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00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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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002254)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4 08:30
会议情况 - 泰和新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11名董事全到[2] 议案通过 - 11票同意通过《关于批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报告2025年10月25日发布[2] - 11票同意通过多项制度修订议案,修订后制度2025年10月25日登巨潮资讯网[3][5][6][7][8][9][10][11] - 11票同意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新制度2025年10月25日登巨潮资讯网[13] - 11票同意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新制度2025年10月25日登巨潮资讯网[13] - 9票同意通过《关于职业经理人考核有关事宜的议案》,利益相关董事回避[13]
泰和新材(002254)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4 08:25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对提供的财报关键点进行分析和归类。以下是严格按照主题分组的结果,每个主题下只包含单一维度的信息,并保留了原文关键点和文档ID。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291亿元,同比下降14.59%[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27.324亿元,同比下降6.50%[5]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8万元,同比下降58.52%[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06万元,同比下降75.22%[5] - 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3万元,同比下降126.05%[5] - 营业总收入为27.3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5%[26] - 净利润为134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5.8%[2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0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5.2%[2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总成本为27.2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4%[27] - 研发费用为1.8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3%[27] -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765.23%,主要因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7]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15万元,同比下降264.7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1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64.8%[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0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57.9%[3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6%[3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7.7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3%[29]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2.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3.3%[29] - 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上升333.23%,主要因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加[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上升37.41%,主要因银行借款增加[13] 资产和负债关键项目变化 - 货币资金为20.12亿元,较期初19.68亿元增长2.2%[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60亿元,较期初0.15亿元大幅增长1634%[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上升1634.06%,主要因结构性存款增加[7] - 应收账款为5.37亿元,较期初3.95亿元增长35.9%[21] - 短期借款为22.12亿元,较期初17.11亿元增长29.3%[22] - 在建工程为20.08亿元,较期初17.47亿元增长14.9%[22] - 公司总资产为151.97亿元,较期初150.64亿元增长0.9%[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0.42亿元,较期初72.27亿元下降2.6%[24] 股东和股权信息 - 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882.4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03%[18] - 前两大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与烟台裕泰投资股份为一致行动人[18] - 股东孙仁莉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40.58万股,普通账户持有0股[18]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3 18:36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3] - 会议地点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由董事长宋西全先生主持 [3]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0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9,711,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846% [3] - 全体董事及监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4]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议案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获得通过,同意股份占比99.5068%,涉及回购注销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10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56,000股限制性股票 [8] - 议案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议案获得通过,同意股份占比98.0872%,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至857,057,183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57,057,183元,并取消监事、监事会设置 [9] - 议案三至议案六: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均获得高票通过,同意股份占比均超过99.33% [10][11][12][13] - 议案七:关于更换选举董事的议案获得通过,同意股份占比99.3349%,选举顾丽萍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齐贵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15]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变更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监事会设置的议案,标志着公司治理结构发生重大调整 [9] - 新任董事顾丽萍女士具有丰富的国有资产管理经验,现任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9] 回购注销与资本变动细节 - 本次回购注销156,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为10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其中2名因客观原因解除,涉及57,000股,8名因个人原因解除,涉及99,000股 [24] - 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857,213,183股的0.02%,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总数5,685,000股的2.74% [24]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57,213,183股减少至857,057,183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57,213,183元变更为人民币857,057,183元 [24] 债权人通知程序 - 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依法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 [22][25] - 债权人可于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2月7日期间,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25][26]
