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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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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 - 总裁办公会议事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09:3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会议事细则 1.总则 适用于中顺洁柔及其分公司和子、孙公司。 3.职责 总裁办公会议是研究和解决公司行政及经营管理方面重要问题的会议, 是总裁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总裁为履行职权所做的决策除以总裁办公会议 决议形式做出外,还可以总裁决定指令方式做出。 总裁办公会议根据所议事项的性质和参与人员的性质,决定是否召开总 裁办公会扩大会议或临时会议。 会议决议一经形成,所有相关人员均应遵照执行,任何人员不得以未参 加会议或有保留意见而拒绝执行或改变执行内容。 总裁应就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向 董事长报告。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并保证其真实性。 4.参会人员 1.1 为规范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中顺洁柔")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顺洁柔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
中顺洁柔(002511)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与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9:3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影响债券交易情况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内幕信息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保密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利[3][19] - 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3]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应制定保密预案并签订保密协议[20] 登记要求 - 涉及重大事项的股东等应及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11] - 中介机构等对股价有重大影响主体应填写登记表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3] 信息报送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相关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15] - 对外报送信息需填写登记表,经审批和董秘批准[16]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将受公司处分,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21]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内报送监管部门备案[22] 接收公司责任 - 接收公司应控制材料使用和知情人范围,负有保密责任[33] - 接收公司及人员不得使用未公开内幕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33] - 违规使用内幕信息致公司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34] 其他 - 董事会办公室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至少保存10年[9] - 公司需对接收公司及知情人员登记备案,报送保密提示函等文件[34][36]
中顺洁柔(002511) - 累积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9:3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 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按意愿 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 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获选董 事按应选董事人数依次以得票较高者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 或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 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 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累积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 ...
中顺洁柔拟斥资不超1.5亿元开展国债逆回购 优化闲置资金收益
新浪证券· 2025-10-27 09:32
投资方案 -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 [1] - 投资品种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有抵押国债逆回购品种,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82天 [2] - 投资额度自2025年10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5亿元 [2] - 投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募集资金或借贷资金 [2] 投资目的 - 投资核心目的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3] - 国债逆回购具有安全性高、周期短而灵活、收益相对较高等特点,能够保障资金流动性同时带来高于活期存款的收益回报 [3] - 此举旨在优化资产结构,为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1][3] 审议程序 -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投资议案 [4] - 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4] - 该投资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 [4] 风险与控制 - 投资面临市场风险与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可能导致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 [5] - 国债逆回购在初始成交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确定,因此到期日前的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无影响 [5] - 本次投资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履约风险较低 [5] - 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结合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开展投资,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 对公司影响 -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 [6] - 在保障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可实现资金收益提升,并确保经营活动不受干扰 [6] -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对国债逆回购投资进行核算及列报 [6]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投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7] - 监事会认为该投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7]
中顺洁柔(0025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9:32
培训对象 - 公司董事、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为培训对象[3] 培训要求 - 董事长、高管需系统了解证券法规和市场知识[4] - 董事强化行为规范,独立董事需获资格证并后续培训[5][8] - 财务总监提升规范运作和财务分析能力[6] - 董事会秘书、代表提高执业水准做好信披[6] - 董事会秘书通过考试并参加后续培训[9] 培训方式 - 包括外部和内部培训[8] - 外部由证监会、深交所组织,内部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8]
中顺洁柔(002511)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9:32
第一章 总则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管理行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2]37 号文件《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分红政策 第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 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二)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 利润中提取任意公 ...
中顺洁柔(002511)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09:3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顺洁柔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和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
中顺洁柔(00251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9:32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财产安 全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 称"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包括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保证、资产 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 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控股子公司 的对外担保,比照本制度执行。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平等、互利、安全的原则。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 ...
中顺洁柔(0025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9:3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证券账户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 其他与公司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 ...
中顺洁柔(0025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9:3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辞职时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 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 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 士时,在补选新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