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30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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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丽萍)
2024-04-15 13:1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 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的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 权利和义务。本人作为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 财务状况的变化、利润构成及其影响因素等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报告期公司召开的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 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介绍 本人梁丽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本 科学历,教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曾任黑龙江牡丹江大学管理系 副主任,牡丹江市会计学会理事、常务 ...
元力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说明
2024-04-15 13:10
w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说明 华兴专字[2024]24004790035号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说明 华兴专字[2024]24004790035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延东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攀峰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福建元力活性 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股份)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 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15日出具了华 兴审字[2024]2400479001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要求,元力股份编制了本函附件所附的福建 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 ...
元力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5 13:10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为20.15亿元,较2022年增长3.29%[5][17] - 2023年末资产总计39.52亿元,较年初增长7.84%[15] - 2023年末负债合计7.19亿元,较年初增长12.66%[15]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32.32亿元,较年初增长6.96%[15] - 2023年营业利润3.11亿元,较2022年增长5.21%[17] - 2023年净利润2.77亿元,较2022年增长8.20%[17] - 2023年利息收入4753.69万元,较2022年增长177.16%[17]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6586元/股,较2022年下降8.39%[17] - 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0.6586元/股,较2022年下降6.12%[17] 现金流情况 - 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8.64亿美元,2022年为17.15亿美元[19]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5.69亿美元,2022年为1.14亿美元;流出小计为10.68亿美元,2022年为6.28亿美元[19]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9.44亿美元,2022年为17.72亿美元;流出小计为16.73亿美元,2022年为15.17亿美元[19]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29亿美元,2022年为1.76亿美元;流出小计为3.06亿美元,2022年为1.21亿美元[19]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1亿美元,2022年为2.55亿美元;投资活动为 - 0.50亿美元,2022年为 - 0.51亿美元;筹资活动为0.23亿美元,2022年为0.55亿美元[19] 权益变动 - 2023年期初实收资本为3.57亿美元,期末为3.66亿美元;期初资本公积为17.75亿美元,期末为19.08亿美元[20] - 2023年综合收益总额为2.37亿美元,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为0.97亿美元,利润分配为 - 1.64亿美元[20] - 2023年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为0.24亿美元,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为0.99亿美元[20] - 2023年提取盈余公积为0.15亿美元,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1.46亿美元[20] 资产负债情况 - 2023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868,905,153.13元,较年初减少;非流动资产合计1,682,174,828.30元,较年初增加[24] - 2023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19,201,792.61元,较年初减少;非流动负债合计19,000,000.00元,较年初大幅减少[24] 会计政策与方法 -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36][37] -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营业周期为12个月,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40][41][42]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标准为发生额逾期且应收款项余额≥500万元[43]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认定标准为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5000万元,或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含)以上[4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确认为商誉,小于且复核无误计入营业外收入[45] - 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对价与之前股权在购买日公允价值之和[46] - 企业合并发生的中介及管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证券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47] - 控制判断要素包括拥有权力、享有可变回报、能影响回报金额,半数以上表决权或协议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视为拥有权力[48] - 合并财务报表以控制为基础确定范围,包括子公司和结构化主体[5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纳入相关期间收入等;非同一控制下不调整期初数,纳入购买日至期末收入等[53] - 处置子公司,将期初至处置日收入等纳入合并报表,丧失控制权按规定处理剩余股权和收益[55] - 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一揽子交易按规定处理,非一揽子交易分步确认收益[56] - 购买少数股权和不丧失控制权部分处置股权,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57][58] -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公司按不同规则对其进行会计处理[59][61] - 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库存现金和可随时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特定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受限银行存款除外[61] - 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入账,期末不同项目按不同方法处理,汇兑损益按情况处理[62] - 外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按不同汇率折算,折算差额处理方式不同[63][64][66] - 公司根据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初始确认和计量方式有别[6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实际利率法后续计量,摊销或减值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69]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部分变动计入当期损益[69]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71] - 公司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分为两类,交易费用处理不同[72] - 金融资产转移根据不同情形有不同确认结果[75] - 金融资产转移分为整体和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按规定计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76] -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继续确认资产并将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77][78] - 金融负债现时义务解除应终止确认,终止确认时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差额计入当期损益[79] - 公司对部分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80] -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按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已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三阶段,二、三阶段按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81] - 