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00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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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002895) - 调整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5-08-26 11:29
薪酬方案 - 调整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1] - 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人/年(税前),分2次发放[3]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和浮动薪酬组成[3] 其他说明 - 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5][6] - 备查文件为两次会议决议[7]
川恒股份(002895) - 股份质押与解除质押公告
2025-08-26 11:29
股份质押 - 川恒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0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1.81%,占总股本0.83%[2] - 1笔质押起始于2025年6月5日,到期于2026年6月5日,质权人为浦发成都分行[2] 股份解质 - 川恒集团累计解除质押股份442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15.93%,占总股本7.28%[4] 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川恒集团持股27763.47万股,持股比例45.69%[6] - 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8317.2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29.96%,占总股本13.69%[6]
川恒股份(002895) - 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8-26 11:29
1、基本信息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5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
川恒股份(002895)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6 11:29
业绩总结 - 2025年期初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资金余额为267412.19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息)134516.86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利息为4611.26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偿还累计发生额23204.45万元[2] - 2025年6月末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资金余额为383335.87万元[2] 关联公司资金情况 - 广西鹏越生态科技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32019.87万元[2] - 广西鹏越生态科技2025年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息)49000万元[2] - 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2025年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息)26300万元[2] - 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2025年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息)59216.86万元[2] - 贵州福麟矿业2025年期初长期应收款往来资金余额29649.36万元[2]
川恒股份(002895) -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8-26 11:29
公司治理与决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6]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6] - 董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6]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权利义务相同[7][9]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0] - 未达规定条件,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12][1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3]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2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需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17][18]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应10日内书面反馈[19][20]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5日内发出通知[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3]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3]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应低于1/3[38]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42]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正副董事长各1人[46]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49]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工作[57]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6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季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6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5]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经董事会决议即可[69]
川恒股份(002895)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四)
2025-08-26 11:29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3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5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并授权公司的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在实施期限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66、2024-167、2024-171、 2024-174)。 前次披露 ...
川恒股份(002895) -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6 11:27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9月18日15:3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5日[3]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00 - 12:00、13:00—15:00[7]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12]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09:15 - 15:00[12] 股东大会地点 - 会议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64号蟠桃大厦5楼5 - 4号[4] - 登记地点为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金山北路平越壹号T1号楼10楼公司证券部[7] 审议事项 - 《2025年度与万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多项议案[4][15] 提案要求 - 提案2.00、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5] 委托事项 - 受托人可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并代签文件[15]
川恒股份(002895) -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1:26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9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证券代码:002895)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 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刘蕾、饶林静,合计 2 人。会议由陈明 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100)与本公 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审议通过《2025 年中期分红预案》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 见,在符合利润分配 ...
川恒股份(002895)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1:24
业绩分配 - 2025年半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4] 关联交易 - 2025年8月15日起至年末与万鹏时代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6000万元[7] 议案表决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多项议案表决通过[3][5][6][7][9][10][12][19][20][21][22][24][25] 审计机构 - 拟续聘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150万元,内控审计费20万元[22] 薪酬调整 - 拟调整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股东大会 - 提议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4]
川恒股份(002895) -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告
2025-08-26 11:24
业绩总结 - 2025年半年度公司净利润558,964,149.79元,母公司净利润724,552,680.50元[4] -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288,717,210.60元,母公司1,835,044,943.38元[4]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现3元,预计分红182,300,004.90元[4][5] - 分红不少于当期可分配利润10%,不超净利润,占比100%[6] 其他 -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若分红将调整回购价上限[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