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300235)

搜索文档
方直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5-13 10:31
激励计划 - 2024年4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自查期为草案公告前6个月,核查对象为内幕信息知情人[2] 核查结果 - 核查对象自查期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无内幕交易情形[4][6] 保密措施 - 限定参与筹划讨论人员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5]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10]
方直科技: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05-13 10:3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98.8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3928%[6][26] - 激励对象共3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7][21]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48元/股[7][3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8][29] 实施流程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55][56] - 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4][55]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0日内完成授予等程序,否则终止[10][30][58] 归属条件 - 第一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12 - 24个月,归属比例50%;第二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24 - 36个月,归属比例50%[33] - 2024年第一个归属期,营收较2023年增长触发值10%,目标值25%;2025年第二个归属期,营收较2023年增长触发值21%,目标值38%[41] - 公司层面业绩完成度对应不同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级对应不同归属比例[42] 财务数据 - 以2024年4月25日为基准日,标的股价8.68元/股[51] - 历史波动率1年为24.3406%、2年为23.5243%[51] - 无风险利率1年期为1.50%、2年期为2.10%[51] - 公司股息率为0.5760%[51] - 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421.11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184.23万元、193.01万元、43.87万元[54]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控制权变更等,董事会决定是否终止激励计划[70] - 激励对象未达归属条件等情况,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64][74][75][77]
方直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3 10:31
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400367股,占比37.2473%[5] - 中小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100股,占比0.0084%[6] 议案表决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同意93379267股,占比99.9774%,中小股东均反对[8][10] 股本信息 - 公司总股本251746635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5] 决议情况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12]
方直科技: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3 10:3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4月26日公告5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3] - 5月13日15:00在深圳南山区召开[3] - 网络投票时间为5月13日9:15 - 15:00[3] 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93,400,367股,占比37.2472%[5] - 中小投资者3人,代表股份21,100股,占比0.0084%[6] 议案表决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同意93,379,267股,占比99.9774%[7][9][10] - 三议案中小股东反对21,100股,占比100%[8][9][10] 决议情况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11]
方直科技: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05-07 07:51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4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激励对象名单4月26日公示,公示期至5月6日[3] - 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异议[3]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为公告时任职的董事、高管[5] - 不包括监事、独董等特定人员[6]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6]
方直科技: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1:43
激励计划情况 - 公司具备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无禁止情形[1]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 激励计划内容合规,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3] 激励计划决策 -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符合长远发展需要,同意实施[3]
方直科技: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11:43
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方直科技"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实施本计划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 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 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 ...
方直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04-25 11: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王翔宇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十 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 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王翔宇先生未持有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 3、本次征集提案权涉及的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案内容 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2、征集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议案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 3、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 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 规 ...
方直科技(300235)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1:41
财务表现 - 方直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995.81万元,同比增长8.4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7.05万元,同比下降16.20%[5] - 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73127.54万元,同比增长1.08%[5] - 公司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0973.79万元,同比增长0.22%[5] - 公司报告期内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0.0388元/股[5] - 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加1181.94万元,同比增长41.50%[7] - 公司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增加102.61万元,同比增长257.20%[8] - 第一季度资产总计为731,275,418.39元,较上期略有增长[24] - 股本为251,746,635.00元,资本公积为197,844,217.25元[25] - 本期营业总收入为29,958,096.69元,较上期有所增长[25] - 营业总成本为17,721,544.57元,较上期有所增加[25] - 营业利润为11,450,289.20元,净利润为9,770,450.57元[26] - 综合收益总额为9,804,809.7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9,804,809.77元[26] - 方直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05元[2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2.76万元,同比增长154.22%[5] - 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的优先股股利为0.00元[5] - 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的永续债利息为0.00元[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27,616.94元[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397,373.98元[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67,529.07元[2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5,957,461.85元[28] 股东情况 - 公司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8,943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黄元忠持股占比最高,为14.71%[19]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元忠先生同黄晓峰先生、陈克让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19] - 公司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988,9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3928%[21]
方直科技: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4-25 11:4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98.8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3928%[6][26] - 激励对象共3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7][21]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48元/股[7][3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8][29] 授予与归属条件 - 授予需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38] - 归属需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任职12个月以上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39][40]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营业收入触发值较2023年增长10%,目标值增长25%[41] - 2025年营业收入触发值较2023年增长21%,目标值增长38%[41] 归属安排 - 第一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12 - 24个月,归属比例50%[33] - 第二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24 - 36个月,归属比例50%[33] 人员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 数量与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有对应调整公式[45][46][47] 费用摊销 - 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421.11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184.23万元、193.01万元、43.87万元[53] 计划审议与实施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5]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等程序,否则终止[10][30][57] 计划变更与终止 - 股东大会审议前拟变更或终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60]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变更由股东大会决定,不得提前归属和降低授予价格[60]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由股东大会决定,未归属股票作废[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