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3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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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南霖)
2024-04-28 08:16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南霖) 本人作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的工作中, 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准时出席公司 2023 年度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南霖,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财 政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职于河南省国 有资产管理局、河南省财政厅、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河南亚 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曾担任秋乐种业(831087)独立董事。 现任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总经理,荣科科技(300290) 独立董事,河南大学资产评估专业校外导师;河南省资产评估协 会理事,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全国优秀 ...
新宁物流: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8 08:16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4-02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 与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关联方、合肥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关联方、江苏普 飞科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12,800.00万元。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为1,407.83万元。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张松先生、余帅龙先生、刘瑞军先生、李超杰先生回避表决,该 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 以认可。 ...
新宁物流: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8 08:16
业绩总结 - 上会事务所2023年度收入总额7.0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11亿元[4] - 上会事务所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68家,审计收费0.69亿元[4]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续聘上会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需股东大会审议[11][12] -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8][10] 数据相关 - 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带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1] - 截至2023年末,上会事务所合伙人108人,注册会计师5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9人[2] - 截至2023年末,上会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4] - 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 -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00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协商确定[7]
新宁物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8 08:16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是全国第一批具 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 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 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3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08名,首席合伙人为张晓 荣先生,在全国设立有26家分所,共有注册会计师506名,其中 签署过证券 ...
新宁物流: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8 08:16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度下滑38.0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15,626.10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 135,358.94万元[5][61] - 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 - 13,666.59万元,流动资产为21,036.14万元、流动负债为61,120.29万元,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40,084.15万元,资产负债率120.37%[5][62] - 2023年末资产总计559,767,348.69元,较上年年末下降26.30%[19] - 2023年公司营业利润为 - 95,492,003.21元,上期为 - 17,141,595.38元[25] 业务收入 - 2023年度公司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为41,239.98万元,仓储业务及相关配套物流服务业务收入占比98%[8] 现金流量 -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798,890.63元,上期为64,257,764.19元[31] -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8,407,869.70元,上期为53,752,725.70元[31] -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07,537,670.01元,上期为 - 90,975,305.85元[31] 债务情况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一年内需偿还的有息负债余额为21,045.50万元[5] - 全资子公司因火灾事故诉讼未支付赔偿款及费用约21,434.83万元[5] - 2023年3月向关联方股东借入2.1亿元用于归还银行逾期贷款,借款展期至2024年12月31日[65][66] 未来展望 - 公司拟向大河控股发行111,671,779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74][75] 历史资本变动 - 2010年公司每10股转增5股,注册资本增至9,000万元[53] - 2014年公司每10股转增10股,注册资本增至18,000万元[54] - 2015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总额为7.2亿元[55] - 2019年公司每10股转增5股,注册资本增至446,687,115元[56] 会计政策 - 公司根据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计量[102][103][105]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08] -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129][130] - 收入确认需合同满足五项条件,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180][182]
新宁物流: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4-25 09:4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期末股东权益预计为-14800万元至-11800万元[3] 未来展望 - 若2023年财务数据触及规定,将披露退市警示公告,股票停牌一天后复牌警示[4] 新策略 - 加大市场和客户开发力度增加业务收入和利润[5] - 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增加运营资金及净资产[5] - 发行股票事项正常推进,达标准及时披露[5]
新宁物流: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2024-04-15 14:01
业绩总结 - 报告期各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 42703.90万元、 - 17493.64万元、 - 159.79万元及 - 4491.80万元[49] - 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31227.90万元,同比下降44.54%,归母净资产为 - 2533.31万元,同比下降231.10%[49] - 2024年1月预计2023年度归母净资产为 - 1.48至 - 1.18亿元,如年报审计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50]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9225.22万元、24587.51万元、19305.12万元和13446.74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6.45%、69.48%、58.21%和62.31%[51] -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分别为3662.29万元、3468.06万元、845.57万元和547.2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55%、3.94%、1.27%和1.75%,逐年下降[5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负债总额59601.31万元,短期借款余额21075.8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4349.99万元,资产负债率100.19%,货币资金4830.95万元[52] -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895.67万元、13771.47万元、5375.27万元和 - 1190.38万元[52] - 2023年1 - 9月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服务收入30571.45万元,较2022年同期下降44.84%[101] - 2023年1 - 9月仓储及仓储增值服务收入20303.34万元,较2022年同期下降41.28%[101] - 2023年1 - 9月送货服务收入7320.83万元,较2022年同期下降55.68%[101] - 2023年1 - 9月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服务成本27172.27万元,较2022年同期下降37.77%[101] - 2023年1 - 9月仓储物业费10691.95万元,较2022年同期下降30.38%[101] - 2023年1 - 9月外购运力5593.85万元,较2022年同期下降49.77%[101] - 2023年1 - 9月卫星导航定位服务收入646.03万元,较2022年同期下降21.25%[108] - 2023年1 - 9月卫星导航定位服务成本352.43万元,较2022年同期下降20.05%[108]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49%、25.27%、18.81%和11.83%[110] - 2021 - 2023年1 - 9月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服务毛利率分别为28.44%、25.65%、18.31%和11.12%[110] -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5.60%、25.29%、18.83%和11.54%,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1.52%、20.86%、19.42%和20.62%[115][116] 用户数据 - 2023年1 - 9月公司前五客户销售收入12246.85万元,占比39.22%[92][93] - 报告期内公司与大联大系销售金额分别为12906.84万元、5059.26万元、890.84万元、149.85万元[93] - 报告期内公司与广达系销售金额分别为2443.16万元、6230.72万元、4006.79万元、0.00万元[94] 未来展望 -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15] - 完成对越南、新加坡、印尼市场实地考察,正推进海外事业部筹建[176] - 积极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提高净资产水平[196] - 优化产业布局,布局东南亚等海外市场[192][199]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打造智能仓储及智慧供应链平台,取得并应用相关技术成果[8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报告期内注销上海新卫宁化工物流有限公司,转让仁怀新宁酒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78%股权[8] - 拟转让江苏宁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6.40%股权,交易金额500万元,受让方尚有350万未支付,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12][13] 其他新策略 - 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16] - 2023年与190余家客户扩大业务或新增服务,相关增量业务在2023年1 - 9月产生营收约1800万元,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产生收入2300余万元[164] - 2023年新增140余家3C电子行业客户的仓储物流项目[173] - 2023年华东地区中标某手机品牌VMI项目,切入其供应链体系[173] - 在快消品领域中标客户14一体项目、客户15电商仓配一体项目等[173] - 2023年4月广东地区经营机构实现松下系客户回流[173] - 完成武汉SMT智能仓(二期)站点项目改造,提升峰值出货效率[176] - 昆山智能仓升级改造完成第一阶段昆山散件库智能化改造,提升入库效率及库容[176] - 推动昆山公司报关仓储一体化系统优化配置,提高输机岗位工作效率[176]
新宁物流: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04-15 14:0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Henan Xinning Modern Logistics Co., Ltd.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八大街 160 号附 60 号 728 室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四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9 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 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数据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 ...
新宁物流: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公告
2024-04-15 14:01
融资进展 - 公司2024年3月22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1] - 相关回复报告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4] - 发行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证监会同意注册,结果和时间不确定[2][3]
新宁物流: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2024-04-15 13:5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四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或"天风 证券")接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 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新宁物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 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