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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股份(00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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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0-29 12:11
审计机构信息 - 拟续聘深圳久安为2024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3] - 深圳久安上月末合伙人17人,注会90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36人[5] - 深圳久安2023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042.51万元[5] 审计费用 - 2024年度审计费用120万元,含财审100万、内控审20万[8] 审议情况 - 董事会、监事会全票通过续聘议案[11] - 续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2]
文科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9 12:1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10月25日发通知,10月29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3] - 审议通过控股股东下调担保费率、借款利率暨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4][5] - 审议通过续聘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6]
文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下调对公司担保费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10-29 12:11
担保信息 - 佛山建发对公司授信担保额度提至23亿,费率降至0.3%/年,2024年1月1日生效[3] 佛山建发财务数据 - 2023年营收315.84亿元,净利润5325.38万元[7] - 截至2023年底,总资产505.71亿元,所有者权益110.50亿元[7] 关联交易 - 2024年初至公告披露日,与佛山建发关联交易总额6.97亿元[12]
文科股份:关于暂不向下修正文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10-29 12:11
转债情况 - 2020年8月20日,公司发行文科转债950万张,总额95000万元[4] - 文科转债初始转股价5.76元/股,2024年10月9日起为4.46元/股[4][5] 价格修正 - 2024年10月29日,公司股票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3][6] - 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10月30日重新起算,再触发将再议[3][8] - 修正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文科股份:关于预计触发文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22 10:54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文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775 股票简称:文科股份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7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转债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转股价格:4.46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3月1日至2026年8月19日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10月9日起,截至2024年10月22 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预计触发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 20 年 8 月 2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5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 0.00 元,发行 ...
文科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16 11:32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 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或者以上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按照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勤勉履职,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和任命,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
文科股份: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16 11:32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文科 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战 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 ...
文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0-16 11:32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证券代码:002775 |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 | --- | --- | | 债券代码:128127 |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 公告编号:2024-086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 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潘肇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修订后的《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细内 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广东文科绿色科技 ...
文科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16 11:32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常务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文科绿色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须为公 司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任命。 第七条 ...
文科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16 11:32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其 他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须为 公司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