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鹄模具(00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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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鹄模具: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2024-01-02 09:45
转债代码:127065 转债简称:瑞鹄转债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01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997 股票简称:瑞鹄模具 债券代码:127065 债券简称:瑞鹄转债 转股价格:17.06元/股 转股起始时间:2022年12月28日 转股截止时间:2028年6月2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 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398,000张,每张 ...
瑞鹄模具:《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7 11:21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 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 应当遵守本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 会同意,不得向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提交有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 会同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不得以公司财产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
瑞鹄模具:《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7 11:18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 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 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 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 监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 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 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或监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或监事的议 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监事" ...
瑞鹄模具: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2-27 11:18
| 证券代码:002997 |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 公告编号:2023-109 | | --- | --- | --- | | 转债代码:127065 | 转债简称:瑞鹄转债 |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 | --- | |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 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负责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 ...
瑞鹄模具:《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7 11:18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 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经评估后的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 资的财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业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成本效益原则,达到合理 投资收益标准,做到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最大利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以下称"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须报经董事会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
瑞鹄模具:《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7 11:18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瑞 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瑞鹄汽车 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忠 实、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 (一)董事人 ...
瑞鹄模具:《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7 11:18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称"《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
瑞鹄模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3-12-27 11:1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与控股股东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瑞鹄 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鹄模具"、"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瑞鹄模具与控股股东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鹄模具")的业 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预计与控股股东子公司芜湖瑞鹄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鹄光伏")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4年至2026年度向瑞 鹄光伏采购电能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与控股股东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
瑞鹄模具:《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7 11:18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对公司、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相关行为进行监督。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两名。监事 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 公司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
瑞鹄模具:关于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27 11:18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鹄模具")的业 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预计与控股股东子公司芜湖瑞鹄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鹄光伏")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4年度至2026年度向 瑞鹄光伏采购电能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不含税)。 | 证券代码:002997 |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3-114 | | --- | --- | | 转债代码:127065 | 转债简称:瑞鹄转债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 控股股东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柴震、吴春生回避表决,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