金融资产出现发行方或债务人重大财务困难等情况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83] - 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84] - 若金融资产预计存续期内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初始确认时,表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86] - 财务担保合同初始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按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余额较高者计量[89] - 同时满足法定抵销权利可执行且计划净额结算等条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抵销后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90] - 公司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93] -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等[99] - 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101] -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102] -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103]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4] - 合同资产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105] - 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收回账面价值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同时满足特定条件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06]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时,减记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08] -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108] - 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13] - 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4.75%[122] -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9.50%[122] - 电子及办公设备折旧年限3 - 5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19.00% - 31.67%[122] - 运输设备折旧年限4 - 5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19.00% - 23.75%[122] - 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19.00%[122] - 资产购建或生产活动非正常中断连续超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126] - 土地使用权摊销方法为直线法,使用寿命50年,残值率未提及[132] - 除土地使用权外其他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为直线法,使用寿命10年,残值率未提及[132] -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为直线法,使用寿命按受益期限,残值率未提及[132] - 借款费用资本化需同时满足资产支出已发生、借款费用已发生、购建或生产活动已开始[125] - 公司将符合条件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计入当期损益[124] -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分使用寿命有限和不确定两类处理[129] - 内部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研究阶段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需满足条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134] - 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135] - 商誉至少每年年终进行减值测试,按规定分摊账面价值并确认减值损失[137] - 合同负债按已收或应收金额确认,同一合同下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140] -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142] - 短期薪酬在职工服务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并计入相关成本费用[143] - 离职后福利计划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144] -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按规定计算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145] - 辞退福利在两者孰早日确认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49] -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条件按设定提存计划处理,否则按设定受益计划处理[150] - 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现金结算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152]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计量[152]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公司承担负债公允价值计量[153] - 交易价格是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及预期退还客户款项[158] - 合同包含多项履约义务时,按各单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相对比例分摊交易价格[159] - 某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某时点履行则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160] - 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为代理人按佣金或手续费净额确认[161] - 境内销售以到货取得客户签收单或客户在送货单签收确认收入,境外销售在货物发出且取得报关单后确认[163][164][165] - 合同成本包括取得合同增量成本及履约成本,符合条件确认为资产并摊销[166] - 与合同成本有关资产账面价值高于特定差额时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因素变化可转回[166][168] - 政府补助分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确认需满足能满足条件和能收到两个原则[169][170][171] -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按收到或应收金额计量,非货币性按公允价值计量,无法可靠取得按1元名义金额计量[173] - 已确认政府补助退回时,按不同情况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冲减递延收益或计入当期损益[178][179][180] - 短期租赁指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191] - 公司以净额结算法定权利等条件满足时,当期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以抵销后净额列报[185] - 公司作为承租人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短期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187] - 公司作为承租人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190] -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192] - 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转租时基于原租赁使用权资产分类[194] - 经营租赁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并分摊[195] - 融资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资产,按固定利率确认利息收入[196] - 公司按收入规定评估售后租回交易中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198] - 售后租回资产转让属于销售时,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与租回使用权有关部分计量使用权资产[199]
元力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建红)
2024-04-15 13:1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一、本人基本情况介绍 本人向建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研 究生学历,副教授,高级物流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九江市八里湖支 行职员,武夷学院讲师等职。现任武夷学院财务会计教师,副教授, 2023 年 1 至 1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 会委员。2023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本人任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 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重大事项的决策均符合法定程 序,合法有效。在审议提交董事会会议的议案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 充分的沟通,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需要, 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况。 各位股东 ...
元力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13:10
会议由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福建元力活 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福建元力活 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 ...
