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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30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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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3-10-19 12:44
股票简称:瑞丰高材 股票代码:300243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Ruifeng Chemical Co., Ltd.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路)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 ...
瑞丰高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公告
2023-10-19 12:44
因本项目签字律师李晓娜律师自国枫律所离职,现本项目签字律师变更为金 俊律师、海澜律师,变更后的签字律师将继续负责本项目的后续相关工作。金俊 律师与海澜律师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李晓娜律师 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0 日 1 | 证券代码:300243 |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3-078 | | --- | --- | | 债券代码:123126 |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变更签字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被受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23 年 10 月 1 ...
瑞丰高材: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13 10:14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 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 的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经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执行本制度对外担保相关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章 公司融资的审批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融资 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
瑞丰高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13 10:14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
瑞丰高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13 10:14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即将发生、 尚未公开的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 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的有关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各单位、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 ...
瑞丰高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13 10:11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瑞丰 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的投资活动,也包括委托 贷款、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以寻求短期差价为主要目的的投资活动,具体包括 但不限于: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三)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四)股票、债券、基金投资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是 ...
瑞丰高材: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13 10:11
| 证券代码:300243 |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3-076 | | --- | --- | | 债券代码:123126 |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鉴于:1、近年来公司在聚酯材料做了一些开发和试验工作;2、 公司参股广东迪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前期合作方式包括承担部分代工任务, 代工产品包括新能源电池材料等产品;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企业 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表述的要求,公司本次需对现有经营范围按照规范化表述进 行相应调整。增加经营范围后,需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同时,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通过对照 自查并结合公司实际 ...
瑞丰高材: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13 10:11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权限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总经济师、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3)年,与公司每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经理人员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经理。 (四)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 ...
瑞丰高材: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13 10:11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 止控股股东(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山 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 ...
瑞丰高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13 10:11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证券代码:300243 |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 公告编号:2023-07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26 |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10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