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00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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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0-28 11:08
股份回购 - 公司拟用5000万 - 8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注销减资[1] - 2024年7 - 8月回购6270000股,占注销前总股本0.77%,金额79942855元[2] - 2024年9月5日完成6270000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2] 股本与章程变更 - 公司总股本由818145780股变为811875780股,注册资本同步变更[2] -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拟变更,需股东大会审议,以工商核准为准[4][5]
新宝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2024-10-28 11:0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或"公司")2017 年、2020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宝股份《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 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 日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119,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 购价格为人民币 17.86 元,共计募集人民 ...
新宝股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0-28 11:0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65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1、拟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14 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求、经营管理需要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 进一步提升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内审部门提议通过更换审 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经 ...
新宝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10-28 11:08
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审阅了相 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审 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动化 升级改造项目"及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企业信息化 管理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符 ...
新宝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2024-10-28 11:08
募集资金情况 - 2017年3月3日非公开发行51,119,800股A股,募资912,999,628元[3] - 2020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25,254,895股A股,募资965,999,733.75元[5] 项目节余情况 - 2017年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节余0.31万元[7] - 2020年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节余0.17万元[7] -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两项目节余0.48万元[10] 项目结项情况 - 2024年10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项目结项议案[2] - 结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专户注销后监管协议终止[2][11] - 保荐机构对项目结项及转资金无异议[15]
新宝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10-28 11:0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70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5、 会议召开方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2 点 30 分在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 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 ...
新宝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8 11:0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63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通过书面通 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 3 人, 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杏庄女士召集并主持。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 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同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
新宝股份:关于公司设立深圳分公司的公告
2024-10-28 11:0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67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深圳分公司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深圳分公司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设立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设立 分公司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4、分公司负责人:陈光华; 5、经营范围:不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登记为准; 上述各项内容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设立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在深圳设立研发部,有利于公司及时获取前沿技术信息,顺应市场 1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 ...
新宝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草案)
2024-10-28 11:08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董事 |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9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一节 | 总裁 | 35 | | 第二节 | 董事会秘书 | 37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9 | | 第一节 | 监事 | 39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9 |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1 | | | 第一 ...
新宝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8 11:0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62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通过书面 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 人, 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 人(其中董事曾展晖先生因工作原因,采用通 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议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