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晖电气(00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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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晖电气: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4 16:32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 [1] - 2024年12月20日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公示且无异议,12月26日披露自查报告 [2] - 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1人,授予股数216.0100万股 [3] 行权价格调整原因及具体内容 - 调整依据为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现0.15元) [3] - 行权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3] 监事会及法律意见 - 监事会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 [4]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调整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法规要求 [4] 实施影响 -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3] - 不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3]
三晖电气(002857) - 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7-24 13:0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 拟授出权益总量为270.0125万份,占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的2.09%[5] - 核心人员获授216.0100万份,占全部权益数量80.00%,占股本总额1.67%[5] - 预留部分为54.0025万份,占全部权益数量20.00%,占股本总额0.42%[5] 授权与行权信息 - 2025年1月21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11人登记216.0100万股[12] - 2025年7月24日为预留授权日,向7人授予54.0025万份,行权价10.83元/份[16] -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营收不低于5.00亿元或储能业务不低于1.80亿元[7] - 第二个行权期2026年营收不低于5.20亿元或储能业务不低于2.00亿元[7] 价格调整与参数 - 2024年权益分派后,行权价格由10.84元/份调为10.83元/份[14] - 定价模型标的股价26.90元/股,有效期1、2年,波动率28.83%、25.14%,无风险利率1.50%、2.10%[19] 成本与合规 - 2025 - 2027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为275.56、478.73、130.12[19] - 激励计划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授予符合规定[25][26]
三晖电气(002857) -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7-24 13:02
激励计划股份相关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17.22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2,917.03万股的1.68%[7][36]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3.78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5%,占拟授予总数的80.00%[7][36] - 预留限制性股票43.44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4%,占拟授予总数的20.00%[7][36]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36]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0%[36] 激励对象相关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9人,为三晖智算及其下属子公司核心人员[8]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0] 授予价格相关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3.26元/股[9]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与首次授予相同[5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不低于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每股13.26元)和前120个交易日均价的50%(每股8.74元)中较高者[54] 有效期及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9][43]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按规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相关程序[15][44]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预留权益失效[30]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认[44]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47] 解除限售相关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45%、5%[9][48]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比例为50%,第二个为45%,第三个为5%[49][51] - 2025年机器人销量不低于70台或营业收入不低于800万元可解除第一期限售[11][62] - 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500万元或满足其他条件可解除第二期限售[11][62] - 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或满足其他条件可解除第三期限售[11][62]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所属部门2025 - 2027年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64] - 部门业绩考核完成情况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时,部门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60%、0%[65]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A、B、C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70%、0%[65] 考核指标相关 - 公司选用子公司三晖智算机器人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67] 权益费用及摊销相关 - 预计首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2370.36万元[87] - 假设2025年8月授予且全部符合条件,2025 - 2028年进行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87] - 预测2025 - 2028年总成本分别为2370.36、586.01、1362.96、395.06(单位未提及)[88] 其他规定相关 - 授予和解除限售需满足公司未出现特定财务报告问题、激励对象未被认定不适当人选等条件[57][58][59][60] -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后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相关工作,否则公司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收益并承担同等违约金[106]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109]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109] - 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导致不符合授予或解除限售条件,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需返还权益[111] - 激励对象发生降职或免职,董事会有权调整未解除限售股票额度,差额部分以授予价回购注销[113] - 激励对象担任不能持有限制性股票的职务,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注销[113] - 激励对象因违法违纪等导致职务变更或离职,未解除限售股票以授予价回购注销[113] -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不续约或主动辞职,未解除限售股票以授予价回购注销[114] - 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被动离职且无过失,未解除限售股票以授予价回购注销[114] - 激励对象退休返聘,限制性股票按原计划执行;拒绝聘用或退休离职,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注销[116]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限制性股票处理方式由薪酬委员会决定或公司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部分[118]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118] - 子公司控制权变更且激励对象留任,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119]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不再符合资格,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121] 数量及价格调整公式相关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为Q=Q0×(1+n) [70] - 缩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为Q=Q0×n [71] - 配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为Q=Q0×P1×(1+n)/(P1+P2×n) [72]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回购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125] - 缩股时,回购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126] - 配股时,回购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12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129] - 缩股时,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n[130] - 派息时,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 - V[131]
三晖电气(002857) -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5-07-24 13:02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12月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3] - 2024年12月2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4] - 2025年1月21日完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登记人数11人,登记股数216.01万股[4] 行权价格调整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行权价格由10.84元/份调整为10.83元/份[5] - 监事会同意对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7][8]
