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002541)

搜索文档
鸿路钢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3-12 08:21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为002541,简称为鸿路钢构[1] - 债券代码为128134,简称为鸿路转债[1] - 注册资本为陆亿玖仟零壹万零捌佰贰拾肆圆整[2] - 成立日期为2002年9月19日,营业期限为长期[2] 公司会议与变更 - 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 - 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 - 审议通过调整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完成《公司章程》备案及工商变更登记[2] - 取得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2] 公司业务范围 - 许可项目包含建设工程施工等[2] - 一般项目包含金属结构制造等[2]
鸿路钢构:关于预计触发鸿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06 10:28
可转债发行 - 2020年10月9日公开发行1880万张可转换公司转债,总额18.80亿元[6] - 2020年11月2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转股价格32.96元/股[7] 转股价格 - “鸿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43.74元/股,经三次调整后为32.96元/股[10] 修正条件 -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董事会有权提修正方案[11] 股价情况 - 2024年2月22日至3月6日,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5] 后续预计 - 若后续股价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预计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5]
鸿路钢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2-05 07:54
业绩相关 - 鸿路钢构子公司湖北盛鸿获政府补助2400万元[2] - 补助2024年2月4日到账,属与资产相关补助[2][3] - 补助对公司利润有一定正面影响,金额待审计[3]
鸿路钢构:鸿路钢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1-29 10:14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5-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网址:http://www.tianhelaw.cn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4 第 00254 号 致: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 路钢构"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卢贤榕律师、孙静律师(以下简称"本所 律师")出席见证于 202 ...
鸿路钢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1-29 10:13
近日,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见下表: | 序 | 获得补助 | 项目 | 获得补助依据 | 补助 | 补助金额 | 补助到账时 | 是否与 日常经 | 是否 有可 | | --- | --- | --- | --- | --- | --- | --- | --- | --- | | 号 | 主体 | 名称 | | 形式 | (万元) | 间 | 营活动 | 持续 | | | | | | | | | | 性 | | | | | | | | | 相关 | | | | | 废气 深度 | 《关于下达 2023 年中央财 | | | | | | | | 涡阳县鸿 | 治理 | 政大气污染防 | | | 2024 年 1 | | | | 1 | 路建材有 | | 治资金的通 | 现金 | 2,139.00 | | 是 | 否 | | | 限公司 | 技改 | 知》 | | | 月 29 日 | | | | | | 项目 | (亳财建资金 | | | | | | | | | 资金 | [2023]175 号) | | | | | | | | | | 《鸿路钢结构 | | | | ...
鸿路钢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01-29 10:13
特别提示 | 证券代码:002541 |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 公告编号:2024-01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34 |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 |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 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1月29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 2024年1月29日 9:15—15:00。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 ...
鸿路钢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补充公告
2024-01-17 09:48
| 证券代码:002541 |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 公告编号:2024-01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34 |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 |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现 对上述公告事项补充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商业银行及商业保 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78 亿元,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 批准后 1 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鸿路钢构: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2 11:1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二○二四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 其他 ...
鸿路钢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1-12 11: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002541 |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 公告编号:2024-01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34 |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 |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 ...
鸿路钢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2 11:1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 制定如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人,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 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 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 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 限尚未届满; 监事会主席由公司监事担任,以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