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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00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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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002607)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提高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理突发事件和保 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公教 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可 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 处理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 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
中公教育(002607)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 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 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 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 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 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分别进行和单独表决。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 ...
中公教育(00260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查及监管公司财务和 风险管理体系,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 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 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
中公教育(00260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 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 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 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 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 类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产品等,但不包括风险投资。 第三条 ...
中公教育(00260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投票信息 - 交易系统投票代码为“362607”,简称为“中公投票”[8]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8]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0] 公司操作要求 - 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网络投票系统申请开通服务并录入投票信息[6] - 网络投票开始日两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全部股东资料电子数据[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前一个交易日核对确认投票信息准确完整[9] 其他规定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9]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且不得变更[6] - 多账户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14] - 设总提案,对总提案投票视为对部分提案表达相同意见[17] - 细则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2][23]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中公教育(002607)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 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因法定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公司进行 信息披露前得到尚未公开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投资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四条 对外报送公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或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 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申报产品专 ...
中公教育(00260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监管。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 或者间接投资 ...
中公教育(002607)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任期与通知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8] - 至少提前3日通知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5] 会议规则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换[16]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8] 记录与细则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9] - 细则自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4][25]
中公教育(00260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担保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5] - 特定情形被担保人不得担保,如资产负债率超70%且股东会审批未获批准[9]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信息[16]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18] 责任与处罚 - 经办人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向公司或股东承担法律责任[21] - 经办人怠于履职造成损失应受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22] -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经办人的处分[22]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23] - 制度与新法规抵触时按新法规执行[23]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和修订制度[24]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
中公教育(00260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公教 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1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 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