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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晖电气(00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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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晖电气(00285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4 08:1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 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市规则》在本制度中作出的相应规定, 在 相关规范作出修改时,本制度中依据该等规范所作出规定将自动按照修改后的相关 规范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 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 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
三晖电气(0028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4 08: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或其他导致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要求 的期限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 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 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具备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的具备 会计专长的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 ...
三晖电气(00285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5-10-24 08:1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和 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中所载明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制度,建立系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 薪酬水平,保持公司薪酬水平具有竞争力;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绩效机制挂钩。 第四条 董事、 ...
三晖电气(00285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4 08:1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自愿、公正、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 ...
三晖电气(0028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08:1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郑州三 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的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 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投资者违反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购买、控制公司股份/表决权过程 中未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或者在信息披露义务过程中存在虚假记载、 ...
三晖电气(00285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4 08:1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
三晖电气(002857) -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08:1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 连任,独立董事委员连任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战 略委员会")专门机构, 并依照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应至 ...
三晖电气(0028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08:1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 第九条 公司须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使其及时获取履职所 需的法律、会计和上市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 ...
三晖电气(00285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08:1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机构, 并依照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 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 ...
三晖电气(00285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4 08: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 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四条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