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通通讯(00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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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通通讯(00286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对公司长期战略和投资决策提建议[6] 会议规则 - 提前3日书面通知并提供资料[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13]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6]
瀛通通讯(002861)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捐赠原则与类型 - 公司对外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等原则[4] - 捐赠类型分为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6] 捐赠财产与审批 - 可用于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等[8] - 不同额度捐赠审批流程不同[9] 捐赠方案与管理 - 捐赠方案应包含事由等内容[10] - 子公司捐赠需报告并审批[11] - 建立备查账簿并跟踪情况[12] 违规处理 - 擅自或违法违纪捐赠对责任人处分[12]
瀛通通讯(002861)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度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维护权益[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5] 关联交易与独立 - 关联交易按规定程序决策实施[6] - 公司各方面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7] 防范机制与措施 - 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8] - 财务部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9]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0] 清偿与责任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1] - 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处罚并担责[1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瀛通通讯(00286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限制 - 5%以上股份股东等不得在选聘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过两年[9]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选聘议案与报告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受聘会计师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5] 选聘方式 - 公开、邀请、单一三种选聘方式[7] 改聘情况 - 事务所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0]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2] 审计监督 - 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14] - 发现选聘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5] 制度相关 - 制度与国家规定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瀛通通讯(00286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1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等,董事会应在收到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2]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2] -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7]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需履行指导制度建立、审阅工作计划等职责[10] 股东会会议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1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5]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收到请求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6]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审计委员会未按时通知时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16] 股东诉讼相关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1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1] - 会议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2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会议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23] 财务披露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7]
瀛通通讯(00286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委员提名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1次,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召开[12] - 会议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并提供资料[12] 会议要求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委员一票表决权,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25]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29]
瀛通通讯(0028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6种情形会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如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召集与提案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后者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1]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以公告通知股东[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6] - 特定公司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7] - 公司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27]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停牌[27] - 召集等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有权责令限期改正[28]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中国证监会有权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可禁入[29] - 规则“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1]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1]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规则发布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月[32]
瀛通通讯(00286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及时披露并股东会审议,附审计或评估报告[11] 特殊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公开招标交易可豁免股东会审议[14] - 与关联人现金认购股票交易免信息披露和审议程序[14] 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20] 交易其他要求 - 控股股东等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21] - 控股股东等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造成损失应赔偿[24] - 董事等违规协助侵占资产,公司处分、罢免并要求赔偿,构成犯罪移交司法[24] - 关联交易管理机构及人员失职渎职,公司处分直接责任人[24] - 股东因关联方损害利益诉讼,公司提供资料支持[24]
瀛通通讯(0028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董事辞职 - 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4] - 若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5] 人员解任 - 股东会可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管,决议作出生效[5] - 特定情形人员应停职并被解任,30日内完成[6] 离职管理 - 离职需办移交、交接或审计,完成后公告[9] - 按任期和绩效算津贴或薪酬,离职3年担忠实义务[10] 追责机制 - 发现问题,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追责方案[14]
瀛通通讯(00286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4][5]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5] 股份锁定与转让 - 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5]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9]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9]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11]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9]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9] 减持规定 - 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14]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5]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时间报告公告[15] 其他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15]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5] 增持规定 - 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并承诺完成[16] - 实施期限过半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6] - 完成或提前终止应通知公司披露[16] 检查与制度生效 - 董事会秘书每季检查董高买卖股票披露情况,违规及时报告[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