元力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15 13:10
监管相关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每月1次[3]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4] 会议与检查 - 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次数均为0次[3]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3] 意见与培训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6次[3] - 培训次数为1次,日期为2024年1月30日[4] 其他 - 公司、股东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均已履行[7] -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无变更[8] - 报告期内监管未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公司采取监管措施[8]
元力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13:1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礼鑫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核,会议以记 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福建元力活性炭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
元力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15 13:10
担保情况 - 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10亿,授权期至2025年6月30日[2] -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余额34,650.00万元,占2023年相关净资产11.14%[10] 子公司信息 -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00万元,公司持股100%[3] 子公司业绩 - 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3,103,885,635.08元,较2023年末增长4.80%[5] - 该公司2024年3月31日负债总额1,249,531,985.38元,较2023年末增长8.85%[5] - 该公司2024年1 - 3月营业收入315,761,493.27元,2023年度为1,255,297,993.18元[5] - 该公司2024年1 - 3月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0,443,354.10元,2023年度为184,058,548.31元[5] - 公司另一子公司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590,095,934.13元,较2023年末增长6.55%[8] - 该子公司2024年3月31日负债总额354,385,961.34元,较2023年末增长7.50%[8] - 该子公司2024年1 - 3月营业收入150,749,196.78元,2023年度为251,876,447.91元[8]
活性炭隐形冠军,全面发力新能源生物质碳材料
华福证券· 2024-04-08 16:00
公司概况 - 元力股份是木质活性炭领域的隐形冠军,有望逐步替代煤质活性炭,稳步提升市占率[1] - 公司成立于1999年,活性炭产销量突破一万吨,市占率超过20%[18] 业绩展望 - 公司2023-2025年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预计稳步增长,对应PE估值分别为24.5/20.5/16.9倍,目标价为22.84元/股[4] - 公司2025年预计营业收入将达到2955百万元,较2022年增长19.8%[106] - 公司2025年预计净利润为361百万元,较2022年增长41.8%[106] - 公司2025年预计每股收益为0.99元,较2022年增长61.0%[106] 新能源碳材料领域 - 公司发力新能源碳材料领域,具备先发技术优势,预计中长期需求广阔[2] - 公司设立新能源碳材料公司,专注于储能用碳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21] 硅产业链 - 公司硅产业链实现热循环闭环,硅酸钠收益全部并表,支撑硅产业链需求稳健增长[3] - 公司在2015年收购元禾化工,进入硅酸钠-白炭黑产业链,2020年定增募投活性炭项目[17] 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覆盖141人,包括高管、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24] - 公司推出事业合伙人中长期持股计划,涵盖十年期鼓励机制[25] 产品技术创新 - 公司开发的新型化学法活性炭生产转炉提高了单机产能至1万吨,达到亚洲最大,并实现了炭化、活化分开供热,减少燃料消耗[48] - 公司开发的新型物料给料装置实现了稳定定量给料,提高了活性炭产品的吸附性能和稳定性[48] - 公司开发的新型产品粉碎技术解决了产品污染问题,提高了产品稳定性[48] 超级电容器应用 - 超级电容器功率密度是锂电池的30-100倍,充电速度快,使用寿命长,可实现能量的高效循环利用[53] - 装载超级电容器后,高铁可以实现能量的高效循环利用,节能作用明显[55] - 装载超级电容器后,电动轿车续航能力显著增强,充电时间缩短,使用寿命长达10年以上[57] - 装载超级电容器的电动公交可以实现低能量运行,绿色环保,对城市公交系统具有重要意义[58] - 安装超级电容器的有轨电车无需外部供电,充放电时间短,使用寿命长,能够满足高频次运行需求[59] - 超级电容器作为智能分布式电网系统储能的首选装置,可以降低暂态冲击对整个电力系统的影响[60] - 超级电容器在航空航天领域广泛应用,提供短时爆发力,使用寿命可达25年[61] - 现在混合动力叉车、电动叉车大多采用超级电容器作为驱动传动机构,实现能量回收和节省燃料[62]
深度报告:木质活性炭龙头,新能源业务驱动高成长
民生证券· 2024-03-09 16:00AI Processing
公司业绩 - 公司2023-2025年预计实现营收分别为21.60、26.91和35.40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0.7%、24.6%和31.6%[90] - 公司2023-2025年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41、3.06和4.08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7.4%、26.8%和33.2%[90] - 公司2025年预计营业总收入将达到3,540亿元,较2022年增长81.7%[94] - 公司2025年预计净利润率将达到11.52%,较2022年提升0.02个百分点[94] - 公司2025年预计ROE将达到11.04%,较2022年增长2.01个百分点[94] 产品和产能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粉末活性炭、柱状活性炭、椰壳炭、破碎颗粒炭、蜂窝活性炭和超级电容炭[7] - 公司活性炭业务在2022年实现营收2.8亿元,毛利率达30.67%[28] - 公司2025年预计每股收益将达到1.11元,较2022年增长0.50元[94] - 公司2025年预计现金净流量将为257亿元,较2022年增长461亿元[94] - 公司已具备年产2000吨硅碳负极产能,H2计划扩大到1万吨[81] 市场趋势 - 2022年中国活性炭市场规模达到86.09亿元,预计2028年将达到136.05亿元[23] - 全球活性炭需求量预计在2028年达到8.6百万吨,同比增长7.1%[23] - 预计2026年全球硅碳负极需求达3.1万吨,动力电池硅碳负极需求达2.75万吨[72] - 预计2026年动力电池硅碳负极需求达到1469.7/3439.5/12970.0/27456.8吨,CAGR=165%[74] - 2026年全球新能车销量预计达到2656万辆,其中A00+A0级车销量为837万辆,A级车销量为797万辆,B级车销量为876万辆[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