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30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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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增 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经营管 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 的、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 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 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 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 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 ...
中电环保: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信息披露时间 - 招股说明书有效期为6个月,财务报表在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至多延长1个月[12]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季度报告在第三个月和第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8]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8]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19] - 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21] 业绩披露要求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公司需致歉并说明情况[17]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况需进行业绩预告[20]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24] - 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变动需披露[2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披露[2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披露[2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9]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及时披露[3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该资产的30%公司应立即披露[42]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45]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1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5] 利润分配与股本转增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40] 股份变动报告 - 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权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涉及规定情形需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41]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8][49]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草拟,重大事项经审议后由其披露并通报董监高[49] - 重大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披露[49] - 信息发布需经制定文件、合规审核、深交所审核登记、指定媒体公告等流程[50][51] - 董事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部门质询应报告董事长,核实后如实回复[51] - 公司相关部门草拟宣传文件初稿应交董事会秘书审核[51]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52]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52]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保密等工作[5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项,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53] - 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其第一时间获悉重大信息[54] - 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55] -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审核意见应说明程序和内容情况[56]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公司重大信息[57] 档案管理与保密 - 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59]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内幕交易[61] - 公司应与信息知情人签署保密协议[61] - 董事会应控制保密信息知情者范围,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62] - 信息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63]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9] 监管文件处理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77] - 需报告和通报的监管文件包括规章、业务规则等五类[77][78] - 收到法规、业务规则类文件应组织学习,函件类应研究答复并按需披露信息[78] 违规处理与制度解释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80] - 部门等未及时准确报告或泄密致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80]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80]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8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82]
中电环保: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01 11:3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9月4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公司对审 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副总裁张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同意选举董事仇向洋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唐后华(主任委员)、张阳、张伟 调整后:唐后华(主任委员)、张阳、仇向洋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30日,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中电环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01 11:34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3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 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止 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 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 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 ...
中电环保: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01 11:34
公司治理 - 报告期内召开1次股东大会[10] - 报告期内召开4次董事会[11]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11]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11]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监事1人[12] 公司理念 - 公司经营宗旨是“改善环境、开拓务实、共享价值”[19] - 公司发展理念是“以人为本、科技引领、勇于创新”[19] 内部控制 - 未发现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5] - 按规定对内部控制进行全面评价[6] - 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22] - 制定多项财务制度[23][24] - 制定预算审批授权规定[25] - 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26] - 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7] -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28] - 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9] - 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30] - 制定多项信息制度[31][32][33] - 监事会等实施内部监督[34]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利润总额的 5%或错报≥资产总额的 1%[37]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5%且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的 1%[37]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利润总额的 2%且错报<资产总额的 0.5%[3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资产总额的 1%[41]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的 1%[41]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资产总额的 0.5%[41]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2]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3]
中电环保: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7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 资者信心",2024年1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 投资者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为践行以投资 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绕公司发展 战略,从增强聚焦主业意识、提高创新发展能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强化规 范运作水平等方面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业经营,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提升公司传统产业,培育新产业板块,改造 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公司将充分发挥产业创新平台的成果转化功能,采用股权 合作、投资并购等多元化市场机制,促进成果转化,加快成果产业化进程;发 挥平台孵化器功能,加强已孵化企业与公司、平台内成员及联盟企业形成业务 互补,助力产业链延伸,形成产业集聚、产业协同 ...
中电环保: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报告[6] - 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报告[6] - 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6]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报告[6] - 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应报告[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1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报告[7] 其他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报告[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1] 信息报告义务与流程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2]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向董事会秘书预报[15] - 重大事项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及时报告原因并定期报进展[15] - 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第一时间联系董事会秘书并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6]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9] 信息管理与责任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需指定联络人报董事会秘书备案[20]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20]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0]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沟通和培训[20] - 瞒报等导致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可处分赔偿[21]
中电环保: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01 11:34
业绩总结 - 2023年南京中电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5496.36万元,净利润 -221.76万元[7] -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93.83万元,2022年末为200.22万元[14] - 2023年末公司负债总额0.59万元,2022年末为2.80万元[14]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8.81万元,2022年为0 [14] - 2023年公司净利润-4.18万元,2022年为-25.55万元[14] - 2023年末某子公司资产总额3293.19万元,2022年末为2091.65万元[15] - 2023年末某子公司负债总额3079.61万元,2022年末为1672.39万元[15] - 2023年某子公司营业收入466.52万元,2022年为964.47万元[15] - 2023年某子公司净利润-205.69万元,2022年为-161.09万元[16] 担保与融资 - 202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累计总额不超10亿元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公司拟提供两年信用保证[3] - 南京中电环保集团等多家子公司有新增担保额度,各公司资产负债率及占比不同[4]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合计4312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合计10亿元[4] - 截至2023年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4312万元,占资产总额1.49%、净资产2.36%[18] -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不超10亿元、期限两年的担保[19]
中电环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事务的管理机构,应对内幕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稽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 及时。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指定的内幕信息事务常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公司 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 务所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询问)、服务工作。 董事长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 ...
中电环保: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01 11:34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100,598.73万元,较上年下降1.70%[3][12]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581.57万元,较上年增长12.55%[3] - 2023年净利润8,022.04万元,较2022年增长15.42%[12]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13元/股,较上年增长18.18%[3] 资产负债 - 2023年资产总额289,202.41万元,较上年增长0.51%[3] - 2023年末货币资金26,388.59万元,较上年增长78.19%[6][7] - 2023年末应收票据451.84万元,较上年下降66.38%[6][8] - 2023年末合同资产23,651.50万元,较上年增长60.68%[6][8] - 2023年末固定资产15,344.88万元,较上期增长60.43%[6][8] - 2023年末长期借款15,077.62万元,较上期增长49.13%[7][10] - 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0万元,较上期下降100.00%[7][10] 费用情况 - 2023年销售费用2,806.03万元,较2022年增长31.15%,因投标相关费用增加[13] - 2023年财务费用717.69万元,较2022年下降47.39%,因支付的利息费用减少[13] 利润分配 - 2023年末盈余公积11,968.89万元,较2022年末增长10.55%[15] - 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98,938.71万元,较2022年末增长4.28%[15] 现金流量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8,621.51万元,较2022年下降19.80%,因销售回款减少[17][18]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8,415.78万元,较2022年下降4.74%,因购买理财产品减少[17][18]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 -5,522.62万元,较2022年增长58.66%,因收到常熟项目长期借款[18][19]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514.68万元,较2022年增长84.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