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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股份(00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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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29 12:33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现行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有关 部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 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9-29 12:33
第一条 为完善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平稳、有序、 规范运作,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 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 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尚须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 ...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29 12:33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 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 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 矿业权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证券投资包括新股 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 持有 3 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五)以套 ...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
2025-09-29 12:33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大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三)在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信息披 露等相关工作。本制度中对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所有规定,均同样适用于其关 联方。 (四)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 ...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2025-09-29 12:33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筹资活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为满足公司资金的需要,合理利用财务杠杆,实现利润最大化,公 司可以进行融资。筹资方式包括向银行借款、关联公司间拆借、发行债券以及发 行股票等。 第三条 筹资业务及融资业务的授权人和执行人、会计记录人之间应相互分 离。 第二节 筹资管理制度 (三)抵押物价值应与所担保的债权金额一致。 (四)用作抵押物的财产原则上应便于管理和实施,原则上应是不动产,也 包括生产设备、日用生活品、交通运输工具等一切有价值的动产。 公司对抵押物登记备查账,详细记录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值、融资机构 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是公司对外筹资的承办部门,负责办理公司银行借款、 票据质押和票据贴现、融资租赁、银行间市场发行的短融中票等筹资活动,并负 责相关筹资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同时办理所有筹资业务的相关会计 处理。 第七条 公司(包含子公司)银行授信由董事会审批,在授信额度内提用由 财务总监和 ...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9-29 12:33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 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 ...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5-09-29 12: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维护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 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 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 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5-09-29 12:33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5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5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1 | | | 第五节 |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12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4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19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1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2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27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29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1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 ...
光洋股份(00270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29 12:31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 第一条 为确立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 | | | 第一条 为确立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 | |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法 | 司")的法律地位,维护股东、职工和 | | | 律地位,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 | |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使之形成 | 和行为,使之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 | | 1 | 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好运行机制,根 | 束的良好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 | |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 | "《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 | 制定本章程。 |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 | | | 制定本章程。 | ...
光洋股份(002708) - 关于投资设立机器人业务公司的公告
2025-09-29 12:31
为长远战略发展规划,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促进业务发展,常州光洋轴承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机器人业务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 光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传动科技"),拟以货币资金及非货币 资产出资设立其全资子公司黄山光洋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机器人公 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光洋机器人公司注册资本 为1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投资设立机器人业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1、注册名称: 黄山光洋机器人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拟设立的公司基本情况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