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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0 11:3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 计委员会成员也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审计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独立董事因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 规定的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符合本规则或者 ...
长海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0 11:37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制度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 ...
长海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0 11:37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 ...
长海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0 11:37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 常州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章 附则 1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第三章 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一节 董事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二节 董事长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的议事范围和议案提交 第六章 董事会会议的议事程序与决议 第七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 第八章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第九章 董事会基金 第十章 董事会文档管理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 合法性,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 第三条 本规则是董事会及其成员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第一节 董事 ...
长海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20 11:37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常州 二○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 股 份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 第一节 | 股 东 .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第一节 | 董事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 第一节 | 此事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 | 第八章 | 公司财务、会计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 ...
长海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0 11:37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江苏 常州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 第十章 附则 1 第一节 股东及其权利与义务 第二节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认定与登记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五章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一节 股东大会召开的原则性规定与会议纪律 第七章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八章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九章 关联交易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22]13号,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 ...
长海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0 11:3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
长海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0 11:37
| 证券代码:300196 |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 | --- | --- | | 债券代码:123091 |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以电子 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2023年1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国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
长海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0 11:37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该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开透明 的原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合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长海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0 11:3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们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需遵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选聘结果未 出前,公司不能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七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