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30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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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7-14 07:32
回购计划 - 回购资金总额5000 - 8000万元[2] - 回购价格不超过17元/股[2] - 预计回购股份约294.12 - 470.59万股,占总股本0.8075% - 1.2921%[2] - 回购期限不超12个月[2] - 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未用完36个月内注销[5]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95167.93万元,所有者权益311090.73万元,流动资产221315.39万元[11] - 若用8000万元回购,占总资产、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2.02%、2.57%、3.61%[11] 股份情况 - 回购前有限售股2931898股,占比0.80%;无限售股362920962股,占比99.20%[10] - 回购后有限售股5873074 - 7637780股,占比1.61% - 2.09%;无限售股359979786 - 358215080股,占比98.39% - 97.91%[10] 股东动态 - 控股股东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1月24日增持106.4万股,占总股本0.2921%[12] - 公司董事等2024年5月参与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期间无其他买卖股份情况[12] - 公司董事等回购期间无明确增减持计划,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无明确减持计划[13][14] 其他 - 2024年7月12日董事会通过回购议案,用自有资金回购A股[16] - 存在回购价格上限、资金未到位等致方案无法实施风险[17] - 存在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未通过等致股份注销风险[17] - 存在重大事项、不符合回购条件等致方案部分或全部无法实施风险[18]
元力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4 07:32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礼鑫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核,会议以记 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以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关 于修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2026)》进行修订,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202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
元力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14 07:32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31日下午2:30召开[1] - 网络投票7月31日9:15 - 15:00进行[1][1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24日[3] 登记与提案 - 登记时间为7月25日9:00 - 11:30、13:30 - 16:30[6] - 登记材料7月25日16:30前送达证券部[6] - 3%以上股份股东股东大会10日前书面提临时提案[3][9] 其他信息 - 中小投资者指特定范围外其他股东[5] - 投票代码350174,简称为元力投票[11] - 提案内容详见7月13日披露规划[4]
元力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2024-07-14 07:32
未来展望 - 公司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 - 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50%[1] - 股票分红摊薄后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0.10元[3] 新策略 - 利润分配可为年度、中期或春节前预分红[3] - 优先现金分红,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3] - 规划实施完毕董事会制定新规划[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调整并报股东大会审批[4] - 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024年7月制定[1][4]
元力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5-30 07:4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3号文核准,福 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9,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4,721,698.11元(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5,278,301.8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29202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及专户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 炭有限公司(以下简 ...
元力股份深度汇报(硅碳负极核心标的)
东北证券· 2024-05-29 14:26
会议主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公司概况 - 公司主要从事木质活性炭、水玻璃、硅胶等业务,其中木质活性炭业务占比较大,公司是行业龙头 [1][5] - 公司具有技术和资源优势,在木质活性炭生产成本和质量控制方面领先同行 [10][14] - 公司未来将大力发展白炭黑业务,看好其市场前景 [15][16] 新能源业务 - 公司正在布局固态电池负极材料业务,采用气相沉积法制备硅碳复合材料 [3][8][9] - 该材料有望在成本和性能方面与石墨负极相媲美,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7][9][10] - 公司在技术和资源方面具有优势,有望实现产业化突破 [10] 盈利预测 - 公司主业稳健,预计2024年和2025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88亿元和3.3亿元 [16] - 如果新能源业务进展顺利,2025年归母净利润有望达到4亿元 [16] - 公司整体估值水平较为合理,25年PE在14倍左右 [16] 问答环节重要的提问和回答 问题1 **提问内容** 公司新能源业务的技术路线和发展前景如何? [3][8][9] **回答内容** 公司采用气相沉积法制备硅碳复合负极材料,该技术可以有效解决硅负极体积膨胀和循环性能问题。该材料有望在成本和性能方面与石墨负极相媲美,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公司在技术和资源方面具有优势,有望实现产业化突破。[7][9][10] 问题2 **提问内容** 公司主业的发展情况如何,未来前景如何? [1][5][10][14][15] **回答内容** 公司主要从事木质活性炭、水玻璃、硅胶等业务,其中木质活性炭业务占比较大,公司是行业龙头。公司具有技术和资源优势,在木质活性炭生产成本和质量控制方面领先同行。未来公司将大力发展白炭黑业务,看好其市场前景。公司主业稳健,预计未来几年业绩将保持良好增长。[1][5][10][14][15][16] 问题3 **提问内容** 公司的整体估值水平如何? [16] **回答内容** 根据公司的盈利预测,2025年公司的PE估值在14倍左右,整体估值水平较为合理。如果公司新能源业务进展顺利,2025年的盈利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届时公司的估值水平将更具吸引力。[16]
元力股份: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完成的公告
2024-05-16 08:05
员工持股计划 - 2024年以14.66元/股受让245.75万股公司股票[1] - 拟募资金上限3614万元,实际认购3614万元[4] - 过户股份占总股本0.6717%,占剔除回购股后总股本0.6747%[4] - 购买价为过户申请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9.94%[5] - 所持股票按50%、50%比例分别锁定12个月、60个月[5] 回购情况 - 截至2023年4月19日回购410万股,转让后尚余164.25万股[2] 相关关系 - 控股股东未参加计划,未签一致行动协议[6] - 董监高与计划有关联关系[6] - 股份权利委托许文显,构成一致行动关系[7] 备查文件 - 为《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8]
元力股份: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5-06 10:0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夷见字[2024]第 02 号 致: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福建武夷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委托,指派汤瑞昌律师、游志平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等有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公司提供的与题述事宜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 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同时,本 ...
元力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06 10:0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 东大会于2024年5月6日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6 日下午 2:30;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4 年 5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2024 年 5 月 6 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2 ...
元力股份: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11: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36585.286万元[4] 员工持股计划 - 2024年4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草案[5] - 总参与员工人数不超过265人[6] - 拟筹集资金总额3614万元[6] - 单个员工最低认购1000元(1000份)[6] - 8名监事、高管合计认购372万份,占比10.29%[7] - 其他员工合计认购不超3242万份,占比89.71%[7] - 存续期72个月[7] - 分两期解锁各50%,锁定期12个月、60个月[8] - 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8] - 2024年4月12日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实施[14] - 2024年4月15日监事会认为计划合法有效[15] - 2024年4月16日公告相关文件[16] - 尚需在股东大会前两日公告法律意见书[16] - 应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6] - 参与方式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19] - 与许文显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认定合法合规[20] - 尚需披露股东大会决议等信息[22] - 具备实施主体资格,符合法规[23] - 需经股东大会通过方可实施[23] - 股东大会回避表决安排符合规定[23]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已履行必要程序和披露义务[23][24] - 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