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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讯自控(3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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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讯自控: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4-06-12 12:25
债券与转股价 -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发行245721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4] - 调整前转股价为8.48元/股,调整后为8.28元/股[5] -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4年6月19日[5] 利润分配 - 2024年5月15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 - 本次利润分配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7] 转股价格计算 - 依据公式P=Po - D计算转股价格调整,Po为8.48元/股,D为0.20元/股[8]
万讯自控: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2 12:25
业绩数据 - 2023年末可使用资金余额39880.02万元[14] - 截至2024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28.09%[14] 权益分派 - 2023年年度每10股派现金红利2元(含税)[2] - 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6月19日[7] 股本变动 - 2023.12.31至申请日可转债转股4609股,回购注销1711850股[3] - 总股本由293650519股变为291943278股[3] 转股价格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8.48元/股调为8.28元/股,6月19日生效[13] 资金安排 - 募投项目结项,拟将807.15万元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
万讯自控: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6-07 10:21
回购注销情况 - 涉及67人,回购1,711,850股,占回购前总股本0.5829%,价格5.38元/股,金额9,209,753元[3] - 2024年6月7日完成注销,股份总数减至291,943,278股[3] - 本次回购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总数15.00%[11] 业绩考核与处理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年考核目标为2023年营收增25%或净利润增20%[9] - 2023年度未达考核条件,回购注销66人1,711,350股[10] 股份变动结果 - 截至2024年5月22日,支付回购款9,209,753元,减少股本1,711,850元[13] - 限售条件流通股减至54,266,984股,占比降至18.59%[18]
万讯自控: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4-06-07 10:21
债券与转股 - 2021年4月8日发行245721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4] - 转股价格由8.46元/股调至8.48元/股,6月11日生效[5][8] 股份回购 - 2024年6月7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7] - 回购1711850股,占回购前总股本0.5829%[7] - 公司总股本由293655128股减至291943278股[7]
万讯自控: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6-05 10:17
增资情况 - 公司向参股子公司视科普增资803.76万元[2] - 视科普注册资本将由75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2] - 交易前公司持有视科普31.11%股权,增资后持股31.3701%[2][8] 财务数据 - 2024年3月31日视科普资产总额5179.24万元,净资产 -671.81万元[10] - 2024年一季度视科普营业收入366.43万元,净利润 -528.46万元[10] - 2023年12月31日视科普资产总额5383万元,净资产149.76万元[10] - 2023年视科普营业收入915.01万元,净利润 -2964.55万元[10] 关联交易 - 2024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视科普累计关联交易金额417.73万元[20] - 公司向视科普支付股权投资款417.25万元,采购商品0.48万元[20] 其他 - 各增资方需在2029年5月31日前将认缴增资额汇入公司银行专项账户[14] -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议[25] - 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通过决议[25]
万讯自控: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5 10:15
会议安排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1日送达相关人员[3] - 会议于2024年6月4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3]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 - 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 - 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5]
万讯自控: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5 10:1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12,证券简称万讯自控,债券代码123112,债券简称万讯转债[1] 会议情况 -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1日发出[3] - 会议于2024年6月4日在深圳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3]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 -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审议表决程序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4]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5]
万讯自控(300112) - 2024年5月1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16 10:42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代码 300112;债券简称万讯转债,代码 123112 [1] - 公司为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 投资者关系活动信息 - 活动类别为业绩说明会 - 参与人员为参与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 17:00 - 地点为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包括董事长傅宇晨等 [2] 公司发展战略 - 顺应工业化和信息化提高趋势,围绕“工业 4.0”“中国制造 2025”和“十四五规划”,聚焦智能自动化仪表业务 - 专注主营业务创新完善,推出自主研发产品,实现产品多元化,拓宽应用领域 - 坚持“自主创新模式”结合“国际合作模式”,引进国外技术本地化开发生产,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国产化率 - 通过优化资产结构、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延伸产业链和拓展产品线,成为国内领先智能自动化企业 [2][3] 研发投入与成果 - 研发投入占比持续高于 7%,与国际顶尖科研机构合作 - 持续推进阀门定位器、电动执行器等产品技术升级和创新,如科氏质量流量计、高性能毫米波智能边缘雷达物位计等 [3] 新应用领域拓展 - 阀门定位器等部分型号产品成为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 - 持续加大核电、智慧城市等新兴领域市场拓展 [3] 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 - 紧抓行业机遇推进业务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管理和沟通,优化信息披露体系,创造长期价值回报投资者 [4] 产品合作与特色 - 参股子公司工业机器人 3D 视觉系统应用于宝马、奥迪等车企及部分新能源汽车厂商 - 阀门定位器等多种产品具有较强竞争力 [4] 技术储备 - 持续加大对阀门定位器等多种产品技术升级和创新投入,提升产品竞争力 [4]
万讯自控: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12:24
信达会字(2024)第 139 号 中国 深圳 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86 755) 88265288 传真(Fax.):(86 755) 88265537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必要的审验工作,并出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 ...
万讯自控:公司章程
2024-05-15 12:2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8月4日获批发行1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2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194.3278万元,股份总数为29194.3278万股,每股面值1.0元[8][15] 股权结构 - 尊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1036000股,股权比例20.5780%[17] - 傅宇晨持股16394000股,股权比例30.5687%[17] - 王洪持股5678000股,股权比例10.5873%[17] - 傅晓阳持股5678000股,股权比例10.5874%[17] - 孟祥历持股4606400股,股权比例8.5892%[17] - 郑维强持股2999000股,股权比例5.5920%[17] - 仇玉华持股1391600股,股权比例2.5948%[17]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3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0]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5]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5] - 监事会、董事会30日内未应股东请求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35] 股权质押与重大事项审议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8]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0]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非公开发行融资总额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10%的股票[40] - 股东大会审议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40]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0]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是否同意[56][5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6][5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8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8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80]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30%[18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时提前3天通知[191][192] - 公司可依法进行合并或分立[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