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股份(00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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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股份:2025年度暂未运用AI技术开展降本相关工作
格隆汇· 2025-12-23 13:37
格隆汇12月23日丨天元股份(003003.SZ)在互动平台表示,截至目前,公司2025年度暂未运用AI技术开 展降本相关工作;公司订单和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
天元股份(003003.SZ):2025年度暂未运用AI技术开展降本相关工作
格隆汇· 2025-12-23 13:25
格隆汇12月23日丨天元股份(003003.SZ)在互动平台表示,截至目前,公司2025年度暂未运用AI技术开 展降本相关工作;公司订单和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
天元股份(003003) -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12-23 10:00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以及修订后《公司章程》 备案,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新取得的《营业执照》 的基本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2025 年 9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4 日 1、名称: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 128 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 刷;出版物印刷。 ...
天元股份:关于 202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08 14:14
公司公告核心内容 - 天元股份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
天元股份:12月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8 11:54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财务与经营概况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的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包装印刷行业,占比为100.0%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25亿元 [1] -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3.93元 [1]
天元股份(00300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2-08 11:47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4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10.49元/股,募资4.63658亿元,净额4.1849877358亿元[1] 项目投入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累计投入2.091026亿元,余额234.74万元[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余额5000万元[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999.88万元,余额0元[4] - 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累计投入8636.98万元,余额1068.02万元[4] 资金处理 - 公司拟将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结项,节余602.21万元永久补流[9] - 2025年12月8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补流议案[10][11][13] - 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补流无异议[14]
天元股份: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602.21万元节余资金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8 11:47
公司募投项目进展 - 天元股份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 - 公司的“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同意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602.21万元,该金额包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1] - 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1]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 [1]
天元股份(003003) -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1:46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公司及银行需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0] - 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1]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应至迟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签订后可使用[6]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1]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2] 专户管理与协议终止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会作出决议[3]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报深交所并公告[18][19] 超募资金使用 - 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13] - 投资项目需披露建设方案等信息,涉及关联交易等要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4] - 暂时闲置用于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需说明必要性等,额度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4] - 用于暂时补流视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5]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 - 产品需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质押,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净额10%以上,使用需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意见,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0] - 低于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和保荐人同意方可使用[21] - 低于500万或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1]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应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鉴证[10]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应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5] 特定情况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公司董事会应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2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5] - 发现问题应督促公司整改并向深交所报告[26] 其他规定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26] - 本制度所称“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8] - 签字盖章文件可采用电子签名等,特定情况需纸质原件[28] - 本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修改需董事会提议、股东会审议批准[28]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28]
天元股份(003003) -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1:46
捐赠制度 - 公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规范行为[2] - 捐赠类型包括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6] - 可用于捐赠的财产为现金和实物资产[8] 审批标准 - 单项或累计捐赠超100万元或达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孰低),董事会审议批准[10] - 超300万元或达10%(孰低),股东会审议批准[11] - 未达标准,总经理审批[11] 其他规定 - 同一主体、同一事项捐赠,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1] - 子公司捐赠视同公司捐赠,按规定审批[17] - 内审部门监督检查捐赠行为[14] - 擅自或违纪捐赠,对责任人采取措施[14]
天元股份(003003) -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11: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1] - 特定违法违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任期届满前可依法解除职务[11]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60日内补选[12][13][19] - 特定情形30日内解除职务[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提议股东会解除[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6]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定期提前5日、不定期提前3日通知,一致同意不受限[22]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要求延期[18]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披露异议意见[19] - 履职遇特定情形向深交所报告[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26][31] 其他规定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5]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应在章程中规定专门委员会并制定规程[24] - 履职可多种方式,公司提供必要支持[25][29] - 细则中术语含数规定[35] - 公司应提前三日提供会议相关资料[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