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00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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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关于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2024-04-15 09:54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4-01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萃华珠宝")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收到控股子公司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瑞锂业") 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通知,思特瑞锂业法定代表人由"熊跃东"变更为"李强", 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变更后,相关登记 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MA62UEA3XQ 名称: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柒佰陆拾肆万柒仟壹佰元整 成立日期:2017 年 02 月 07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 可类化 ...
萃华珠宝: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萃华珠宝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5 09:54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金同沈券字(2024)第 0415 号 中国·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 10 号 新地中心 1 号楼 61 层 电话:86-24-23342988 传真:86-24-23341677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萃华珠宝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金同沈券字(2024)第 0415 号 致: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沈阳萃华金银珠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赵程涛、冯宁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 简称"《网络 ...
萃华珠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9 09:0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程序,维护股东权益,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 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 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按《规则》、《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举行。 第四条 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股东大会的 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要求停止该 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 ...
萃华珠宝: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9 09:09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 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 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 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董 ...
萃华珠宝:关于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3-29 09:09
关于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 3 月 31 日,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时任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翠艺投资")借款,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具体借款日期以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为了支持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发展, 本次借款年利率为零,并无存在其他协议约定等安排,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因公司经营活动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翠艺投资同意将上述借款展期延期 12 个月(具体借款日期以实际协议签署合同为准),公司与翠艺投资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共同签署了《借款展期协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该借款展期事项。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4-01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 ...
萃华珠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9 09:09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外报道传送 的文件、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公司对外报送资料职 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经证券部审核,董事会秘书同意后(并视重要程度呈 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沈 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
萃华珠宝: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03-29 09:0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4-01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出席对象: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萃华珠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9 09:0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 则的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然而,鼓励根据本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3 总则 4.3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4.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4.1-4.3 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5 职责权限 3.1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 ...
萃华珠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9 09:0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 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萃华珠宝: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3-29 09:0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4-01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促进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瑞锂业")生产经营发展,思特瑞锂 业向关联方四川思特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瑞科技")、四川鼎暮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川鼎暮")和四川潞瑞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川潞瑞")借款,关联方思特瑞科技、四川鼎暮和 四川潞瑞分别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思特瑞锂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借 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 年期)(即 LPR),借款期限为 1 年,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且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 2、陈思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思特瑞科技、四川鼎暮和四川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