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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30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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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4年3月)
2024-04-01 11:37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中电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 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与现行有效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 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 1、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 费用; 2、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 ...
中电环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4年3月)
2024-04-01 11:37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公司法》、《证券 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法 律意识和现代企业经营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和经济发展趋势。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公司董事会提交《董事、监事、 ...
中电环保: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01 11:37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9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 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 ...
中电环保: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4-01 11:37
担保与交易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1] - 2024年预计与关联方国科运维发生不超6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2] 资金运用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6亿元闲置资金买理财产品[2] 人事与表决 - 独立董事张阳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1] - 四项议案表决均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2][3]
中电环保: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01 11:37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100,598.7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70%[2]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81.5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55%[2] - 报告期内新承接合同额8.44亿元,其中水处理6.85亿元,固废处理0.25亿元,烟气治理1.34亿元[8] -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确认收入的在手合同金额合计为30.23亿元[8] - 2023年公司产业创新平台实现收益约871万元[11] 业务布局 - 已在多地投资建设近20个污泥耦合处理项目,设计处理规模近300万吨/年[10] - 保持核电市场领先地位,承接多个核电精处理和废水处理项目[4] - 紧抓火电基建新浪潮,承接多个火电水处理项目[4] 技术研发 - 报告期内新增专利21项,软件著作9项[11]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有效专利320项、软件著作权37件[11] - 成功研发适用于各种工业炉窑的CEEP - HLDI脱硫、HTR - 3SO脱硝等核心技术[7] 会议情况 - 2023年董事会共组织召开4次会议[14]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17]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17] - 2023年提名委员会与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17] - 2023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19] 未来展望 - 2024年全球经济复杂性、严峻性与不确定性上升,国内经济面临诸多风险挑战[20] - 近年来生态环境治理行业多维度政策受益[20] - 顺应国家政策方向,以价值创造为目标、改善环境为己任[20] 业务规划 - 水务业务持续突破新型大工业水处理领域业务,聚焦市政水务市场方向,加速盐湖提锂等技术研发[21][22] - 固危废业务以污泥耦合处理业务为核心,拓展新领域,扩大产能、降低成本[22] - 烟气治理业务扩大新技术领域业务量,拓展非电烟气治理市场,研发节能型设备并储备碳回收技术[23] - 数字智慧环保业务应用“智慧环保一体化运营平台”成果,提供远程运营服务[23] 公司策略 - 采用“内部研发+外部引进消化并举”模式推动技术创新,加强应用型技术研发[24] - 业务模式形成“工程EPC+项目运维”格局,强化精细化管理,提升项目管控能力[26] - 营造企业核心价值观,选拔任用优秀人才,完善员工梯队建设[27] - 深入推行集团化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做好财务统筹管理[28] - 围绕主业进行产业投资,加强横向和纵向并购[29] - 动态完善OA协同办公系统,推进电子印控与电子化档案管理[28]
中电环保:关于举行2023年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01 11:37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 月12日(星期五)15:00-17:00在"中电环保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3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中 电环保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 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中电环保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1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 年度报告摘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政福先生;公司董事、总裁朱 来松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唐后华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维先 生 ...
中电环保: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1:37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前言 第一条 为保证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人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 ...
中电环保: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01 11:37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 制度修订 - 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议案[2] - 10项制度修订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 - 10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5] 其他信息 - 修订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6] - 公告日期为2024年4月2日[8]
中电环保: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4-01 11:37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电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 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委员职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及时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三名时,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 ...
中电环保: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4-01 11:37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8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2024年3月30日 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完整。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