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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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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2-18 11:26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3-8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分别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
中顺洁柔: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8 11:2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负责人,也是公司规范运作的重 要责任人,公司财务、投资、审计等相关内部机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对公司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均应指定专门人员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和规范 运作方面的工作,保证董事会秘书能够及时、畅通地获取相关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 ...
中顺洁柔: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3-12-18 11: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分别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同意对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
中顺洁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2-18 11:26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释 义 3 | | --- | | 声 明 5 |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6 | | 二、本次调整情况 8 | | 三、本次授予情况 10 | | 四、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14 | | 五、结论性意见 15 | | 六、备查信息 16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中顺洁柔、公司 | 指 |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 | | | 股票激励计划 |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2022 | | | |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 指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顺洁柔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
中顺洁柔: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8 11:2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情况紧急,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其中,监事张高先生以通讯方式出 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 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主持。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3-79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 ...
中顺洁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8 11:2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情况紧急,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其中,董事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Yu Ep. Rachel Jing 女士、独立董事何 国铨先生、葛光锐女士、刘叠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刘鹏先生、张扬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人,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证券代码:0 ...
中顺洁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8 11:21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A0596 号 致: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3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 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 ...
中顺洁柔: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8 11:2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3-76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5 人,代表股份 679,684,1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896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1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8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
中顺洁柔:回购报告书
2023-12-08 09:44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3-77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5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按照回购资金总 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 15.5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225,807 股 至 6,451,61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至 0.4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 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本次回购方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 年度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中顺洁柔: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续发)的公告
2023-11-30 07:4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续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顺洁柔(四 川)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顺")于近日收到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 GR202351002949,发证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有效期三年。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3-7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四川中顺自获得高新技术企 业认证后,在相关部门办理税收优惠备案后三年内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 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0 日 1 本次系四川中顺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该证 书的取得,是对四川中顺在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方面的努力所给予的肯定和鼓励, 有利于降低税负,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