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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达(30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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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达(3001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4 09:0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 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分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 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 ...
中海达(3001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4 09:02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4]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4]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及制度制订[7] -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8] 制度相关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0]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0]
中海达(30017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4 09:0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 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要求公司安排对有关重大问题的实地考察。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 ...
中海达(30017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09:0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提前三日通知[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9] - 无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至少十年[10]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2]
中海达(3001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4 09:02
管理原则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管理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九类[6] - 公司通过多渠道和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5] - 公司设立专门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定期报告公布号码[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及时披露信息,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需下一交易时段前公告[7] - 公司应加强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建设和运维,处理互动易信息[7] 活动安排 - 公司应合理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避免泄露内幕信息[8]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问题[11]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活动记录保存不少于三年[11] 信息保密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8种情形[14][15] 股东权益 - 公司应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相关维权活动[15] 组织协调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7]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18] 部门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8项[18][19]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4种素质和技能[19][20] 员工配合 - 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 培训安排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鼓励参加相关机构举办的培训[2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2] - 本制度所称“以下”含本数,“少于”不含本数[22]
中海达(300177)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24 09:02
第六条 公司依照统计、税收征管、资质认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 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的,或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 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的未公开的 重大信息的,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对外提供,同时,公司经办人员应当将报 送的外部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并留存备查。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 审议和披露等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依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之规定, 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 ...
中海达(30017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2025-10-24 09:02
培训对象 - 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秘及核心管理人员[3] 培训内容 - 含上市公司运作法律框架等[4] - 财务总监培训含最新会计准则等[5] - 董秘培训含权利义务和信息披露规范等[6] 培训形式与组织 - 包括外部和内部培训[6] - 外部由中国证监会等分工组织[7] - 内部由董秘办公室不定期组织[9] 培训管理 - 董事会为领导部门,董秘办公室负责[9] - 董秘办公室应建立培训档案[9] 费用承担 - 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10]
中海达(30017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09: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会议通知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9] 表决与委托 - 委员有一票表决权,表决方式多样[9]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9] 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保存期至少十年[1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2]
中海达(30017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4 09:0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 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除本制 度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 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因董事辞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其 辞职报 ...
中海达(30017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4 09:0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规范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 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 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