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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00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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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4:11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受处罚或谴责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5]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聘任董事会秘书[1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交易所指定联络人[2] - 任职期间应参加交易所后续培训[18]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被解聘或辞职应向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17] - 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7] - 被实施禁入或建议更换时应及时解聘[20] 其他规定 - 以传真方式召开董事会需邮寄表决原件等[12] - 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6] - 董事会决定报酬和奖惩,负责考核[20]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按规定实施[22][23]
富临运业:《车辆技术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4:11
| 1 范围 | 2 | | --- | --- | | 2 术语和定义 | 2 | | 3 机构设置及管理职责 | 2 | | 4 车辆采购 | 3 | | 5 车辆使用 | 3 | | 6 车辆维护与修理 | 5 | | 7 车辆检测、审验 | 7 | | 8 车辆技术状况检查 | 7 | | 9 车辆处置 | 8 | | 10 车辆安全设施设备配置与管理 | 9 | | 11 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 9 | | 10 12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 | | | 13 附则 10 | |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业集 团)车辆技术管理的机构设置及管理职责、车辆采购、使用、维护与 修理、检测、审验与检查、处置、车辆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车辆技 术档案管理、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 本制度适用于运业集团及所属各客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客运 车辆技术管理,货运车辆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车辆技术管理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 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适时更新的全过程管理所开展 的一系列技术活动的总称。 3 机构设置及管理 ...
富临运业: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5 14:1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241.28万元,占净利润14.89%[1]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减少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2240.42万元[12] 资产减值详情 - 2023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986.87万元,占 -6.56%[1] - 2023年度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575.24万元,占10.47%[1] - 2023年度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299.89万元,占8.64%[1] 商誉情况 - 成都富临长运收购形成商誉原值21100.30万元,2023年末净额8806.28万元[13]
富临运业:《关于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杜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4:11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 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关联方使用资金等行为。 本制度所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系指公司与关联方相互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 业务的资金往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相互之间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 用和其他支出,相互之间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相互之间在没有商品和劳 务对价情况下使用对方资金等行为。 第二章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防范措施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杜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 联方")占用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和杜绝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长效机制,杜绝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和杜 ...
富临运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4-04-25 14:1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0,480,819.60元,母公司净利润141,339,500.03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771,056,423.90元[2] 利润分配 - 按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133,950.00元[2] - 以总股本313,489,0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5元,共派15,674,451.80元[4] - 2023年拟分配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低于30%[6] 未来展望 - 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日常经营、技改升级和新兴项目拓展[7] 决策流程 - 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13]
富临运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4:1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召集、召开并充分行使其职权,促进公 司规范化运作,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为规范股东大会、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关系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 ...
富临运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4:11
内部控制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8] - 2023年公司新增财务等制度,修订安全等制度[9] - 公司成立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分两阶段评价业务[16] -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制度开展评价工作[17] 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定性及以前年度报告更正定量标准[19][20]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定性标准[21][22] 风险情况 - 道路客运行业存在客运站安全和客运安全事故风险[12] - 传统道路客运行业替代风险加剧,或致主营业务萎缩[13] - 业务转型面临资金短缺、周期长等风险[14] - 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总额可能增长,面临回收风险[15] 公司治理问题 - 公司治理机构、人力资源、文化、战略、经营、社会责任等方面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28] 风险应对问题 - 风险识别、分析、应对、控制活动、信息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问题[29]
富临运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晓转)
2024-04-25 14:11
会议与意见 - 2023年召开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3] - 2023年4月25日独立董事就多项事项发表意见[5] - 2023年8月23日独立董事对相关情况发表意见[5] 交易与报告 -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控制在预计额度内[9] - 公司报告经审议通过,业绩预告经审计委员会审议[9] 人员薪酬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高管年度绩效和董事长薪酬[10] - 公司根据业绩和分工调整部分高管薪酬[10]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履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12]
富临运业: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25 14:09
会议情况 -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4月15日9:30通讯表决召开,3位独立董事全到[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票同意[1][2] -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总额少于预计,不影响经营[1] -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3票同意[3] 议案影响 - 财务资助支持业务,扩渠道提效率,无损公司及股东利益[3]
富临运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4:09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上市规则》第6.1.2条、第7.7.7条等相关规定及《证券法》第八十 条规定事项有关的信息; (二)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分 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三)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股票发行、股票回购、股票拆细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五)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新的客户群和新 的供应商,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