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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科技: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2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总则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流程,优化董事会结构并完善治理体系 [1][2] - 委员会设立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 -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属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董事及高管人选的选择标准、程序提出建议 [3] 委员会人员组成规则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需超过半数 [4]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1/3全体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离任董事自动丧失委员资格,空缺需按规则补足 [6] 职责权限范围 - 核心职能包括拟定董事及高管选任标准、审核任职资格,并向董事会提交三项建议:董事任免、高管聘解、其他法定事项 [7] - 董事会需尊重委员会提案,若未采纳需在决议中记载理由并披露 [8] - 控股股东无充分证据不得推翻委员会建议 [8] 决策程序流程 - 委员会需研究董事及高管的当选条件、选任程序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 [9] - 具体选任流程涵盖:内部需求研究、多渠道人才搜寻、背景材料搜集、被提名人同意确认、资格审查会议、提前1-2个月提交候选人建议 [10] 议事规则细则 - 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出席门槛为2/3委员,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11][12]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制,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 [13] - 允许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14][15]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字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需书面报送董事会 [17][18] - 委员负有保密义务,违规披露需承担法律责任 [19] 附则说明 - 细则与未来新法规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21]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22]
亚太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2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依据 - 设立目的为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 - 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2] - 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2] 委员会人员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 [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3] - 设独立董事担任的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工作并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3]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离职后按规则补足 [3]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资料、筹备会议及执行决议 [3] 职责权限 - 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 [4] - 研究、制定及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建议以下事项: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子公司持股安排等 [4] - 董事会对未采纳的建议需披露理由 [4] - 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4] 决策程序 - 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提供财务指标、职责范围、业绩考评数据、经营绩效及薪酬分配测算依据 [5] - 考评程序包括述职自评、绩效评价、提出报酬数额及奖励方案并报董事会 [5] 议事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有效 [7]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 [7] - 可邀请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7]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名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7][8] - 委员需履行保密义务,违规披露需承担法律责任 [8] 附则 - 细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解释并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8]
亚太科技: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2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并完善治理结构 [1][2] - 该委员会负责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可持续发展事项的研究与建议 [3] - 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且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5]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5]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且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5] - 委员若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资格并由委员会补足 [5] 职责权限 - 委员会职责涵盖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可持续发展事项 [6] - 需对相关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提交提案 [6][8] - 董事会保留最终审议决定权 [6] 决策与议事规则 - 重大投资项目需提交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供委员会评审 [8]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且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10][11] - 决议需过半数委员通过并采用举手表决或通讯表决方式 [11][12] 会议程序与记录 - 可邀请董事或高管列席会议并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11][14]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签名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16] - 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18] 附则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 [19]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1]
亚太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24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确保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触发法定情形后两个月内召开[3] - 公司需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3] 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若未回应则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5][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6][7]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公告补充通知[7]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通知需包含提案完整内容和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8] 股东会的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9][10] - 股东会表决实行一股一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并披露[12]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持股30%以上股东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14]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及通过情况,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派现等方案需在两个月内实施[15][18] - 会议记录需包含审议过程、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6]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18][19] 附则与生效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原2014年规则同时废止[19]
亚太科技: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24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2] - 独立董事定义: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确保独立客观判断 [3] - 独立董事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 [3]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设两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 [4] - 独立董事基本条件包括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规则,无重大失信记录 [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职,确保履职时间和精力 [3] 独立性要求 - 禁止任职情形:在公司或关联方任职、持股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直系亲属、与控股股东有重大业务往来等九类人员 [9] - 独立董事需每年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需出具年度评估意见并与年报同步披露 [6] 提名与选举机制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提名,需经股东会选举且实行累积投票制 [10][16] - 深交所对候选人独立性有异议的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已提交的需取消提案 [15]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连续任职满六年者三年内不得再提名 [17][9] 职责与履职保障 - 独立董事需每年现场工作至少15日,通过出席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沟通、实地考察等方式履职 [12]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29][30]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董事会秘书需确保信息畅通 [37][38] 会议与记录要求 - 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特别职权事项,会议记录和工作记录需保存十年 [33][35] - 独立董事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涵盖履职情况、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内容,报告需提前披露 [36]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审议,不得从公司或关联方获取其他利益 [43][21] - 制度术语明确主要股东(持股5%以上)、中小股东(持股不足5%且非董高)、直系亲属范围等 [45]
亚太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24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6] - 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方案、发行债券及上市方案 [6] - 董事会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6]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 [6] - 董事会决定公司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管并决定其薪酬 [6] - 董事会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章程修改方案,管理信息披露事项 [6] - 董事会向股东会提议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7]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11]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9][11] - 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辞职报告收到之日生效,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11] - 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人数不足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 [11] - 董事离任后忠实义务持续1年,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 [12]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 [14] - 临时董事会需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随时召开但需说明原因 [15] - 会议通知需包含日期、地点、议程、发出日期等信息 [16] - 董事应亲自出席会议,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 [16]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或12个月内缺席过半需书面说明并披露 [19] - 会议实行签到制度,禁止代签,记录存档保管 [20] 提案规则 - 提案需符合法律法规,属于董事会职责范围,以书面形式提交 [21] - 提案需提前提交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均应列入议程 [22] - 董事长未列入议程的提案,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可审议 [23] - 独立董事提案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必须审议 [25]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26] 议事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29] - 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方可形成决议 [33]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每位董事一票 [36] - 会议记录需包含日期、出席人员、表决结果等信息,保存10年 [4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可设立基金用于会议经费、董事培训等支出 [45][46]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50]
亚太科技: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日报网· 2025-08-15 13:49
公司人事变动 - 亚太科技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1] - 经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彭俊芳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1]
亚太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5 13:31
公司动态 - 亚太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
亚太科技:8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5 10:41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包括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内的议案 [2] 业务构成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中铝制产品占比95.54% 其他业务占比4.46% [2] 市场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SZ 002540 当前收盘价为6.18元 [2]
亚太科技(002540)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5 10:17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1] 其他要点 - 必要时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1]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1] - 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