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智能(30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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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丰智能(300276)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8 14:33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2025年初余额总计43,995.13万元[3][4] - 2025年半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40,749.21万元[3][4] - 2025年半年度利息为0.00万元[3][4] - 2025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56,326.94万元[3][4] - 2025年半年度期末余额28,417.40万元[3][4] 各公司预付款项 - 上海鑫燕隆2025年初余额38,559.71万元,半年累计20,386.68万元,偿还45,387.61万元,期末13,558.78万元[2] - 湖北三丰机器人2025年初余额1,653.26万元,半年累计1,892.44万元,偿还923.74万元,期末2,621.96万元[3] - 湖北三丰汉巍2025年初余额852.75万元,半年累计1,052.50万元,偿还53.00万元,期末1,852.25万元[3] - 湖北军驿2025年初余额474.54万元,半年累计213.20万元,偿还15.00万元,期末672.74万元[3] - 湖北三丰小松2025年初余额378.95万元,半年累计355.68万元,期末734.63万元[3] 各公司应收款项 - 湖北军驿应收账款半年累计1.91万元,期末1.91万元[3] - 湖北三丰小松应收账款半年累计73.51万元,期末73.51万元[3] - 湖北三丰小松其他应收款年初200.00万元,半年累计540.00万元,偿还231.85万元,期末508.15万元[3]
三丰智能(30027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7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总经理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以较低者为准)的关联交易[12]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12] - 股东会审议批准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自然人股东为关联人[8] 财务资助与担保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3]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批规定[14] 关联交易表决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不参与投票表决,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7] 关联交易提醒与协议规定 - 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召集人应提醒关联董事或股东回避[18]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应签书面协议,并按规定披露协议订立、变更等情况[20] 关联交易报告与评估规定 - 公司拟进行关联交易需向总经理书面报告,总经理按额度权限履行程序[21]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除披露外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部分情形可免[22] 关联交易审议要求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标的状况、交易对方情况,确定交易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23]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履行[23] 关联交易豁免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26] 董事义务与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有义务关注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问题,董事会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24] - 公司关联交易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按规定执行并提交文件[27]
三丰智能(3002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7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应含出席会议、履职等情况,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主持,相关事项经其审议[22] 公司规定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3日提供[27] - 应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核实投资者问题[28]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在年报披露[28]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0]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0] -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 - 由公司董事会拟订并报股东会审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其他 - 文档涉及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31]
三丰智能(3002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2025-08-28 14:07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 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或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 ...
三丰智能(300276) -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7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 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对外报 送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会 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对外报送信 息应当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 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 流程。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的规范性, 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三丰智能 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三丰智能(3002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月8月)
2025-08-28 14:07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件信息内部报告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事件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公司合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规则》《规 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所称"尚未公开" 是指公司尚未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正式公开。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 ...
三丰智能(300276)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7
融资与担保制度 - 融资指公司向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含综合授信等形式[2] - 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保证等担保[2] 审批权限 - 董事会核定当年度贷款规模及资产担保事项,规模内贷款授权董事长签协议[6] - 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3] 后续管理 - 融资或担保合同签署后7日内报送公司财务部登记备案[20] - 融资资金变更用途需资金使用部门申请并履行批准程序[17] - 财务部预计到期不能归还贷款应了解原因并制定应急方案[17] - 融资展期财务部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说明原因及还款期限[17] - 财务部应加强担保债务风险管理,督促被担保人还款[17] - 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变化应汇报并制定应急方案[17] - 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应及时向被担保人追偿[19] 资料与披露 - 融资及担保事项资料应送交董事会秘书[20] - 融资及担保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0] 责任承担 - 董事对违规或失当融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2] - 管理人员违规审批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应追究法律责任[22]
三丰智能(3002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7
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4] 人员职责与权限 - 经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5] - 总经理拟订职工工资等规章制度需事先听取职工代表意见[8] - 总经理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职权,否则董事会指定[8] - 财务总监负责分管业务日常经营管理,协助总经理做好财务工作[11] 会议相关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14]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二分之一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公司办公会审议总经理职权范围内重大事项,如日常经营、财务预算等[17] - 参加公司办公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可提议题,由总经理或主持人决定是否列入[17] - 总经理应指定部门监督落实公司办公会决议事项并报告执行情况[17] - 工作例会应提前3天通知与会人员并送达相关资料[23] - 总经理临时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时可指派副总经理[20] 交易审批规定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批[25]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总经理决议后需报董事会审议[25] - 涉及销售产品等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总经理决议后需报董事会审议[25] 报告与评价规定 - 遇重大事故等,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半小时内报告董事长[29] - 总经理定期书面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闭会期间报告董事长[28][29]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其他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负责[31]
三丰智能(3002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7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 审议通过: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
三丰智能(30027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7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 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作价出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 股份增持或减持等)、股权投资、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 行的各项投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 并且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由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递延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