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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3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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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2023-10-11 09:54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3-069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不适用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在认定"被告未按规定给予原 告10日期限决定是否召集会议,且在半数以上董事进行书面推举前即确定由宋静 波召集和主持会议,存在一定瑕疵……、决议中载明投票结果存在瑕疵……"等 事实后,仍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公告编号:2023-017)。 而后原告认为一审法院既然已经认定程序存在瑕疵,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该次董事会应予以重新召开,故向江苏省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苏05 民终6916号。 二审法院认为:"案涉董事会会议召集、表决程序上的轻微瑕疵并不足以对 决议产生实质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 ...
电科院: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2023-09-22 12:37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3-068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291 号)。 公司与简恒自 2009 年开始,签署了多份《法律顾问团专项服务合同》、《聘 请律师合同》;其中《法律顾问团专项服务合同》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近五年 每年均有签署,《聘请律师合同》则在有诉讼需求时另行签署。根据《法律顾问 团专项服务合同》约定,公司法务部的组建及运营均由简恒负责,简恒成立的法 律顾问团在公司法务部提供日常法律服务。服务的范围包括:1)法律问题咨询 服务;2)拟订、审阅、修改各类法律文书;3)为公司重要问题提供综合性法律 报告;4)参加或代表公司参加重要谈判,并拟定意向书、协议、合同等相关法 律文书;5)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并拟订会议纪要、决议等 ...
关于电科院的关注函
2023-09-19 10:3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291 号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8 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发现公司公章 被伪造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显示,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 新老管理层交接整理公司资料及物品时,于公司法务办公室 仲文良处发现一枚涉嫌伪造的公司公章,该公章的尾号与公 司董事长因业务需要自行保管所持的公司公章编号完全一 致。你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原公司董事宋静波、原监事 陈凤亚、现任监事李卫平、成燕玲、原总经理李杰、现任副 总经理何秀明向公安机关表示对上述事项不知情。我部对此 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请说明仲文良在你公司任职的具体情况,包括担任的 具体职务、职责范围、任职期间等,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时任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 1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在 2023 年 9 月 22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 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2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 ...
电科院:关于重启公司印章的公告
2023-09-18 13:01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启公司印章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3-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管理 层进行工作交接,现公司的公章(编号:3205000552991)、合同专用章(编号: 3205000552995)、法人章(编号:无)已移交至公司,并安排专人进行保管,目 前公司相关印章可正常使用。公司现有管理层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落实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印章临时使用办法》(2023 年 7 月)第十四条,公司取回公章时,《印章临时使用办法》(2023 年 7 月)终止 执行。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
电科院:关于发现公司公章被伪造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3-09-18 12:58
关于发现公司公章被伪造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3-066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现有管理层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落实公司印 章管理制度,积极通过其他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风险提示及声明 目前尚未发现该伪造公章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已在进行该伪造公章 使用情况的调查,若发现未经审议或授权的重要盖章文件,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 情况。对于此前所有和本公告所涉事实相抵触或相冲突的所有文件(若有),公 司均不予认可,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追究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 损失。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经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形成新的管理层团队。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新老管理层交接整理公司资料及物品时,于公司法 务办公室仲文良处发现一枚涉嫌伪造的公司公章,该公章的尾号与公司董事长因 业务 ...
电科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4 10:52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3-064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过半董事提议, 并推荐董事胡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本 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九名董事通过现场表 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 案》 因公司多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司已经过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补选出新任各位董事,现阶段公司内部治理和经营急需回归正轨,需要尽快 选举出董事长、董事会各委员会成员及 ...
电科院: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14 10:52
我们作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核查公司聘任的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 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管理经验、 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 识,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 本次被聘任的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
电科院: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管的公告
2023-09-14 1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 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魏继 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吉熙玥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陈凤林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鉴于公司多位董事及董事长宋静波辞职,公司已于 9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各位董事,公司现阶段经营急需回归正轨,现选举 胡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为止。具体简历见附件。 二、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3-065 因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多位新任董事及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如下: 苏州 ...
电科院:关于完成董事及独立董事补选的公告
2023-09-12 12:05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3-063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及独立董事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增补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增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 2023 年 8 月 14 日,朱辉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战略委员会职务。辞职后朱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其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 2023 年 8 月 31 日,胡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请罢免宋静波、刘明珍女士董事职务。 2023 年 8 月 31 日,刘明珍女士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财务总监职 务,并相应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刘明珍女 ...
电科院:北京市天元(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2 12:05
北京市天元(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494 号 致: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 318 会议室(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 5 号)召开。北京市天元(苏州)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