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00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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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1 09:26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 14: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 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3 年半年度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4)公司董事长柳秋杰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 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弘宇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1 09:26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王兆华、滕聪、赵绅懿、吴轶涛、张洪璐 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辛晨萌 列席会议证券事务代表:高晓宁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 15: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兆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 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08-21 09:26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0 二三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董事 24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7 | | 第三节 | 董事会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秘书 3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40 | | 第一节 | 监事 40 | | 第二节 | 监事会 41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3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3 | | 第二节 | ...
弘宇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08-21 09:26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2022年度以9333.8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4股,转增3733.52万股[1] -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3067.32万股,注册资本由9333.8万元变更为13067.32万元[1][2][3]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 -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 业绩要求 -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需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股东相关规定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等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 - 董事会等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5] - 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征集股东权利和投票权[6] - 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6] 独立董事规定 -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8] - 公司股东等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独立董事需关注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时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17]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书面通知相关人员,遇紧急事项可口头通知并在召开时书面确认[19] -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16] 董事会秘书与高管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指定代行人后由其代行,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至新秘书聘任[11] - 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时,需在六个月内完成新秘书聘任工作[11] -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1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11] 监事与股东大会 - 监事应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1]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应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召开,方便股东参会[11]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听取并考虑股东、独立董事及外部监事意见[11] 章程修订 -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12] - 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备案手续[1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12]
弘宇股份: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21 09:2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17年7月28日首次公开发行1667.00万股,募资净额1.724506亿元[2] -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573.02115万元[3] - 2023年半年度使用募资买理财获收益225.83万元[3] 项目投资情况 - 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承诺投资1.7245056888亿元,累计投入0[14] - 2020年8月决定暂缓实施该项目[16] 理财投资情况 - 2023年公司用募资买理财合计1.95亿元[10] - 涉及多家银行不同金额和收益率的存款[10] 专户余额情况 - 截止2023年6月30日,恒丰银行莱州支行专户余额473.219711万元[6] - 平安银行烟台分行专户余额99.801439万元[6]
弘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1 09: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认真审 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
弘宇股份: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1 09:26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 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2023 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额 2023 年半年度 占用累计发生金 额(不含利息) 2023 年半年 度占用资金的 利息(如有) 2023 年半年度偿 还累计发生金额 2023 年半年度期 末占用资金余额 占用形 成原因 占用性质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 — — — — —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 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2023 年期初 往来资金余额 2023 年半年度 往来累计发生金 额(不含利息) 2023 年半年 度往来资金的 利息(如有) 2023 年半年度偿 还累计发生金额 ...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08-21 09:26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1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 ...
弘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08-21 09:26
资金情况 -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准确反映资金情况[1] - 2023年上半年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2] 担保情况 - 2023年上半年未发生对外担保,无以前年度延续担保[2]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08-21 09:26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 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包括以下人员: (一) 三名股东代表监事; (二) 两名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