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仙坛股份(002746)
icon
搜索文档
仙坛股份(002746) -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 度。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 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 ...
仙坛股份(002746) -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舆情信息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 的负面舆情;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品牌形象、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 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
仙坛股份(002746) -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工 作职责和程序,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山 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文凭,从事金融、工商管理、 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董事会秘书应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必需 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 ...
仙坛股份(002746) -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其偿还债务,有偿或者无 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其使用,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 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 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向其提供资金,或者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非经营性占用行为。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与措施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非公允的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对 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利益。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应当严格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 ...
仙坛股份(002746) -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时,股东持有的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投于多人。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保障中小股东充分行使选举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当作为不同的提案提 出,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一)选举独立董事时, ...
仙坛股份(002746) -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 - 通知提前三天送达全体委员[11]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 规则生效 - 2025年8月生效,原细则2023年10月发布自动废止[14][15]
仙坛股份(002746) -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 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 会秘书应当在书面承诺上签字确认。 第五条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 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法定信息披 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等涉及内幕信息及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 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董事长批准,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1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登记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
仙坛股份(002746) -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审议,超50%或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30%需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超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超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超50%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超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超50%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投资审议标准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特殊交易规定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提供可行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11]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股东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时应及时披露[13] - 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总股本10%且拟持有3年以上的证券投资,不适用相关证券投资规定[12] 其他规定 - 公司在12个月内发生的标的相关同类投资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9] - 交易金额(含再投资)在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均不得超额度,期限不超12个月[12][14]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委托理财,需遵循相关关联交易规定[12][14] - 公司融资类交易按《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已披露回购义务后续按原协议履行时可不再审议但需披露进展[18][19] - 公司开展保理或售后租回业务涉及出售资产,按《上市规则》出售资产规定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9] - 公司放弃权利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放弃金额与相关财务指标较高者适用规定[20] - 公司放弃权利未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但权益比例下降,以放弃金额与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指标较高者适用规定[20] - 公司部分放弃权利,以前两款计算指标与实际受让或出资金额较高者适用规定[20] 部门职责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并提交董事会决策[23]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资金筹措及手续办理等[23] - 证券事务部负责对外投资信息公布,他人不得擅自发布[24] - 内审部定期审计监督对外投资事项,审计委员会督导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32] -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由负责部门跟踪,内审部监督检查[3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022年4月发布的旧制度自动废止[3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与后续法律等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适时修订[35]
仙坛股份(002746) -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 ...
仙坛股份(002746) -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并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任期一致。委员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公 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委员人选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补选工作。除非原委员存在《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