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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10-27 08: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瑞 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丰高材")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59 号)同意注 册,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4,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共 340.00 万张。截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340,000,000.00 元 ...
瑞丰高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7 08:05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能够有效提 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 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 ...
瑞丰高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08:05
| 证券代码:300243 |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3-082 | | --- | --- | | 债券代码:123126 |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齐元玉先生主持, 会议采取表决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三季 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
瑞丰高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10-27 08:05
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300243 |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3-085 | | --- | --- | | 债券代码:123126 |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 5,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
瑞丰高材: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3-10-23 07:56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 1.1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截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 1.18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上 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4 日 | 证券代码:300243 |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3-080 | | --- | --- | | 债券代码:123126 |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 ...
瑞丰高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2023-10-19 12:47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 专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贵所")提交了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并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被受理。本次 变更前,本公司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签字律师为金俊、海澜、李晓娜,现 拟变更为金俊、海澜。 二、变更事由 金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411064224, 从业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自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先后担任山东瑞丰高分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境内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再融资等项目的主办律师。 海澜,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811042075, 从业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自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先后担任北自所(北京)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企业境 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购等项目的主办律师。 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 ...
瑞丰高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3-10-19 12:4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声 明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接受山东瑞 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高材"、"股份公司"、"发行人" 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 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本发行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3-1- ...
瑞丰高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3-10-19 12:4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 关于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接受山东瑞 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高材"、"发行人"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保荐人。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 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 实、准确、完整。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3- ...
瑞丰高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承诺函
2023-10-19 12:44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致:深圳证券交易所(贵所) 基本情况: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向贵所提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申请,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 的签字律师为金俊律师、海澜律师、李晓娜律师,现拟变更为金俊律师、海澜律 师。 变更事由:李晓娜律师已从本所离职。 变更后签字律师的基本情况: 金俊,本所执业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411064224,从业以来无违 法违规记录,自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先后担任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 资等项目的主办律师。 海澜,本所执业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811042075,从业以来无违 法违规记录,自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先后担任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企业境内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购等项目的主办律师。 ...
瑞丰高材: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更新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19 12:44
| 证券代码:300243 |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3-079 | | --- | --- | | 债券代码:123126 |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更新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相关审核要求,公司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注 册稿)等相关文件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 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 册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0 日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