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易联众(300096)
icon
搜索文档
ST易联众: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周口城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2024-03-25 11:58
公司信息 - 城发科技成立于2021年07月28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11] - 周城合伙持有城发科技96.67%股权,为控股股东,出资额50000万元,成立于2022年3月7日[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为周口市财政局[20] 股权交易 - 城发科技通过司法拍卖取得易联众69,606,749股股份,占总股本16.19%[5] - 张曦所持69,606,749股上市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16 - 17日拍卖,成交价格288,395,218元[38] - 2023年12月18日城发科技付清拍卖成交余款,12月24日收到法院裁定,股份所有权归其所有[39] 未来展望 - 不排除未来12个月增持易联众股票,承诺持股18个月内不转让[3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暂无未来12个月改变或重大调整主营业务计划[4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暂无未来12个月对资产和业务重组明确计划[46] 其他事项 - 权益变动完成后,城发科技成控股股东,实控人变为周口市财政局,将按规定对董监高进行适当调整[41][49]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双方不存在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56] -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64]
ST易联众: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曦)
2024-03-25 11:58
权益变动情况 - 张曦69,606,749股易联众股份被司法拍卖,变动后持股比例0.02%[8] - 周口城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竞得被拍卖股份[15] - 权益变动方式为执行法院裁定[28] 变动原因 - 张曦部分股票涉及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被强制执行[11] 未来展望 - 张曦暂无未来12个月内主动增减股份计划[12] 其他情况 - 控股股东减持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相关事项在诉讼中[30]
ST易联众: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03-25 11:58
股权交易 - 城发科技通过司法拍卖取得易联众69,606,749股股份,占总股本16.19%[13][48][58] - 城发科技以2.88395218亿元竞得张曦持有的69,606,749股易联众股票[49] - 2023年12月18日,城发科技付清拍卖成交余款[50] 公司财务 - 城发科技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663.60万元,负债总额569.41万元,所有者权益94.20万元,资产负债率85.81%[29] - 城发科技2023年1 - 6月营业收入517.08万元,营业利润89.15万元,利润总额89.15万元,净利润89.15万元,净资产收益率179.62%[29] 公司结构 - 周口城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18] - 周口周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持有城发科技96.67%股权,为控股股东[22] - 周城合伙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SVR337[23] - 河南兴周城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72125[23] 未来展望 - 未来12个月暂无改变易联众主营业务或重大调整计划[55] - 未来12个月不排除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持有的股份自登记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58] - 未来12个月不排除出售、合并等与核心战略业务关联度不高的资产和业务,但无具体计划[57] - 将根据需要对上市公司董监高进行适当调整[59][60] 承诺事项 - 周城合伙、周口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上市公司股份登记至城发科技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持有城发科技的股权[27] - 周城合伙的出资人承诺自上市公司股份登记至城发科技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持有周城合伙的出资份额[2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持有的易联众股票18个月内不得转让[51] 合规情况 - 最近5年,城发科技及其控股股东无相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32] - 城发科技全体董监高近五年无证券市场相关处罚及重大经济纠纷[37] -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规定,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编制合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87]
ST易联众: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03-14 09:52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4-006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人之一 3.涉案的金额:借款本金 5,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及相关利息、债权人 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 4.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本次诉讼案件 的进展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2023 年度业绩预 告》(公告编号:2024-004)已充分提示该业绩预告并未包含相关诉讼事项可能 对公司报告期业绩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进展可能导致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发生 较大变化,存在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的风险,届时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近日,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杭州市萧山 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浙 0109 民初 17652 号《民事判决书》,高彩娥女士诉 公司及 ...
ST易联众: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2-29 09:24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4-00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9.5 条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2024 年 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 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3)。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 负责的态度,积极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持续追踪相关进展,以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因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涉及诉讼/仲裁[(2023)京仲案字第 00629 号、(2023)浙 0109 民初 17652 号],公司已委托律师等专业团队进行答辩,积 极配合相关机构,妥善处理该事宜,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司和广 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 ...
ST易联众: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1-29 10:18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暨公司涉 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 未履行任何内控审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为时任董事长张曦先生及 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以及张曦先生以公司名义签署违规借款的情形。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尚未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9.5 条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4-003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ST易联众: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1-09 09:22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4-002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由厦门市科 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 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2335100461;发证时间:2023 年 11 月 22 日;有效期: 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 策等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且满足相应条件后连续三年内 (2023 年至 2025 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董 事 会 2024年1月9日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ST易联众: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1-03 10:07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4-001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5.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 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9.4 条第(五)项"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 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及第 9.5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 月 2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易联众"变更为"ST 易 联众";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09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6.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 7.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 ...
易联众: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8 11:49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3-085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4 条第(五)项"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 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及 9.5 条"本规则第 9.4 条第五项所述'向控股股东或者 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 月内解决的:(一)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二)上市公司违 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 除外)在 1,000 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 的规定,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 ...
易联众: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10:56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3-084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易联众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真实反映公司财务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10:30-11:30 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饶昱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