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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00301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5-20 12:34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 ...
金富科技(00301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5-20 12:34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保护公 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规章。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 务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包 括全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以及其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第五条 释义: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包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 票、保函等担保。 本制度所称单项,是指单笔担保资产金额或者为某一公司累计担保金额。 第二章 担保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安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公司 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下属部 ...
金富科技(0030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20 12:3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3] 股东会授权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交易权限涉及资产总额、净额、营收、净利润等多项指标限制[5][6] 对外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达标准还须提交股东会审议[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由董事长召集[13]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3]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3]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职务履行 -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有相应替代方式[9] 提案相关 - 董事等有权向董事会提议案,提案内容有要求[11] 关联会议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会会议举行及决议通过条件,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4]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15]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有替代主持情况[17]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17]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类型有多种[22]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遇法规修订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29]
金富科技(00301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5-20 12:34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 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拆借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 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 ...
金富科技(0030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5-20 12:34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完善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 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 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 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 ...
金富科技(00301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5-20 12:34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 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 ...
金富科技(00301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0 12:34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工作,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健全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七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八条 董事会 ...
金富科技(0030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5-20 12:34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 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 资料和信 ...
金富科技(0030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5-20 12:34
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应知悉禁止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交易[4] - 多种情形下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3]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3] - 每年度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的25%,按去年最后交易日股份算可转让数量[14] 申报与锁定 - 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7] - 申报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对其名下股份锁定,离任后六个月内新增股份也锁定[9][13] 信息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6] - 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备案公告[16]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7]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7]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18] 责任分工 - 董事长是股份变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股份数据信息并办理申报[2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金富科技(00301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5-20 12:34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汇报沟通制度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情况。同时,公司应组织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 地考察与沟通。有关事项应形成书面记录,相关当事人应在必要文件上签字。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以及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 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料。 第七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少安排一次每 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初审 意见,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沟通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八条 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与会计师沟通、核查等环节中 提出的问题或疑义,公司应予以详细的解答,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应提出整改方案 并及时整改。 第一条 为了促进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进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