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00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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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19 10:1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财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 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 担保的,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本制度第十条, ...
新宝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3-12-19 10:1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3 年 12 月 1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切实维护投资 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 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 ...
新宝股份: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3-12-19 10:1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1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证券投资行为,建立完善有序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 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广东 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 ...
新宝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9 10:1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63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通过 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杏庄女士召集并主 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万爱民先生、邓庆晖女士为公司第 ...
新宝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草案)
2023-12-19 10:1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维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 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办法的规定。公司与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不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五) 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公司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 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 费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成 本和利润的标准; 1 (一) ...
新宝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草案)
2023-12-19 10:1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广 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董事会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则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 ...
新宝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草案)
2023-12-19 10:18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年12月修订草案) (2023年12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佛山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总则 |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董事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9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一节 | 总裁 35 | | 第二节 | 董事会秘书 37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8 | | 第一节 | 监事 38 ...
新宝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9 10:1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1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 ...
新宝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9 10:1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1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提 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新 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 ...
新宝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2023-12-19 10:1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 |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 | | 票表决。 | 票表决。 |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 | 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 | 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 | | 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累 | 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 | | 积投票制。 | 定,实行累积投票制。 | | …… | ……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提及的条文作相应的修改,其他条款不变。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为进一步优化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 决策程序,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