三晖电气(002857) -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7-24 13:02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公司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17.22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2,917.03万股的1.68%[7][3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3.78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5%,占拟授予总数的80.00%[7][35] - 预留限制性股票43.44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4%,占拟授予总数的20.00%[7][35]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9人,为三晖电气子公司三晖智算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三晖电气董事等特定人员[8][21][30]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3.26元/股[9][51]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9][42] 解除限售条件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45%、5%[9][47]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机器人销量不低于70台且营业收入不低于800万元[11][6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需满足2025 - 2026年机器人累计销量不低于400台或2026年机器人销量不低于330台等条件之一[11][6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需满足2025 - 2027年机器人累计销量不低于1200台或2027年机器人销量不低于800台等条件之一[6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需满足2025 - 2027年机器人累计销量不低于1200台或2027年机器人销量不低于800台,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11][60] 实施流程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5]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按规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相关程序,否则宣告终止[15][91]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预留权益失效[30][91] 管理监督 - 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批准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25] - 董事会是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下设薪酬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计划[25] - 监事会是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对计划及激励对象名单等进行监督[25] 其他要点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35]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0%[35]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度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9] - 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不能授予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5][57] - 部门业绩考核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60%、0%[63] - 个人考核结果A、B、C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70%、0%[63] - 激励对象实际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数量×部门层面比例×个人层面比例[63] - 预计首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2370.36万元[85] - 假设2025年8月授予且全部符合条件解除限售,2025 - 2028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分别为586.01万元、1362.96万元、395.06万元、26.34万元[86] - 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相关决议及草案摘要等[89] - 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89]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前变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3]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审议通过后终止,应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94]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发生特定事项需对未解除限售股票进行回购[97] -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1+n),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1+n),回购价格调整公式P=P0÷(1+n)[68][72][102]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n,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n,回购价格调整公式P=P0÷n[69][73][103]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P1×(1+n)/(P1+P2×n),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P1+P2×n)/[P1×(1+n)],回购价格调整公式P= (P0+P1×n)/(1+n)[70][74][105] - 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V,回购价格调整公式P=P0 - V[75][104]
三晖电气(00285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7-24 13:02
股权激励计划指标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3]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3]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3]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10年[3] 财务与合规条件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激励对象限制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股东及其亲属、独立董事、监事等[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 限售规则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5]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5]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5] 程序合规 - 监事会等发表有利公司且无损害股东利益意见[5] - 律师事务所出具肯定法律意见书[5]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6] - 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6]
三晖电气(00285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7-24 13:02
激励计划 - 核心人员19人获授限制性股票173.78万股,占授出权益80%,占股本1.35%[2] - 预留部分获授限制性股票43.445万股,占授出权益20%,占股本0.34%[2] - 合计获授限制性股票217.225万股,占授出权益100%,占股本1.68%[2]
三晖电气(00285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三晖电气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4 13: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2917.03万人民币[13] - 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16日,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13] - 2017年3月23日起2000万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14] 股权激励计划 -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19人,为子公司任职核心人员[23][69]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7.22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68%[27] - 首次授予173.78万股,约占1.35%,占拟授予总数80%[27] - 预留43.4450万股,约占0.34%,占拟授予总数20%[27] - 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28][31] - 单个激励对象累计获授公司股票数量未超1%[28][31]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32] - 首次授予权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33] - 预留部分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认[33]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3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第二个为45%,第三个为5%[37]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解除限售比例同首次授予;披露后授予,第一个为50%,第二个为50%[37]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3.26元[41]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会计年度[52]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机器人销量不低于70台且营业收入不低于800万元[52]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机器人累计销量或单年销量有要求且营业收入不低于3500万元、净利润有要求[52]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7年)机器人累计销量或单年销量有要求且营业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53] - 部门业绩考核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60%、0%[55] - 个人考核结果A、B、C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70%、0%[55] - 若公司业绩未达目标,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53] 程序与规定 - 2025年7月24日,公司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4][74]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6][65] -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65] - 股东大会表决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5] - 公司已按规定履行激励计划必要信息披露义务[70]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71] - 本次激励计划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76]
三晖电气(002857) - 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4 13:02
激励计划审议 - 2024年12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9][10] - 2025年7月审议通过调整行权价格和授予预留股票期权议案[11] 授予情况 - 授予日为2025年7月24日[13] - 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54.0025万份股票期权[14] - 行权价格由10.84元/股调整为10.83元/股[14] 授予条件 - 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可授予[16] - 截至出具日,公司和激励对象均符合授予条件[17] 合规情况 - 授予符合规定,已取得必要批准授权[18] - 尚需履行信息披露等事项[18]
三晖电气(002857) - 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7-24 13:02
激励计划进程 - 2024年12月9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5] - 2024年12月10 - 19日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6] - 2024年12月2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6] - 2025年1月10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议案[17] - 2025年1月21日完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17] - 2025年7月24日审议通过调整行权价格和授予预留股票期权议案[18] 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1人,股数216.01万股[17] - 预留授予授权日为2025年7月24日,激励对象7人,数量54.0025万份[19] -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占拟授权益20.00%,占草案公布日股本0.42%[19] 行权价格调整 - 因2024年权益分派,行权价格由10.84元/份调为10.83元/份[21][22] 授予条件 - 公司需无特定财务及利润分配问题[23] - 激励对象无不良记录且未被认定不适当人选[24] 各方意见 - 董事会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26]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激励计划合规[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