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宝(3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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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青宝(30005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7] 募集资金检查与协议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4]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项目论证与审议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2]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相关程序[14]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2]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到账时间不得超6个月[15]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发表意见[13] 资金补充与管理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8]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9]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应通过专户实施,符合多项条件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应符合安全性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不得质押等条件[19] 项目变更与披露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8]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内容[28]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9]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董事会应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29]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16] 协议变更与终止 - 协议有效期内因保荐人或银行变更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ST中青宝(30005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或能决定董事会超半数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财务与资料报送 - 子公司负责人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11] - 子公司按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报表接受审计[11] - 子公司向公司报送年度预算、营运报告等财务资料[11] 经营计划与重大事项 - 子公司每年结束前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经审议后报备[15] - 子公司特定交易事项按章程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部分需公司董事会等决定[15] - 子公司重大事项需公司审批[19] 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 - 子公司完善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风险控制[16] - 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公司并履行审批、报告义务[16] 业务竞争处理 - 子公司业务经营与公司或其他子公司竞争时,上报公司决定解决方案[16] 审计与检查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内部审计含多项内容[23] - 子公司审计时需做好准备并配合,高级管理人员调离可视情况离任审计[23] - 公司对子公司经营管理实施例行和专项检查[23] 评价与考核 - 公司对子公司内控制度实施及检查监督工作进行评价[24] - 公司建立对子公司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底奖惩[24][25]
ST中青宝(3000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6] 召开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延期取消与投票时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费用与秩序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股东参会交通费、食宿费自理[13] - 董事会等应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制止干扰等行为并报告查处[21] 表决权与投票制度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2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表决事项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应就种类数量等事项逐项表决[30]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3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4]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十年[35] 决议实施与通过比例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并于次日公告[38][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3] 重大事项决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5] 决议效力与诉讼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40]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股东可依法诉讼[40][42] 事项决议类型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44]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5]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9]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50] - 若规则与法律等规定不一致,以法律等规定为准[47]
ST中青宝(30005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3] 报告审计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需审计[11]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报告内容与审议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3]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5]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9] 披露要求与平台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履行义务,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4]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6] 子公司与业绩预告 -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可能影响股价时应履行披露义务[7]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26] - 提供担保交易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28]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情形应及时披露[28]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形属重大事件应披露[22]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4]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形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8] - 披露业绩预告或快报后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8] 临时报告 - 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等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20]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0]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经程序并披露[2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程序并披露[30] 诉讼仲裁与债券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0]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数额累计达开始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及时披露[32] - 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少于3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2]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应及时披露[32]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应及时披露[32]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应及时披露[32] 投资者债券披露 - 投资者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发行总量20%应在两日内通知公司公告[32] - 持有20%及以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比例每增减10%应履行通知公告义务[33] 控股股东义务 -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1] 文件保存与更正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0]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需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51] 报告流程与责任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定期报告汇总整理形成初稿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4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发生披露事项时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46] - 公司应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并与知情人签署保密协议[48] - 公司审计部应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0] - 公司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52] - 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应对责任人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58]
ST中青宝(30005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并提建议[8]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 委员一票表决权,可委托,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4] - 必要时可邀请其他人员列席[15]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5] - 保存会议记录至少十年[15]
ST中青宝(30005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一名独立董事须具备专业会计资格[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部工作汇报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审计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0] 审计委员会审议 - 审议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包括披露财务信息等多项内容[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6]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紧急事由不受此限[17] 其他事项 - 审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审议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书面资料[14]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时间为十年[18]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8]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议意见,公司应披露并说明理由[19] - 出席会议人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9] - 异常情况,公司应披露相关信息及法律意见书[19]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1]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3]
ST中青宝(30005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1] - 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职能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6] - 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7]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1] 沟通方式与要求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13][14] - 应以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1][13] - 通过互动易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17] 互动易信息管理 - 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17][20] - 回复不得对股价作预测或承诺,不违法违规[18][22] - 董秘负责审核,重要或敏感回复报董事长审批[18][19]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与国家规定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21]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审议通过生效[22][23]
ST中青宝(30005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中青宝互动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在第 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并征询意见,以确保该项 重大事项符合公司规范运作,并且董事会秘书、报告义务人以及其他因工作关系 接触到信息的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四)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 ...
ST中青宝(300052) - 财务会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需求,设置财务部。 财务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及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财务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制定公司会计政策及各项制度,组织公司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各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告,配合外部审计 机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落实会计制度及统一会计核算标准,并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 会计政策指公司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 会计处理方法;会计估计是指公司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 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选用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
ST中青宝(30005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 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