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晶科技(0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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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2-28 10:4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 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 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 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 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 事、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人选。每位投票人所投选的候 选人数不超过应选人数。 第三条 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上市 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 ...
中晶科技: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8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 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 "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 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或其他特殊原因有权要 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等确因工作 需要须知悉相关信息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五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 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 审核管理程序。 第六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或特殊情况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的外部单位的报 送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应拒绝报送。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 ...
中晶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8
第三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 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 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 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以 使所有投资者均可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 ...
中晶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2-28 10:48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江乾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独立董事的详细信息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备案,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三名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 项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全 体董事 ...
中晶科技:内部控制制度
2023-12-28 10:4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增强公司自我约束能力,落实公司各部门风险管理流程控制,提高公司 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
中晶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8 10:48
监事会构成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2]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特定情况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7] - 定期会议通知前,主席征集提案并向员工征求意见至少两天[7] - 监事提议临时会议,主席三日内发通知[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二日发书面通知[8]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由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采用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每名监事一票表决权[17] - 决议须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方有效[1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完整准确,含多项情况及表决结果[21]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2] 决议报送与执行 - 会议结束后及时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并公告[24] - 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等多项信息[24]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办理[25] - 决议由召集人负责执行,可指定高管[25] - 指定特定监事跟踪执行情况并反馈[25] 规则相关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7][28] - “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9] - 规则修订由主席提意见稿,审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 规则由监事会拟定解释,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修改[29] - 该规则为浙江中晶科技2023年12月相关规则[30]
中晶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8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子公司参照执行[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3] 防止资金占用 - 控股股东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5]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六种方式[6] 责任与处理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8] - 发生侵占董事会要求停止,拒不纠正报告诉讼[9] - 经批准可冻结关联方股份[9] - 相关人员有权报告监管机构并提请开临时股东大会[10] 清偿与披露 - 被占用资金原则现金清偿,“以股抵债”需合规[10] - 公司应在半年报和年报披露资金占用情况[12] 处罚与责任 - 对协助侵占责任人给予处分[14] - 董事对担保债务风险担责[14] - 对造成损失责任人处罚追责[14]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16] - 制度经股东大会通过生效实施[16]
中晶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7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需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报交易所备案公告[8] 募集资金使用与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13]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3]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6]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6]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二日内公告相关内容,到期前归还并公告[18] - 超募资金使用需按顺序,计划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9][20] 募集资金投资与管理 - 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需满足保本、不影响投资计划条件[20] - 公司以发行证券买资产,应在新增股份上市前完成资产所有权转移,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23]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存在取消原项目实施新项目等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变更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5]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5] -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应控股确保有效控制[27]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等同意可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7][28]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8] -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拟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要求并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28] 监督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向董事会报告[32]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应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3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3]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33]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3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6]
中晶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2023-12-28 10: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决议,本人 郑东海 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 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23 年 12 月 28 日 ...
中晶科技: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7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100%股权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不含)以上或虽持股比例在50%(含)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2] 财务管理 - 子公司应每月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并按要求接受审计[21] - 子公司应于每月月底或根据实际需要向公司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报表,资金使用审批严格遵守公司规定[11] - 子公司财务管理基本任务包括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合理筹措使用资金、有效利用资产等[10] - 子公司应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统一会计制度,从事财务活动不得违背国家政策法规[19] 经营规划 - 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3] - 子公司依据公司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接受督导建立相应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程序[13] - 公司向子公司下达年度生产任务、考核目标等,由子公司管理层分解细化并拟定经营规划和业务预算,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13] 业务监督 - 子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应接受公司对应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13] 信息管理 - 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母公司重大事件,包括发展计划等多类事项[16] - 子公司应参照母公司制度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及时报告信息[16]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子公司信息管理联系部门[16]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17] 审计管理 - 子公司需配合公司完成外部审计,接受内部或外聘审计及动态巡查[19] -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审计部负责执行审计工作[19] - 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应做好准备并配合,高级管理人员应提供资料[20] - 控股子公司需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并接受后续审计跟踪[20] 激励约束 - 子公司应建立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制定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22] - 因子公司违规导致公司等受处罚,将给予相关人员处分、处罚[22] 人员委派 - 公司原则上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人数应超过子公司全部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过半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