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3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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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3:41
分红与激励 - 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5] - 2025年度半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5]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5元/份调整为24.8元/份[7] H股发行 - 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9] - H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10][12] - 拟申请公开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的1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发行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14] - 香港公开发售股份配发有“回拨”机制,国际配售部分比例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经“回拨”后)决定[18] - 国际配售优先考虑基石、战略和机构投资者,H股基石投资者资质和配售比例依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确定[19] - 发行方案尚需股东会审议,完成备案和程序后实施[19][22] 资金与授权 - 发行H股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用于多领域,使用依实际情况安排[24] - 董事会申请授权调整募集资金用途,以招股说明书最终稿披露为准[25]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H股上市事宜,包括修改方案、签署文件等[26][27] - 授权刘祥、石晓冬为董事会授权人士,行使《授权议案》授予权力,授权期限与《授权议案》相同[39] 人员与制度 - 提名陈燕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且H股上市交易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43] - 调整发行上市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刘祥、陈京琳、陈燕文,陈京琳任主任委员[46] - 委任李喆芳、林芷晴为联席公司秘书,林芷晴、刘玉清为《上市规则》下授权代表[47] - 多项制度草案经董事会或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发行上市完成日生效[59][60] - 公司拟聘请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尚需股东会审议[61] 会议与公告 - 公司提请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63] - 相关制度公告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60][61][63]
新国都(300130)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8-26 13:40
业绩总结 - 2025年半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548596706亿元[3] - 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3109.175922万元[3] 利润分配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3] - 以2025年8月20日总股本测算,派发现金红利1.701897369亿元[3] -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
新国都(300130) - 关于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2025-08-26 13:39
股票期权激励 - 2025年6月19日向73位激励对象授予19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25元/份[3] - 2025年8月26日行权价格由25元/份调整为24.8元/份[3] - 2025年5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议案[1] 利润分配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4] - 2025年3月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4]
新国都(300130)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6 13:38
激励计划进程 - 2025年5月2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6][7] - 2025年5月28 - 6月11日公示拟激励对象名单[7] - 2025年6月17日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7] 股票期权授予与调整 - 2025年6月19日向73位对象授予1900万份期权,价格25元/份[8] - 2025年8月26日行权价格调为24.8元/份[9] 权益分派 - 2024年年度每10股派现金红利2元(含税)[10]
新国都: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6 13:23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包括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事宜 [1][2]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且不损害股东利益 [2] -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及监事会核查意见,并于2024年12月17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股票交易自查报告 [4] 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向73位激励对象授予1,9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25元/份,授予日为2025年6月19日 [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同意意见 [5] 行权价格调整依据与计算 - 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5][6] - 依据《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及激励计划规定,因派息需调整行权价格,适用公式P=P0-V(P0为原价25元/份,V为每股派息额0.2元) [6] - 调整后行权价格由25元/份降至24.8元/份 [5][6] 调整程序合规性 - 调整事项已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5][6] - 调整程序遵循《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原则及方式 [6] - 法律意见书确认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7]
新国都: 关于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13:23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向73位激励对象授予1,9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25元/份 [3] - 激励计划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完成内幕信息自查及披露程序 [1][2][3] 行权价格调整事由及方法 - 调整直接原因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具体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 [3] -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P0为原价,V为每股派息额),故行权价格从25元/份下调至24.8元/份 [3] 调整程序及合规性 - 本次调整已获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律师事务所的合规认可 [1][3][4] - 法律意见书确认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4] 财务及经营影响 - 行权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4]
新国都: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13:13
审议程序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 - 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在满足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本次分配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利润分配预案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以总股本567,299,123股测算合计派发现金170,189,736.9元 [3] - 不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3] - 分配基准日为2025年8月20日 若股本变化将按"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原则调整 [3] 财务数据依据 - 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据缺失(原文未披露具体数值)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07,252,335.21元 [2]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母公司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 分配合理性说明 -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深交所监管指引等法规要求 [3] - 方案契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兼顾盈利能力与发展战略 [3]
新国都(300130) - 关于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2025-08-26 13:07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于公司拟发行 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新国都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 则(草案)》《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新国都(30013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2025-08-26 13:07
人事变动 - 陈燕文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 资格情况 - 截至通知发出日,陈燕文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2] 承诺事项 - 陈燕文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承诺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2][3]
新国都(30013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6 13:0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设独董担任的主任委员[4] 工作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 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2][13] - 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3][14] 职责与方案 - 负责制定董高考核标准并组织评价[7]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细则生效 - 细则自H股上市生效,原细则失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