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3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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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关于重大诉讼暨2020年度业绩补偿进展的公告
2024-06-17 09:24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暨2020年度业绩补偿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期,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浙江省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业绩承诺方宁海金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宁海金石")有限合伙人履行的现金补偿款 7,050,775.62 元。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补偿概述 (一)本次业绩补偿已履行的程序 鉴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未完成 2020 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公司 与宁海金石等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关于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宁海金石应履行业绩补偿责任,向公司补偿 1,380,547 股业绩补偿股份、 现金补偿 180,090,000 元。 《关于全资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业绩 ...
双林股份:公司事件点评报告:公司出台股权激励方案,困境反转趋势确立
华鑫证券· 2024-06-16 23:0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报告给予双林股份"买入"评级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1. 双林股份战略上聚焦优质业务,轻装上阵,逐步剥离变速箱业务,做精做强新能源电驱业务 [2] 2. 动力总成业务整合逐见成效,轮毂轴承和HDM业务稳健增长,一季度业绩困境反转 [3] 3. 公司是轮毂轴承市场龙头,海外市场发力可期 [4][5] 4. 公司是国内少数具有HDM产品自主开发能力的企业,是国内最大的HDM供货商 [6][7][8] 5. 公司将在2024年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头枕升降器、大扭矩行星抬高电机等新产品 [8] 6. 公司对滚珠丝杠轴承项目进行立项,预计2024年12月实现批量配套生产能力 [9][10] 7. 公司出台股权激励计划,彰显业绩成长信心十足 [11][12] 财务数据总结 1. 预测公司2024-2026年收入分别为47.7/52.5/56.7亿元,EPS分别为0.75/0.99/1.21 [13] 2. 公司2023年实现收入41.4亿元,同比下降1.1%;扣非净利润0.78亿元,同比增长12.5% [3] 3. 公司2024Q1实现收入10.6亿元,同比增长19.6%;扣非净利润0.73亿元,同比增长157.0% [3]
双林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4 11:07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参 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斌先生主持,各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员工与所有者共享机制,吸引和 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核心人员 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 ...
双林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6-14 11:07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证券代码:300100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零二四年六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如因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将因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 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一、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股份"、"本公司"或"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制定。 二 ...
双林股份: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6-14 11:07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证券代码:300100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 / 24 1. 双林股份、本公司、公司:指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指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 股东大会:指本公司股东大会。 4.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5. 监事会:指本公司监事会。 6.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指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 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7.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8.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9.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10. 有效期:指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 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11. 归属:指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公司将相应部分股票 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
双林股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6-14 11:07
股权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1] 股权激励数量限制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1] 股权激励有效期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1] 财务报告要求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 利润分配要求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 激励名单与草案拟定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1]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1] 绩效考核指标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22] 限制性股票归属规定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29] - 限制性股票(二类)每个归属期的时限不少于12个月[30] - 限制性股票(二类)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31] 意见发表与表决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损害股东利益发表意见[36] - 上市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37] -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 -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0] 其他情况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1]
双林股份: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4 11: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0年8月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为300100[1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214.9793万元[16] - 公司经营期限至2050年11月22日[16] 股权激励计划 - 2024年6月14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9] - 激励计划目的包括完善公司机制、建立共享机制、吸引保留人才[2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24] - 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27] - 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1717.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28%[28] - 首次授予1597.00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数93.01%,占股本总额3.99%[28] - 预留120.00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数6.99%,占股本总额0.30%[28]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股本总额1%[30][31]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32] - 首次授予和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每股5.21元[37]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后60日内首次授予,未完成则终止计划,预留部分12个月内授出[33] - 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为交易日[34] - 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6]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71人[55] - 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58] - 本次激励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67] 流程相关 - 双林股份实施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发通知、公告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51] - 激励对象名单需在公司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监事会审核并披露情况[51] - 公司需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51] -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56] - 监事会需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56] - 股权激励计划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52]
双林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06-14 11:0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4年拟授予权益总数1717万股[3] - 首次授予1597万股,占比93.01%,占总股本3.985%[3] - 预留120万股,占比6.99%,占总股本0.299%[3] 激励对象分配 - 163位核心人员获授1357万股,占比79.03%,占总股本3.386%[3] - 8位董事、高管每人获授30万股,各占比1.75%,占总股本0.075%[3] 限制条件 - 单个激励对象累计获授不超股本总额1%[2] - 全部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总额20%[2] 其他 - 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对象,超期失效[2] - 核心管理人员和骨干共149人[8][9][10] - 2024年6月14日公布核心人员名单[10]
双林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4 11:07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6月12日发通知,6月14日举行[2] - 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3名[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3项议案,均3票赞成[3][7][9] - 激励计划等2项议案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3][7]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10]
双林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6-14 11:07
股权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717.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0076.92万股的4.28%[9][34] - 首次授予1597.00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数的93.01%,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9%[9][34] - 预留120.00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数的6.99%,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0%[9][34] 激励对象与价格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71人[11][29] - 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每股5.21元[10][11][47][49] 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12][39]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预留部分须在12个月内授出[13][40] 业绩考核与归属比例 - 2023年净利润为7814.16万元[53][54][55] - 2024年净利润目标值25000万元,触发值17500万元[53][54] - 2025年净利润目标值28750万元,触发值20125万元[54][55] - 2026年净利润目标值33063万元,触发值23144万元[54][55]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40%,第二个30%,第三个30%[42] -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归属比例同首次授予;披露后授予,第一个归属期50%,第二个50%[42] 成本与影响 -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影响,费用分别为8425.77万元、2723.68万元、3783.29万元、1489.20万元、429.59万元[71] - 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影响但程度不大[71]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1][74]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不得加速或提前归属、降低授予价格(特定情况除外)[80]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终止由股东大会决定[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