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00274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世龙实业世龙实业(SZ:002748)2025-10-24 0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00万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2008年3月4日各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完毕[19] 股权结构 - 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1.92%(894万股)[19] - 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持股51.09%(3831.75万股)[19] - 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99%(2174.25万股)[19] - 深圳市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600万股)[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4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违规致损请求相关方起诉[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5]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8]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4]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6] - 公司采取现金分红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37]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3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56]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部分情形可存续,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64]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若资不抵债应申请破产清算[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