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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30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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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3-10-13 10:11
| 证券代码:300243 |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3-075 | | --- | --- | | 债券代码:123126 |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上修订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 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制度文件。 1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瑞丰高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13 10:11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 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 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沟通工作,统一负 责新闻媒体、投资者、股东的接待、咨询(询问)、服务工作。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同意,公司任何部门 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 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审核同意,方 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 保密及登记报备工作。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 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1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 ...
瑞丰高材: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13 10:11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山东瑞丰高 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6)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 会应当在十(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 ...
瑞丰高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13 10:11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召集、召开并充分行使其职权,促进公 司规范化运作,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 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山东瑞丰高 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
瑞丰高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13 10:11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本部,部分条款适用于控股或参股本公司 的股东。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 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信息以及 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 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参照本 制度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各 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其他关联人(包括关 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 ...
瑞丰高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13 10:11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董 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 特制定本细则。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是董事会秘书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从事秘书、管理、 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 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 ...
瑞丰高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13 10:11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六条 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 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士: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
瑞丰高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0-13 10:11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许肃贤先 生为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
瑞丰高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3-10-13 10:11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许肃贤先生作为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 ...
瑞丰高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13 10:11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山东瑞丰 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召集人),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