泰和新材(00225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3 11:0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一次,不晚于年度董事会[12] - 主任委员召集,提前三日通知,可不受限[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可通讯表决[16] - 总裁可列席,可邀他人[17] - 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8] - 细则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6]
泰和新材(00225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3 11: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1] - 不定期召开,主任委员召集,提前三日通知[11] - 表决方式多样,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12]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2]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4]
泰和新材(002254) - 公司章程
2025-10-23 11: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6月3日核准发行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857,057,183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57,057,183股,全部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4]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问题,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会议相关规定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4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42][43] 决策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外部董事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7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71]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73] 财务与分红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股利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1]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为5至9人,设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纪委书记1人[65] - 公司设总裁1名,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其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18]
泰和新材(002254) - 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暨超额利润提成激励实施办法
2025-10-23 11:02
职业经理人激励 - 职业经理人享受聘期和长期激励需承诺服务至少5年[5] - 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最高1.5,A+档1.5,A档1.2等[6] - 聘期激励收入计算与聘期考核评价系数有关[7] 薪酬档位与提成 - 总资产收益率≥6%,基本工资等档位调整系数为1.00[8] - 超额利润提成10 - 40%奖励领导班子,60 - 90%奖励骨干[9] - 年度利润总额超目标不同区间按不同比例计提[9] - 董事长超额利润提成是总裁1.0 - 2.0倍等[11] 薪酬支付与兑现 - 职业经理人基本工资和效益奖金按月支付[12] - 半年度绩效奖金A+档第六月发放系数0.7等[12] - 年终奖金在董事会年度考核后兑现[13] - 聘期激励和超额利润提成聘期考核后分年延期兑现[13] 薪酬相关规定 - 职业经理人因工作变动按实际任职月数核定奖金和收入[13] - 工作失职失误扣发或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奖金和收入[13] - 薪酬为税前收入,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13] - 薪酬制度等纳入厂务公开,接受职工监督[15] 办法相关 - 与省市政策不符按省市政策执行[15] - 除超额利润提成比例外,其他条款修订授权董事会[15] - 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17]
泰和新材(002254) - 高风险业务管理办法
2025-10-23 11:02
高风险业务范围 - 高风险业务包括股票、公募基金、债券投资等[2] 资金使用与投资限制 - 公司不得用募集资金投入高风险业务,超募资金偿还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5] - 公司原则上不得从事委托理财及债券投资(国债除外)业务,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或本金保证型理财产品等除外[21] - 公司不得进行投机和单纯套利交易的外汇买卖业务,正常贸易背景下的外汇买卖或结算业务应及时进行,特殊情况可进行远期结售汇[27] - 公司不得进行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除外)[29] - 公司不得进行与主业无关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严禁融资性贸易业务[29] 内部控制原则 - 高风险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性、全面性等原则[7][9] 岗位责任与审批制度 - 公司应对高风险投资业务建立岗位责任制,决策、执行、资金管理相互分离[11] - 高风险投资业务需经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审批核准后实施[14] - 公司应建立规范的高风险投资业务决策、授权审批等制度[15] 财务监督与审计 - 从事高风险投资业务应加强财务监督和检查,业务规模不超承受能力[16] - 公司审计部定期对高风险业务专项审计,子公司未经授权不得从事[17] 报告与审议 - 高风险投资业务具体操作部门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投资情况[12] - 单笔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0%以内的股权类股票投资,提交董事会审议;超出20%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单笔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0%以内的委托理财或债券投资,提交董事会审议;超出2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业务限额与操作 -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最高限额由董事会决定,可在限额内滚动操作[28] 业务管理部门 - 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管理部门是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负责监督及风险控制[19] - 公司委托理财及债券投资业务管理部门是财务部,审计部负责监督及风险控制[22] - 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管理部门是采购中心,审计部负责监督及风险控制[29]
泰和新材(00225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资金支取与使用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使用规则分情况处理[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5] 项目资金管理 - 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与计划额度变化在30%以内报董事长批准,超30%报董事会批准[17]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需重新论证[17]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8] 用途变更与地点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公告[22]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要求[23] 监督检查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6] -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出具鉴证报告[26] 其他 - 公司应配合相关督导、核查及审计工作并提供资料[26] - 制度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2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9]
泰和新材(002254) -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2025-10-23 11:02
员工购房借款条件 - 购买公司工作地100公里内、价值不低于60万自住房[6] - 签正式合同工作满两年,未享借款优惠,承诺服务10年[6] 借款额度 - 工作满两年员工借10万,硕士或7 - 9职等借20万,博士或10职等以上借30万[9] 还款安排 - 借款后第3年起至第10年分8年还本金[13] - 10万、20万、30万借款每年还款金额不同[16][17] 特殊情况处理 - 借款3个月内未提供购房凭证,归还本金和资金成本[21] - 房产所有权变更,3个月内提供新证明重签协议[21] 办法生效及解释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有解释和修订权[23]