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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00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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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002983) - 2025年2月1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2-19 08:08
公司业务定位与拓展 - 瑞龙电子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汽车智能化方案服务商,其基于高算力芯片的座舱域控产品已亮相,进军汽车产业有助于公司车载显示业务协同推进 [2] - 公司车载显示产品获品牌主机厂主力车型定点项目并开始出货,芜湖基地产能可保障当前订单需求并预留提升空间,产品包括模组与终端,模组成本约为终端的20% [3] 行业趋势与业务表现 - 补贴支持政策持续加码,行业将进入新一轮增长期,MiniLED加速增量切换和存量替换,自24年9月下旬以来公司订单接入体现行业特征 [3] - 不同价格的MiniLED模组都有市场,COB作为高阶产品价格相对较高 [3] - 前三季度毛利率第三季度大幅下滑主要受显示终端业务下滑影响 [3] 客户与市场情况 - 过去几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上升,是行业发展体现,服务的TV客户为全球一线品牌,客户出库量增加会带来公司订单上扬 [4][5] 公司预算与规划 - 2025年模组业务特别是Mini模组预算目标至少保持行业增速,显示终端重点推进车载显示业务,加大G端和C端客户与渠道拓展,传统显示终端适时因应变化 [6] -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解锁净利润目标为2022年基础的160% [6] 其他业务领域 - 公司在健康光源有多年多项技术储备,随着人工智能发展,光健康与医疗产业合作加深,公司将加强该领域产品与技术研究及布局推进 [6] 费用管控与减持情况 - 公司通过预算实现费用管控,坚持客户、目标、结果导向 [6] - 二月份减持对象为公司首发持股平台部分员工,总计60余万股,占公司股本比例极小 [7]
芯瑞达(002983) -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5-02-12 11:17
股份变动 - 本次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59,983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0.0269%[2]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23,294,598股变更为223,234,615股[2] - 2024年8月21日完成23,993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6]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数量为95,106,146股,占比42.60%[1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后占比57.40%[14] - 本次股本变动减少数量为59,983股[14] 资金与价格 - 回购资金总金额496,659.24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2][11]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53元/股调整为8.28元/股[10] -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28元/股调整为8.28元/股[10] 权益分派 - 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185,80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478149元现金[8] - 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186,157,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3.493438元现金,每10股转增1.996250股[9] 其他 -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0,000股调整为59,983股[10] - 截止2025年1月31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23,234,615元[12] -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无实质性影响[15] -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勤勉尽职[15]
芯瑞达(002983) - 关于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5-02-11 13:47
股东减持计划 - 合肥鑫智等多名股东计划减持股份[2][3][4] - 合计计划减持673,931股,占总股本0.3018%[8] - 减持实施期间为2025年3月5日至6月4日[4] - 减持原因是个人/自身资金需求[5] 减持规则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 - 集中竞价90日内减持不超1%,大宗交易不超2%[12] 影响说明 - 减持计划实施有不确定性,符合法规[13] - 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及重大经营影响[14] -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14]
芯瑞达(00298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月)
2025-01-09 16:00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8]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12]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3] - 1/3以上监事变动需披露[12]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7] 交易披露与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9]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公司应致歉并说明情况[23] - 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24] - 公司应及时将承诺事项报送深交所备案并披露履行情况[25] 信息披露流程与管理 - 定期报告编制后提请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秘组织披露[30][31] - 临时报告由董事长签发,董秘负责信息披露[31] - 重大信息获息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秘[32] - 董秘评估需披露信息后起草文件初稿交董事长审定[32] - 董事会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一次[36] -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检查一次[37] - 证券部保管信息披露文件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4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39]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4]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多流程[48]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相关活动[49] - 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49]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50]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业绩说明会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51]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2] 自愿披露原则 - 公司将自愿披露现行规定以外信息,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54]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明风险因素,情况变化时及时更新已披露信息[54] 违规处理与办法施行 - 信息披露违规时,公司应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董事会应检查并更正[56]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58]
芯瑞达(00298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月)
2025-01-09 16:0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权益[2] - 管理目的含建立双向沟通、稳定投资者基础等[3] - 遵循充分披露等六项原则[4] 工作安排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具体工作[14] - 部门负责策划活动、制定办法等职责[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自通过日施行[21][22] - 安徽芯瑞达董事会时间为2025年1月[23]
芯瑞达(00298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月)
2025-01-09 16:00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领导,独立开展工作[4] - 审计部设专职审计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7] 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7]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重大问题[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8]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检查与评价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制度与责任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3] - 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自查计划,要求相关机构配合内部审计检查[8] 审计事项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8]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4]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5]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 其他 - 公司董事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20]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1]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22]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24]
芯瑞达(002983) -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1月)
2025-01-09 16:00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抵押超30%属内幕信息[6] - 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大股东股份质押等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董监高及大股东等相关人员[8] 信息披露 - 应在指定媒体第一时间披露[11] - 重大事件分阶段或立即披露[11] 管理措施 - 重大重组记录知情人名单并报备[12] - 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12] - 违规处分、赔偿或追究刑责[15][16]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7][18] - 安徽芯瑞达2025年1月发布[19]
芯瑞达(002983)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9 16: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9日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 - 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2] 人事决策 - 同意聘任李泉涌为公司2025年度轮值总经理,任期一年[3] - 会议一致通过《关于续聘总经理的议案》[3] 制度议案 - 《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5] - 《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各子议案全票通过[6][7] 公告日期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10]
芯瑞达(00298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月)
2025-01-09 16:00
股份锁定 - 上市未满一年,董监高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3] - 上市已满一年,董监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75%自动锁定[3] - 上市交易一年内,董监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4] - 董监高离职后六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4]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董监高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股份[11] 股份转让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 [6]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6] - 任期内买入股票须持满六个月后才能转让新增股份数的25% [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7] - 董监高离任应书面委托公司申报离任信息并办理股份加解锁事宜[11]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董监高报告期初、期末所持股票数量[1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董监高报告期内买卖股票数量、金额和平均价格[1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董事会对董监高是否违规买卖股票的判定及措施[1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12] 交易限制 - 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9] 违规处理 - 董监高涉嫌违规交易,公司董事会将通报批评并报监管机构处理[1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12] - 董监高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公司应披露聘任理由及买卖股票情况[11]
芯瑞达(002983)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月)
2025-01-09 16:00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构合 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 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 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