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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德教育(30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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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德教育(30019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9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 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 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 报告时生效。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 1 页 共 6 页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 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 ...
科德教育(30019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9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 1 页 共 70 页 目 录 第 2 页 共 70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 ...
科德教育(30019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9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指导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之日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苏 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 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 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 1 页 共 6 页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科德教育(30019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9
信息披露管理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披露要求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5] - 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9] 管理机制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7] 信息保存 - 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信息保存不少于十年[7] 登记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需登记多项事项[4][7][8] - 因商业秘密还需额外登记相关事项[8]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8]
科德教育(3001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9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9] - 离职后6个月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6] 减持规定 - 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0] 交易禁止期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6]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相关信息[17] 股份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9] - 公告内容含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19] 其他规定 - 多个证券账户应合并为一个账户[22] - 限售股解除条件满足可委托公司申请解除[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3][24]
科德教育(30019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9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经程序后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提交股东会并披露报告[15] 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7] 投票表决规则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其股份不计入总数[19] 担保与借款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1] - 不得向董事和高管人员提供借款[22] 财务资助规定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参股公司除外,经程序提交股东会[23]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4] 免于审议与义务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如公开招标等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部分关联交易如现金认购等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4][25] 文件保管与制度执行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十年[2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订亦同[28]
科德教育(30019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9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 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 ...
科德教育(30019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9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5] 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薪酬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董事会批准[10]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6]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8][19]
科德教育(30019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9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高人员[2] 薪酬管理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审查薪酬政策和方案[6] 薪酬构成与发放 - 独立董事发津贴,非独立董事按任职定薪酬[8][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9] - 独立董事津贴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13] 薪酬相关规定 - 董高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13] - 董高人员离任按实际任期计算薪酬[15] - 特定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15] 薪酬调整与激励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等[17] -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董高人员[19]
科德教育(30019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9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 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部门规章以及《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 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 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 承担连带责任。 第 1 页 共 9 页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苏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