
华昌达: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3 12:41
湖北典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湖北典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湖北典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 50 号京广中心二单元 6 楼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湖北典岳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典岳法意字(2024)第 15 号 致: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典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公司")之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华昌达智能 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指派袁梦 莹律师、陈雷祥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 ...
华昌达(30027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8 11:2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为华昌达,股票代码为300278[8] - 公司注册地址为十堰市东益大道9号,办公地址也在同一地点[9] - 公司网址为http://www.hchd.com.cn,电子信箱为hchd@hchd.com.cn和hchd_zq@hchd.com.cn[9]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提到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2,859,541,168.57元,较上年下降20.19%[10]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543,466.74元,较上年下降27.03%[10]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789,442.43元,较上年增长36.74%[10] - 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3,256,542,037.14元,较上年增长14.82%[10]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15,858,228.68元,较上年增长5.14%[10] 行业发展趋势 - 制造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大支撑,要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为抓手,推进《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与落实[17] - 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引导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发展,包括财政支持、金融支持、人才培养和产业协同[17] -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制造业企业纷纷开启“机器人换人”计划,驱动工业自动化行业快速发展[17] 产品与应用领域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机器人自动焊接、机器人视觉检测系统、在线冲孔技术等,广泛应用于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23] - 公司提供智能物流仓储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包括自动化立体仓库和配送分拣输送系统,提高智能仓储的智能化程度[23] - 公司为客户提供智能输送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实现装配、搬运、分拣等功能的智能装备系统,广泛应用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等领域[23] 研发与技术创新 - 公司通过市场调研、信息收集,锁定目标客户,制定技术方案及商务方案,持续挖掘新需求保证公司营业收入增长[26] - 公司研发了多项智能装备项目,如自主导航堆垛机、EMS智能输送控制系统、电池烘干项目等,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应用范围[38][40][43] 人才队伍建设 -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梯队建设,积极构建人才发展体系,拥有先进的人才管理平台,不断完善员工培养体系[86] - 公司将持续实施人才梯队建设,通过引进与自主培养两种方式进行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完善科学的考核与激励机制[88] 财务风险管理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在2023年达到了28,129,129.17元,同比增长115.98%[73] - 公司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取得借款的现金流入金额高于上期[73]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架构,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体系[91] -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92] -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与第一大股东保持独立[94]
华昌达: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4-18 11:24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4—007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鉴于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同时结合当前整体 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 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 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华昌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春美)
2024-04-18 11:24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3年度履职过程中持续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报送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对所议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提出合 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2023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本着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均投出同意 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023年,公司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1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职责, 2023年任职期间召开会议3次,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会议情况,对公司年度报告、 2023年度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