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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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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累积投票制细则
2024-01-02 10:48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细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 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所持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的乘积,并可 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 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的多少 决定当选董事或者监事。 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司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 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 ...
新锦动力:关联交易制度
2024-01-02 10:48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14][15]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5] 关联交易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达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关注[18]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8] 担保与资助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8] - 对控股、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19] 其他规定 - 需股东大会批准的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应聘请机构评估或审计(日常购销或服务类除外)[21]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24] - 连续12个月内发生特定关联交易应累计计算并按累计金额履行内部批准程序[30] - 违规关联交易将对责任人视情节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可要求赔偿,触犯法律移送司法[32][33]
新锦动力: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的公告
2023-12-12 10:41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3-089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暨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1. 诉讼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原审被告: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 2. 案件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新赛浦收到《民事裁定书》(2022)冀 1003 财保 164 号,获 悉沧州银行已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向广阳区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 新赛浦与公司银行存款 2,000 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暨累计诉 讼、仲裁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9)。 2023 年 4 月,公司收到《传票》并附沧州银行《民事起诉状》(2022)冀 1003 民初 9459 号,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
新锦动力: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3-11-29 09:12
企业认定 - 公司2023年10月26日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1] - 本次为重新认定,此前多次被认定[1] 税收政策 - 认定后连续三年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 - 2023年已按此税率申报,获证对当年财务无重大影响[1]
新锦动力: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3 11:0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3-08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公司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
新锦动力: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1-13 11:07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3.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 ...
新锦动力: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2023-11-06 11:41
合同信息 - 新锦化机与上海河图签20600万元成套设备买卖合同[3][6] - 双方延迟交付或付款,违约金最高限额25%[6] - 合同生效需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2][7] 影响与风险 - 合同利于深化合成氨技术优势,提高业务覆盖能力[8] - 合同若实施将对未来财务和经营有积极影响[2][8] - 合同价款回款存在风险,公司将加强管理回收[9]
新锦动力(300157)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16:00
营业收入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52亿元,同比减少32.2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5.41亿元,同比增加42.26%[4]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5.41亿元,较上期3.80亿元增长42.26%[27] 净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 2189.03万元,同比增加45.8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 9200.44万元,同比增加23.35%[4]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利润为-6494.69万元,亏损较上期的-9285.28万元有所收窄[28]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利润总额为-8665.50万元,亏损较上期的-1.15亿元有所收窄[28]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为-8750.52万元,较上期的-1.16亿元亏损收窄[2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00.44万元,较上期的-1.20亿元亏损收窄[28] - 少数股东损益为449.92万元,较上期的431.81万元有所增长[28] 现金流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 3749.44万元,同比减少232.43%[4] - 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增加161.29%[9][11] - 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减少1057.33%[1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76103727.88元,上期为351207948.45元;收到的税费返还为4051468.71元,上期为11109792.91元[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37943573.20元,上期为442724411.66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75438007.89元,上期为414412330.72元[30][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494434.69元,上期为28312080.94元[3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为15371329.66元,上期为1180787.06元;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600000.00元,上期为2100000.00元[3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5971329.66元,上期为5478338.58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2157823.56元,上期为11700096.68元[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13506.10元,上期为-6221758.10元[3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4769898.05元,上期为13800000.00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77764192.40元,上期为10353522.06元[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994294.35元,上期为3446477.94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5585070.61元,上期为27624177.77元[31] 资产与权益情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20.35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9.0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51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5.71%[4] -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9.75%,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65.13%,应收股利较期初减少100%[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20.35亿元,较年初22.37亿元下降8.99%[24] - 流动负债合计15.48亿元,较年初16.79亿元下降7.89%;非流动负债合计2.25亿元,较年初2.17亿元增长3.64%[25] 成本、费用及收益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成本同比增加45.21%,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43.81%,销售费用同比增加80.06%[8] - 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费用同比增加40.60%,财务费用同比减少35.56%,其他收益同比增加3207.05%[8] - 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减少89.70%,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354.98%,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3043.15%[9]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34.20%[9]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成本5.99亿元,较上期4.83亿元增长24.19%[28]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1081.25万元,较上期的4935.24万元大幅下降[28]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为-5264295.16元,上期为-18880706.00元;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为15797183.73元,上期为67279552.05元[29] - 综合收益总额为-76692728.56元,上期为-66367480.77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上期为-0.17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14元,上期为-0.17元[29]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4,505,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2] - 李丽萍持股比例14.41%,持股数量104,521,480股,质押、标记数量47,732,700股,冻结数量56,788,780股[12] - 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4%,持股数量51,066,937股,质押数量8,066,937股,标记数量3,066,937股,冻结数量48,000,000股[12] - 王潇瑟持股比例2.65%,持股数量19,250,000股,限售股数量14,500,000股[12] 股份委托与限售股情况 - 2021年12月30日,银川中能将6600万股(9.27%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厚森投资,委托有效期24个月[13] - 王潇瑟期初限售股数14,250,000股,本期增加250,000股,期末限售股数14,500,000股[14] - 姜玉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488,925股,期末限售股数488,925股[14] - 郝晋旭本期增加限售股数128,250股,期末限售股数128,250股[14] - 刘宏期初限售股数900股,本期解除限售900股,期末限售股数0股[14] - 王莉斐本期增加限售股数250,000股,期末限售股数250,000股[14]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35名激励对象的1132.5万股限售股满足条件将分期解锁[15] - 于雪霞、王艳秋等每人25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满足条件将分期解锁[1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44名激励对象授予269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2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9月25日上市[19] 债务情况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硕晟科技向公司提供借款本金27337.19万元,其中转永续债18300万元,借款本息余额9542.76万元[1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向中关村母基金累计偿付债务4.51亿元[17] - 2023年7月21日公司与长城资产达成债务和解,偿还6043.95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债务余额2066.60万元且不再计提利息[18] 融资计划情况 - 公司原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13633743股,募集不超过66440.09万元,2023年10月决定终止并撤回申请[20][21] 工商变更情况 - 2023年公司完成名称、证券简称等工商变更登记,9月4日启用新证券简称“新锦动力”[18]
新锦动力: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10:21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3-083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 47 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格式》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公司根据 2023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编制、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新锦动 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
新锦动力: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10:21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3-082 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 47 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格式》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公司根据 2023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