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300013)

搜索文档
新宁物流:关于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2024-03-29 12:16
借款展期 - 2024年3月6日通过向关联方借款展期议案[2] - 向中原金控和大河控股1.05亿元委托贷款展期[2] - 借款年化利率6.5%不变,展期至2024年12月31日[2] 协议与增信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借款展期《协议书》[4] - 增信措施保持不变,未超股东大会授权范围[4]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7]
新宁物流: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3-25 08:26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4-01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 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 300 万元,单笔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是否 | 与公 | 是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获得 | 补助金 | 占公司最近 | 司日 | 发放 | 获得补助的 | 收到补助 | 补助 | 具有 | 补助 | 额 | 一期经审计 | 常经 | 主体 | 原因 | 时间 | 形式 | 可持 | | 主体 ...
新宁物流: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24-03-22 1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 的《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09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 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 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将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 并及时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的方式披 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 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1-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4-010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新宁物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2 10:56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保证,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做的说明是 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已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口头 证言,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河南新宁 ...
新宁物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2 10:52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4-009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1、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一路 与第九大街西 150 号兴邦大厦 9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 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田旭先生 -1- 6、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6 ...
新宁物流: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06 10: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董事会定期会议和董事会临时 1 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
新宁物流:公司章程(2024年3月)
2024-03-06 10:3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 --- | --- | --- | | 第三章 | 股 份 6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6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8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10 | | 第一节 | 股 东 | 10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3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7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9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0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32 | | 第一节 | 董事 | 3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6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5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52 | | 第一节 | 监事 | 52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53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55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55 | ...
新宁物流: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6 10:31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事项[9][10]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0][11]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从重、从轻等处理情形[14]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有6种,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6][18]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批准生效[19] - 半年报、季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8]
新宁物流:关于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3-06 10:31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4-006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1. 向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司关联借款 2023 年 3 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股东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原金控")借入人民币 1.05 亿元委托贷款用于 归还银行逾期贷款。借款年化利率 6.5%,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 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和资金安排情况,公司拟向中原金控申 请将借入的人民币 1.05 亿元委托贷款展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年化利率 6.5%不变,公司可随时提前还款。担保方式不 变,仍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新宁物流有限公司自有不动产提供 抵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安徽皖新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17%股权 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以昆山新宁物流有限公司以及南宁市新宁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中原金控持有公司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
新宁物流: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6 10:3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 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 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1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一章 总则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