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斯(00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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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斯: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30 11:02
会议安排 - 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 - 定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5][16]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1][4] - 同意补选徐勇为非独立董事[6][8] - 同意变更企业类型[9][10] - 审议通过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11][14]
得利斯: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4-10-30 11:02
人事变动 - 副董事长闫德中因个人原因辞职,持有未解禁限制性股票60,000股[2] - 补选徐勇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任职副董事长等[4][9]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4] 持股情况 - 截止公告日,徐勇未持有公司股份[9]
得利斯: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10-30 11:0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6]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选聘议案[9]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8] - 聘期一年,可续聘[11] 选聘评分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3]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公司应说明情况[14]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5] 文件保存与改聘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5] - 公司五种情况应改聘,按程序选新所[16]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发股东会通知[16] - 除特定情况年报审计期不得改聘[17]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对五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9] - 关注拟聘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问题[19] - 发现违规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20]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
得利斯: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10-30 11:02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11月28日下午14:30召开[2] - 网络投票11月28日进行[3] - 股权登记日为11月25日[6]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11月26日[13] 会议相关信息 - 审议补选董事、变更企业类型等议案[10] - 中小投资者定义明确[10]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330",简称为"得利投票"[23] - 委托期限至股东大会结束[29] - 授权委托书多种形式有效[34]
得利斯: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进展公告
2024-10-14 09:26
资金收入 - 公司获政府补助200万元,为与收益相关补助[2][5] - 2024年3月12日收到项目第一笔研发经费44.21万元[3] - 近日收到项目第二笔研发经费80.38万元,占净利润绝对值2.36%[3] 资金情况 - 截至披露日累计收到补助资金124.59万元[8] 项目相关 - 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研发支出进度计损益[6] - 预计增加2024年度利润总额,金额依进度确认[7] -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4年,最终补助以实际为准[8]
得利斯: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9-13 07:44
公司变更 - 2024年8月29日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1] 公司信息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5,375,290元[1] - 成立日期为2003年6月20日[1]
得利斯: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8-29 12:19
公司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636,049,840元变更至635,375,290元[1] - 公司股份总数由636,049,840股变更至635,375,290股[1] 决策相关 - 2024年8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2][3] - 2021年5月10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 - 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得利斯: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8-29 12: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2月14日获批发行6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10年1月6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35,375,290元[7] - 公司发起人为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庞海控股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全国理事会,认购股份数分别为259,440,000股、105,280,000股、11,280,000股[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635,375,290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收购股份,应经股东大会决议;因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4]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合并等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4] - 公司因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22]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2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监事会未按时发通知时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大会[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36]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3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6]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先行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62] - 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62] - 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标准为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指标[63] - 董事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但不超30%的交易事项[65] - 单项或十二个月内证券投资等额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65] - 单笔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50%以下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由董事会审议[6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66]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6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6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6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9]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3]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4]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5]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6]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79] 其他人员相关 - 董事会秘书任职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83]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86]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87]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8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30%[9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2] 其他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15][11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9]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9]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21]
得利斯: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9 12:19
资金占用情况 - 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77284.92万元[2] - 2024年半年度占用累计发生13625.77万元[2] - 2024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30823.09万元[2] - 2024年6月末占用资金余额60087.60万元[2] 各公司账款情况 - 得利斯集团及附属公司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1024.12万元[2] - 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446.63万元[2] - 北京佳得利食品6月末其他应收款余额26315.30万元[2] - 咸阳得利斯食品6月末其他应收款余额11374.05万元[2] - 青岛百夫沃德贸易6月末其他应收款余额7220.72万元[2] - 吉林得利斯食品6月末其他应收款余额2544.87万元[2]
得利斯: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9 12:19
会议情况 -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3位监事均出席[1] 议案表决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多项议案表决均全票赞成[3][5][7][11] 资金处理 - “得利斯10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